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應該結算到勞動者工作的最後一天。並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1、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律師嶽慶
你好!1、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單位未與你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
2、同時還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若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進行履行合同,或不要求履行合同,要求支付賠償金;
4、建議要求單位依法支付給你相關費用,先協商,不成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3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樓:問法網姜律師
你可以主張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你拖欠你的工資和賠償。
5樓:李豔敏律師
你好!根據你陳述的情況,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會保險、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等。
沒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解僱,能得到多少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
我已經入職月了,公司還有和我籤勞動合同,現在要辭職應該要等多久啊 好像工衣還要扣錢
即使沒有籤勞動合同你也不能說走就走的,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公司要一個月來招新的人來接替你 的工作,但一個月之後沒招到的話你就可以走了,工作服應該都是自己出錢的,沒辦法了,只能再堅持堅持了。你好,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違法...
進公司,一直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現在要給我降工資,自己不同意可以嗎?如果辭職怎麼補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