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既然沒收到,怎麼能籤呢,公司讓你籤,是不想支付你的一個月的賠償金,逃避責任.不能籤啊!同時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2樓:匿名使用者
收到就籤,沒有收到就不籤
合同到期 公司要與我終止合同 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我嗎
3樓:深圳張勇律師
到期的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應支付你經濟專補償金,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屬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4樓:晴天
勞動合同到期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30天。公司的做法合法有效。
5樓:
一般不需bai要提前30天通知。
如果合同到du期,公司zhi不再與勞動者續簽,那dao麼公司需給於一定專的經濟補償。
具體屬情況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44條、46條和47條。
補償標準為: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的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雙方對合同的期限都是可知的,那個規定是針對合同中途解除的,謝謝採納!
我合同到期了,但是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我,我能不能索要賠償損失?
7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因此,如果勞動合同期滿,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在合同期滿時終止,您不需要遞交辭職報告。合同的成立只要符合基本的合同成立要件即可,即使合同中某一條款無效也不影響合同整體的效力。根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因此,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其向您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勞動合同還有5天到期,公司沒有提前通知終止或者續簽,我該怎麼辦?
8樓:韓飛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說要終止勞動合同,公司是有義務必須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並在離職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是要續簽合同, 可以不通知勞動者, 在合同到期後的30天內與勞動者續簽都是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9樓:文薪律師
主要你要看什麼理由不續約,新勞動合同法有相關規定 ,到期以後降薪等續約導致員工不續約也需要賠償。而且需要單位舉證,也可以理解成到期不續約也會給用人單位造成很不利的情況。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說要終止,公司才有義務必須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並在離職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要續簽合同, 可以不通知勞動者, 在合同到期後的30天內與你續簽都是合法的.
所以,不用著急, 從情況看應該是公司要與你續簽合同的.
合同到期,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
11樓:
統一的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到期要提前通知。有的地方,比如北京,在地方規定中有此要求。公司沒有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天多支付一天工資。
你可以找一找當地的《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一下地方政策(人社的諮詢**一般是12333)。
再明確一下,合同到期終止的(不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必須提前通知,只有看地方規定。比如北京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但這是地方規定,統一的規定沒有。
12樓:周律師說
1、勞動合同的終止一般並不需要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式,到期即可終止,目前僅有部分地區有地方性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2、如果你所在地區沒有特別規定,你是拿不到代通知金的。
13樓:金魚兒
1、如果單位打算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
2、如果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加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如果單位既不續簽又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合同到期解除勞動關係的,除了按法律規定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外,還要加上代通知金(1個月工資)。沒有提前30天通知就以這一個月工資代替。
經濟補償金看你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單位需要出具書面通知書嗎?需要我簽字才生效嗎?
15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合同到期的,單位需要出具書面的終止的證明。無需簽字生效。
16樓:匿名使用者
要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
只要7月31號你離開公司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就可以了~
這個不需要你簽字~不過要證明已經通知你~
17樓:河北律師王彥霞
我認為無需書面通知,只要通知你認可即可。
18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並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規定,也沒有書面通知的規定,合同期滿後單位給你開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單位還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說明合同已經期滿,因此,出現這種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出具書面通知,也不需要勞動者簽字才生效,而是法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要和我續簽5年,但我要求只籤一年,公司不同意,我能有賠償嗎
20樓:摿趒婲賈埥
1、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問題當由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一致可以不續簽,形成正常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 2、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只能領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其他賠償就沒有了。
3、公司不與你前一年的勞動合同是為了規避一年後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說是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延遲到五年以後。 4、所以,如果這個公司還值得你繼續幹一年,何不就籤五年的合同也不妨,五年中可以隨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或者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公司要終止合同,合同也到期。跟據勞動法,該如何賠償?急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依據勞動法規定給員工補償,補償金額是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請你另謀高就吧。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
合同到期,員工要續簽,可公司要他離職怎麼辦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到期的,如果勞動者要求續簽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屬於違法終止,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
關於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提前月通知協商簽訂,現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月後才能離職是否合理
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到期,勞動者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單位。所以,你現在通知公司說你不續簽了,到期結算走人,也是合法的。如果公司堅持要你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要扣工資,那就違法了。不過呢,為這個扯皮說實話你的精力也搞不過來。建議你現在提出,然後待一個月後結算走人。否則,你就等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和你結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