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利隨便調動員工職位嗎,根據勞動法,企業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嗎

2022-01-04 16:13:04 字數 5579 閱讀 6676

1樓:

公司有權利對對員工工作崗位進行變動,但由於我國《勞動法》強調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公司在變動員工工作崗位時首先要受到與員工所籤的勞動合同的約束。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變更應注意的事項:

(一)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二)1、用人單位不得違章指揮勞動者,不得強令勞動者冒險作業,不得以非法手段強迫勞動。對用人單位危害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用人單位有上述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2樓:小夜

一般來說,民營私人企業都有這個權利隨便調動員工職位的,國營企業相對來說較複雜,需要一定的程式,低職位員工一般可以隨便跳動,高職位員工的調動就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

3樓:匿名使用者

按道理應該是有的,不過主要看個人和公司簽訂的合同了

根據勞動法,企業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嗎

4樓:大超love雪子

簽了合同之後企業是不能隨意調動您的職位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2、如果你與用人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明確了你的工作崗位和職責,那麼調崗當屬變更合同內容,當然要與你商議並徵得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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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權利

(1)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凡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即勞動者擁有勞動就業權。勞動就業權是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獲得參加社會勞動的切實保證按勞取酬的權利。

公民的勞動就業權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項權利的基礎。如果公民的勞動就業權不能實現,其他一切權利也就推動了基礎。

(2)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自身的素質、能力、志趣和愛好,以及市場資訊等選擇適合自己才能、愛好的職業,即勞動者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

(3)取得勞動薪酬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依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勞動薪酬。獲取勞動薪酬的權利是勞動者持續行使勞動權不可少的物質保證。

(4)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這是對勞動者在勞動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及享受勞動權利的最直接的保護。

(5)享有休息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為此,國家規定了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並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

(6)享有社會保險的福利的權利。為了給勞動者患疾病時和年老時提供保障,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即勞動者享有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在內的勞動保險和福利。社會保險和福利是勞動力再生產的一種客觀需要。

5樓:墨陌沫默漠末

企業不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

《勞動法》第十七條是關於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即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勞動部的這一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應被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應按照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如要變更員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先與員工協商,徵得員工的同意後才能變更。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三十一條是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式的規定。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用人單位則應按法定程式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勞動者應當服從。當然,如果勞動者不願接受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調整,應當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允許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是: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是不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的。

企業想要調動員工的職位,應當與員工協商一致。

1、《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有權利對對員工工作崗位進行變動,但由於我國《勞動法》強調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公司在變動員工工作崗位時首先要受到與員工所籤的勞動合同的約束。

8樓:深圳張勇律師

1.根據勞動法,企業不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

2.公司無權單方面調你的崗位,公司調動你的崗位,應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協商達到一致,否則你可以不去新崗位,你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

9樓:青島徐印喜律師

不能,應該雙方協商一致才行,當然,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的除外。

10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賠付員工的補償費用,但是很多用人單位不願意支付這筆費用,便以調崗的方式強制員工自動離職,從而不必支付任何補償費用,變相性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企業可以隨意掉崗,企業可以隨時調動。如果沒有規定,企業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調動崗位。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規定調動崗位屬變更勞動合同 需雙方協商一致才行

13樓:講真話

請問我在超市應聘食品工作了六年,現在超市要調我至生鮮部工作,我不去,當時店長說你去試一下如果不行就回來,等我去試的半小時後他就把調領發出來了,我回食品跟他說我試應不了他說我偏執以到生鮮以是生鮮員工了,請問這合不理,我不去生鮮上班在食品上班打卡無效沒工資的,請問這算不算公司違反勞動者權利

公司是否可以隨便將員工調崗

14樓:遠望著陌生的你

為適應公司的需求,許多公司在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又會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員工崗位。不過,按照勞動法律規定,除非公司與員工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外,其他情況下通常需要跟員工協商之後才能調整崗位。

實踐中按照勞動法律規定出現下面情況的即使事先沒約定公司也有權單方調整崗位:

1、是因為員工自己不能勝任工作的;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還不能從事原工作。

因此,當出現上面兩種情況時,公司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可以得到法律支援,否則的話都需要按照下面的規定跟員工調整崗位:

1、人力資源部門先要提前確認給員工調崗前等需要進行協商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定崗位變更的內容和變更的方式。

2、確定變更的內容之後,就以書面的形式向員工發出變更合同的意向,並對變更的法律依據及客觀事實情況要進行解釋說明。

3、跟員工達成一致,取得員工的同意,然後需要員工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原勞動合同的變更頁上填寫變更內容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4、將變更後的勞動合同交予員工一份,即各執一份。

15樓:韓飛律師

不可以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崗位。

1、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應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無效;

2、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兩個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相應證據。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16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你好

企業可以給員工臨時調崗嗎?

回答不能。公司不可以隨便調崗,必須跟員工協商達成一致才能調,一般崗位都是寫在勞動合同裡的,調崗嚴格來講就是調整勞動合同條款,因此原則上需要跟員工協商一致才能調。

提問那如果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3和勞動法中的第二十六中的第3中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是臨時不確定性的話,企業可以臨時調崗嗎?

回答特殊情況可以調崗,但是也要經過員工同意。

提問那員工不同意,單位可以強制員工停工休息,發放當地最低待遇嗎?

回答可以的

提問那在特殊情況下臨時調崗最長時間有限制嗎?

回答一般是半年左右。

提問那如果說它的規定是最長時間不超過12個月,12個月後在正式轉崗回答只要對方不同意,什麼時候你都是不可以隨意給人調崗的更多10條

17樓:善世服務外包

不可以隨意。需要與員工協商。

與員工親切面談並告訴員工調整的原因及依據,爭取獲得員工的理解和支援。調崗成功的關鍵並不在於把員工調整到某個崗位,而是調整後員工能一如既往,甚至更努力地為用人單位服務,獲得員工的支援是調崗最關鍵的步驟。

從實踐來看,面談無疑是種行之有效的方法。通過面談可以交流雙方對於這一問題的認識,以達到最終目的。

面談時,用人單位有關部門不應該生硬地告訴員工用人單位的調整決定,讓員工感覺用人單位高高在上,員工只能服從用人單位安排。

調崗後,要與員工簽訂變更協議。調崗必須簽訂書面變更協議,這對於確保雙方合法權益,防止日後發生爭議都很有意義。協議要寫明確雙方變更後的權利義務。

最後,調崗後要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經過調崗後,出於對崗位和員工的負責,用人單位有義務安排崗前培訓。

內容一般有:新崗位說明書、新崗位的操作流程、與新崗位有關的專業知識等。-善世、善世服務外包

公司有權利對員工進行罰款麼,企業可以對員工隨意罰款嗎

沒有,因為其沒有罰款的許可權。罰款是一種剝奪公民財產權的行為,在性質上屬於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根據 行政處罰法 等相關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具備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才享有行政處罰的權利,而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賦予用人單位享有對勞動者單獨罰款的權利。就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而言,關於罰款的規定可以追溯...

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哪些方法新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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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企業能隨意調動員工的職位嗎

簽了合同之後企業是不能隨意調動您的職位的。1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2 如果你與用人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明確了你的工作崗位和職責,那麼調崗當屬變更合同內容,當然要與你商議並徵得你的同意。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權利 1 平等就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