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無故曠工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發放其工資,但是由於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藍領達人
曠工回扣出的
工資也會發 大廠不在乎你那點錢的
3樓:
離職面談的目的在於瞭解你為什麼辭職,對企業有什麼不滿意的或者建議有助於企業完善管理和發展
曠離: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不會發工資自離:即:自動離職,就是說沒有按照企業的離職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私自離職,當然也是沒有工資發的
具體要看企業人事制度怎麼制定
你好,請問在可勝上班曠工離職的還有沒有工資啊?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的可勝會扣除你的工資
你可以到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的
不過希望不大的
因為礦工的,有權扣除當月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聽異常通道的工作人員說是面談是有工資的,不過你最好在發工資的前三天曠工,把握期間跟你們老大說下!
6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付出的勞動應該有工資。
曠工離職公司會不會不發工資?不發工資合法嗎?
7樓:王元頁
曠工,單位可以不全額發放工資。可以按單位管理制度扣除曠工工資如果因此不正常辭職而離職,造成損失單位可以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樓:郎夢玉狄朝
你好,不可以的,員工離職公司應當按勞發放工資,如果不發,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9樓:李亞東律師
一般不會不發工資,不發工資是違法的。員工無故曠工是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單位可以不支付曠工那幾天的工資,並且單位可以扣除員工部分獎勵性待遇作為處罰,但是對於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還是需要支付的,單位不能因為曠工即扣除全月應該發放的工資。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離職時一次性結清所有工資,如果勞動者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視損失的大小,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的範圍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以外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那麼,勞動者還要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以下途徑可以要求結清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剋扣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10樓:周蘭菊
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
曠工不發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為曠工扣除全月應該發放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1樓:
那要看公司怎麼樣了 原則上是公司要扣曠工工資的
在泰州可勝上班去人事寫完了曠離單到下個月五號會發工資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曠工離職單是怎麼回事?按理來說是上多少天班,給多少天工資?但也有單位規定不一樣
13樓:胡椒玉米片
在泰州可勝上班去人事寫完了礦裡單到下月五號會發工資嗎?這個不知道發不發。
自己主動辭職的算曠工嗎,算自動離職還是曠工?
員工本人辭職,如果在提出申請之後,沒有按照公司安排時間辦理離職手續,提前自行離職,那麼是屬於曠工行為。如果按照單位安排時間辦理離職手續。並不屬於曠工行為。但是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在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的一個月內安排員工離職。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曠工按工作日論。依據 勞動合...
曠工3天自動離職企業規定扣500元合法麼
在你不知有該條款的情況下,單位這樣做是不合規定的。如果你不打算在這個單位繼續幹下去,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去反應一下,並要求單位給你補償費。您好,就您所說,鄙人檢視了勞動法,找到以下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建議 33 勞動者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曠工幾天屬於自動離職?勞動法中哪條有明確規定
對於曠工,我國法律中是沒有相關規定的。根據 勞動法 第25條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 第40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