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工作的單位又回去上班了禮拜。然後外面有了好的機會。這可怎麼辭職呢

2022-04-03 12:08:08 字數 4149 閱讀 9707

1樓:濤聲海韻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聊城

機會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3樓:痴狂

想辭職什麼理由都行。

4樓:

2967997414

朋友現在在新單位上班,當時這邊剛好是個機會又催促的急,原來的工作沒有辭職,請了假。一是因為原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這邊公司請假兩天,去原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如果你擔心沒有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導致老闆不給你壓的工資。我覺得你可以先找一個朋友演雙簧:你到公司後上班,看到老闆一個人在辦公室的時候,就假裝有工作事情問,這個時候你看看時間是幾點了?

進去之前跟你朋友說好,5分鐘內一定打**用很急的語氣告訴你出了什麼事情,不要工作了,得馬上離職(理由你自己瞎編,越嚴重越好,越急需用錢越好),正好老闆老闆在你身邊都聽的一清二楚,這個時候你再跟老闆說離職、要工資,相信你老闆只要是個人,就不會不答應的

6樓:獨立思考前方

不交接肯定不合適吧!!可以請個病假!!!

以前辭職的單位再回去好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如果和以前的單位同事領導都相處得比較好,離職時沒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以前離職的原因現在也不再成為問題,重新回去工作也不錯,畢竟做生不如做熟。

8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位與求職者是自願、雙向的僱傭與被僱傭關係。

2、只要用人單位有僱傭某個人的需求就可以向某個人發出招用請求。

3、只要求職者有應聘用人單位的某個工作崗位就可以向用人單位發出求職申請。

4、求職者從用人單位離職,與用人單位是協商一致且遵守勞動合同法。

5、求職者二次到同一單位應聘,也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且遵守勞動合同法的。

9樓:風合義語薇

千萬不要回去,首先,人事部長已經說了你上司對你以前的工作態度其實有不滿,但因為最近缺人才要你的,那你有沒有想過萬一請到人了到時公司不要你,你不是更沒面子?再者,為什麼還要試用?而且還不幫你買社保?

好明顯你的舊公司已經看死你找不到比原公司再好的工作才提出回去的,以後你的工資也好進升機會也好都等於零進展,而且你回去也有可能是受氣的,同事眼光與以前也未必一樣。如果你暫時生活過得去那就算了吧,你再找找看,一定可以找到新工作的,祝你好運,記住人活著有時也為一口氣,不要被舊公司的人看扁!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嘗試著跟單位的人溝通一下啊,如果單位的人要你,那你就回去吧,面子不面子的先不管,還是生存最重要,現在工作不好找,經驗也是慢慢積累的,以後等你又經驗了,中國經濟情況好轉的時候再考慮更好的機會,祝你好運!

11樓:匿名使用者

先解決溫飽唄 如果真的連溫飽都成問題了 就回去吧 前提是人家會還要你

12樓:刀尖芭蕾

能賺到錢才是真的,沒有什麼好意思不好意思的。

13樓:眼睛一閉沒睜開

年輕人衝動!

公司肯要你,你就回去唄!

沒有面子忍一段時間就過去了!錢沒有了,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14樓:徽水河

如果單位很歡迎你 為什麼不去呢,面子有多重要?

在一個單位工作了工作了3年辭職了,換了一個新的單位,幹了半個月。又想回原來的單位。怎麼辦。

15樓:綜合服務吧

也許我是個例,我二十幾歲的時候做了你要做的事,吃了回頭草,公司調整的時候我是第一個被考慮的物件,炒魷魚。我畢生為我當初的選擇後悔,從來不願提起,雖然過了很多很多年。希望能給你個參考吧,也許你的境況和我不一樣。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曾經這樣過,除非真的沒辦法,否則絕對不要在回去了。我親.身歷過,我回去後,工資什麼的待遇可以說就沒加過,應該是因為老闆對認為我只能在他那幹了,很不爽。

17樓:詩幻雪

按照自己意願就好,我們公司就有很多是走了又回的,公司還是很歡迎做得好的老員工的,熟悉環境也不容易出錯,反正你新的單位也沒過試用期,提早一兩天通知就行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的事,有時也別太在意人家怎麼說,生活還是要你自己去過的,想清楚了再決定吧!

我在某家單位工作,還沒有辭職,但是我找的新工作單位已經通知我上班了,怎麼辦??原來的單位還沒跟領導

1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做好溝通工作。跟新單位說明需一個月才能到崗。很多單位都是比較理解的。

同時儘快提起書面辭職,做好工作交接。望採納。

20樓:fly忙中偷樂

銜接工作沒做好,有點麻煩。跟新單位商量寬限30天。老單位馬上辦辭職手續。很多單位是可以馬上走人的。如不讓走,最多1個月。就可以走了。

21樓:鶴鄉伙伕

只能和新單位說遲些時間上班,一般辭職需提前一月說明

22樓:6黑絲黑

舊單位你就拖拉唄\你就今天有事\明天去旅遊唄\或著來個身體不適馬上寫辭職報告唄

23樓:a完美生活

把工作的事情和原來領導說婉轉一些,由於家庭……要調走

在公司工作了3年辭職了一個月又回到了原來單位工作請問這3年算不算工齡?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職後重新入職,簽訂的是新的勞動合同,之前的工齡不會繼續計算。

25樓:匿名使用者

算工齡,但如果計算補償金的話,這三年就不計算在內

原來在單位上班工作了21年,單位倒閉買斷了,後來個人繳納社保,我可以50退休嗎?還需要掛靠單位嗎

只要您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就可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一 您是女的 二 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50週歲 三 您單位繳交的養老保險和您自己繳交的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我在國營企業工作13年,後企業破產買斷工齡,關係轉到社保局一直交養老金單位和個人共交了28年養老金,退休按社會自由就業還是按職工...

我原來在洛陽工作,單位快破產了單位交有住房公積金和保險,單位單位工資都發不下來,手續也辦不了

公積金要購買住宅性質房子或裝修住宅性質房子才可以提取,社會保險現在只能轉移不能退掉。謝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 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 購買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我做夢我的男朋友又回到以前單位上班了,這是以為什麼意思

這個是因為你們在一起的時間太少了。內心渴望多接觸,昨天晚上夢到又回原單位上班,是什麼意思?昨天晚上夢到又回原單位上班,是什麼意思?這證明你在哪個單位工作時間長了有感情就算是沒有感情也會記住自己在那裡工作的往事,會深深印在腦海裡,晚上的時候腦子會梳理所以你會夢到又回到原單位上班。說明你很想回到原來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