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存在違法嗎,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這句話有違反廣告法嗎

2022-01-19 18:34:09 字數 1763 閱讀 2035

1樓:淮安浙江人

1、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2、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3、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4、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5、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是違反了合同法,也是民事糾紛,雖然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是格式條款,歸於無效,但並沒有實際損害到消費者利益,工商局無權處罰。

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這句話有違反廣告法嗎

3樓:舊人墨染錦年

是違反來的。經營者與消費自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釋格式條款等六項權利。按照該辦法,「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條款均為無效。

1.從法律角度來講,最終解釋權是一個涵蓋多領域的比較複雜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終解釋權、學術最終解釋權、行政最終解釋權以及民間最終解釋權等。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明確經營者不得以「最終解釋權」為藉口,侵害消費者的權利。

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商家在商品**廣告中所附的「最終解釋權」條款,違背了公平原則,違反了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是無效條款。

4.商家的「最終解釋權」條款並不能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5.建議行政監督機關主動對這一商家廣泛使用、消費者不斷反映、消費者協會多次點評的「最終解釋權」條款採取針對性措施。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這句話違法嗎

4樓:木那是雜

違法,我昨天剛被通知罰款3000元,好氣

5樓:鑫and倩

不違法呀,很多產品都是這樣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單頁上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是否違法,工商以此罰款我們該繳納嗎

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存在違法嗎?

6樓:

零售商**活動的廣告和其他宣傳,其內容應當真實、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零售商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予以公告。

單頁上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是否違法,工商以此罰款我們該繳納

做活動註明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不可以,解釋權歸商家所有 等條款均為無效。工商所有權力罰款。根據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 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 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 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 ...

你總解釋這一切都只是開始我覺得是所有一切

李聖傑 最近 你最近不說話 怎麼了為什麼 是不是有什麼事讓你不快樂 聽說你最近很孤單 有點亂有點慌 可是我卻不能夠在你的身旁 你想要的 我卻不能夠給你我全部 我能給的 卻又不是你想要擁有的 我們不適合也不想認輸 好幾次我們抱著彼此都是想要哭 你常解釋這樣的一切都只是開始 我覺得是所有的一切早就已結束...

一切是不是都是註定的,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註定

那得看你願意相信什麼?正如你所說的,人有很多的選擇,但只能選擇一個,如果你認為命之註定的,即使你已經故意選擇了與你意願相違背的,你也依然會認為,上帝之前就安排好了讓你這一次做個不同尋常的選擇。如果你認為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那麼,無論你如何選擇,你都不會相信這是上帝的旨意。因為你堅信你擁有自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