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簡述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

2021-12-19 04:31:36 字數 3621 閱讀 1130

1樓:笨貓多隻

一、勞動合同生效的含義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勞動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此時這份勞動合同的內容才對簽約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協議而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即代表勞動合同成立,但是勞動合同的成立並不代表著合同生效。

如果雙方當事人根據特定的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作出特別約定的,那麼當事人約定的期限或條件一旦成立,勞動合同即生效。

二、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

一份勞動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包括: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一個10歲的小孩不具備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因為法律上認為一個10歲的小孩根本不能夠認識到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含義。通常,年滿16週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的。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如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月以上的試用期,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

(三)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三、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是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的基本形式,也是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直接的證據。在現實生活中,不少用人單位以種種理由拒絕將屬於勞動者本人的勞動合同歸還勞動者,這種做法直接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為勞動合同一般會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者競業限制等條款,這也是勞動者履行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依據和證明。

如果勞動者手中沒有這個有力的證明,一旦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則處於舉證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權益極易遭受侵害。因此,本法規定,勞動合同文字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五條指出:「勞動合同可以規定合同的生效時間。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當事人簽字之日即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

」在大多數情況下,勞動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時的。本條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就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情況下,勞動合同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後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如果有一方沒有寫簽字時間,那麼另一方寫明的簽字時間就是合同的生效時間。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有時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會不一致,這時則應按雙方當事人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確認。

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的無效有兩點需要注意:

第一、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這一點常常被忽視。由於普通人對於無效原因的理解會發生偏差,法律將確認無效的權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訴訟,從而保障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樓:中顧網律師專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普遍應具備的條件。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的條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勞動合同生效要件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 合同上應該標註工資 還有就是他們有變相辭退你的意思 建議你打12333勞動**諮詢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份勞動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因為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要求明確勞動報酬,而且用人單位發生變動時,如減薪裁員等,必須徵得勞動者的意見,雙發協商一致,這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改變,所以是無效的。

另外,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況只有培訓,競業限制等。

所以他們違法

簡述勞動合同的效力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當事人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法律認可的資格和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未簽字或者非本人簽字、沒有本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6樓:

在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成立的同時也就生效了,雙方之間形成了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應當全面適當履行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要求需要鑑定的,在鑑定後勞動合同方可生效。勞動合同的鑑證,是指主管行政部門依法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查,並對其合法性、真實性予以證明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制度。

通過有利於勞動合同的全面適當履行,減少和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穩定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的鑑證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的主管行政部門具體辦理。

7樓:鬆君飛翔

勞動合同的效力主要體現: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佈後,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是完成一定的生產勞動過程所必要的條件;對勞動者而言,是參與勞動過程、完成勞動任務並獲取勞動報酬的保障。

勞動合同必須是具有簽約資格的當事人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訂立,內容應當具備法定條款,並須合法,合同形式並應採用書面形式,否則,將被確認無效。本文主要從無效勞動合同方面切入,對勞動合同的效力進行討論。

2、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一、 無效勞動合同概述 勞動合同的無效是指勞動合同因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而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法律效力的情形。主要表現在:

(一) 無效勞動合同欠缺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個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它必須具備勞動法律所規定的有效要件,這就是主體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願真實、內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這四個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有效成立。(二) 無效勞動合同不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拘束力 無效勞動合同因其欠缺有效要件而不能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有效合同的拘束力。

3、但這並不是說,無效勞動合同不發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為法律事實的一種,必然會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責任問題,也即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基於過錯而對他方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可因其行為的嚴重性程度不同,引發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問題。

8樓:廣州民商律師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好一下子說清楚,建議參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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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勞動合同成立,必須是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 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訂約當事人 2 訂約當事人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生效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由此可見,只有勞動合同成立,並經合同當...

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生效

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是無效的.你和公司的合同中關於勞動時間的約定是違法的,也就是無效的.但如果其它條款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話,一般不會認定合同無效,而只是認定這個條款無效.你可向公司對此條款向公司提出異議,如果公司拒不改正,那麼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進行處理.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解除合同並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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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那個員工應該是過了試用期的。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