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o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檔案起草;管理祕書事務;處理檢察資訊,編髮內部刊物;處理機要文電;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絡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理和機關日常值班及保衛工作;負責檢察統計、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對檢察技術資訊研究工作的指導;對下級檢察院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o 偵查監督處
負責對全省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批捕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審查批捕工作;研究審查批捕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
o 公訴處
負責對全省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偵察機關刑事偵查活動和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抗訴的案件,對省人民檢察院抗訴及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職務;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工作及相關工作。
o 反**賄賂局
負責對全省檢察機關辦理**賄賂、挪用**、鉅額財產**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省特、重大**賄賂等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重特大**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重特大**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協作;研究分析全省**賄賂等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反**賄賂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o 瀆職侵權檢察處
負責對全省檢察機關辦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省性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研究分析全省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部門工作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請示。
o 監所檢察處
負責全省檢察機關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變更執行和對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以及對超期羈押監督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過程中發生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的偵查工作和其它自偵案件立案前調查工作的指導;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o 民事行政檢察廳
負責對全省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指導;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省高階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省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職務;研究分析全省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工作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o 控告申訴檢察處(省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
負責對全省檢察機關控告和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受理單位和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刑事申訴;對舉報、控告材料和線索進行審查和處理;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案件線索進行初查;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人、近親屬的申訴;依法查處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案,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承辦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事項。
o 職務犯罪預防處
負責對全省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指導;研究、分析全省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賄賂、瀆職犯罪的預防對策;開展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工作;負責對檢察機關在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有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細則、規定。
o 法律政策研究室
負責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檢察應用理論研究工作;對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司法解釋意見;承辦法律、法規制定、修改中的意見蒐集與提供;指導全省檢察機關執法大檢查;收集管理圖書資料、法規檔案和檢察工作年鑑;負責檢委會和專家諮詢委員會有關工作;負責案件督辦及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指導全省檢察機關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承辦檢察官協會的日常工作。
2樓:匿名使用者
一科、二科是以前的叫法,一科管批捕、二科管起訴。
一科現在正式的稱謂是偵查監督科,其主要職能是承辦由公安局立案偵查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並負責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
二科現在正式的稱謂為公訴科,主要職能是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
3樓:我記得有呀
一科指偵查監督科,即民間所謂批捕科;二科指公訴科。
好象是以前分別叫刑檢一科、二科
4樓:匿名使用者
plkjgdvacv
檢察院有幾個科室?具體是幹什麼的?詳細的給分。
5樓:老法大
目前檢察院有20多個部門,包括:
辦公室,負責本院院級的文字材料、上傳下達、保密、統計、檔案、機要等;
反**賄賂局,下設綜合科、偵查科,市級以上設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負責本轄區內的**賄賂案件的查辦工作;
反瀆職侵權局,下設綜合科、偵查科,負責本轄區內的瀆職侵權案件的查辦工作;
公訴科,負責本轄區內的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審判監督工作;
偵查監督科,市級以上設偵查監督二處,負責本轄區內的刑事案件(本轄區內所屬檢察院查辦的**賄賂、侵權瀆職案件)的批捕(決定逮捕)、延長羈押期限、綜合治理等工作;
控告申訴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涉檢上訪的處理和案件舉報、國家賠償、申訴案件的初查等;
監所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看守所、**所、監獄的檢察監督工作和相關案件查辦工作;
民事行政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訴、抗訴工作;
職務犯罪預防科,負責本轄區內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
檢察技術科,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內的檢察技術辦案工作及網路管理等;
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檢察理論研究和檢察工作中法律法規政策執**況的調查研究等工作;
計劃財務裝備科,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內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各項資金核算以及裝備建設工作;
法警隊,負責本院辦案警務區的管理及提押、看管、送達、搜查、強制措施執行等工作;
政治部(處),市級以上設綜合科、幹部處、宣傳處、教育培訓處等,基層院不分設,負責本院和本轄區各檢察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幹部工作以及宣傳、表彰、教育培訓工作等。
紀檢組監察科,負責本院幹警的紀律檢查和案件查辦工作等;
老幹部處,市級以上設立,基層院不單設,歸屬政治部門,負責本院的老幹部工作;
人民監督員辦公室,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各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的管理、組織和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市級以上設立,負責本機關的黨務工作。
基層檢察院一般都有幾個科室,分別是管什麼的
6樓:搞雷老慕
基層檢察院有十三個科室:
1.辦公室,負責本院院級的文字材料、上傳下達、保
密、統計、檔案、機要等;
2.公訴科,負責本轄區內的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審判監督工作;
3.偵查監督科:市級以上設偵查監督二處,負責本轄區內的刑事案件(本轄區內所屬檢察院查辦的**賄賂、侵權瀆職案件)的批捕(決定逮捕)、延長羈押期限、綜合治理等工作;
4.控告申訴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涉檢上訪的處理和案件舉報、國家賠償、申訴案件的初查等;
5.監所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看守所、**所、監獄的檢察監督工作和相關案件查辦工作;
6.民事行政檢察科:負責本轄區內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訴、抗訴工作;
7.職務犯罪預防科:負責本轄區內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
8.檢察技術科: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內的檢察技術辦案工作及網路管理等;
9.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檢察理論研究和檢察工作中法律法規政策執**況的調查研究等工作;
10.計劃財務裝備科: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內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各項資金核算以及裝備建設工作;
11.法警隊:負責本院辦案警務區的管理及提押、看管、送達、搜查、強制措施執行等工作;
12.紀檢組監察科:負責本院幹警的紀律檢查和案件查辦工作等;
13.人民監督員辦公室:負責本院或本轄區各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的管理、組織和協調工作;
檢察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7樓:匿名使用者
基層人民檢察院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檢察機關之一。設定於縣、市、自治縣、市轄區的縣一級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長一人、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若干人組成。
設有刑事、法紀、經濟、監所等檢察業務機構,並設有檢察委員會。
檢察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其他組**員由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的任免,須報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在所轄礦區、農墾區、林區等地設定人民檢察院,作為其派出機構,其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員均由派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基層人民檢察院在本轄區內依法行使檢察權,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受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
受理案件
第一條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範圍,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案件管轄範圍的分工執行。
第二條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控告和檢舉的;
2、個人控告和檢舉的;
3、黨委、人大常委、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
4、有關機關移送的;
5、犯罪人自首的;
6、人民檢察院自己發現的。
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抗訴,那麼基層人民檢察院是不能對同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了嗎
不是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抗訴,是對其判決或裁定向上一級法院提起抗訴。基層檢察院對同級法院的判決或裁定要抗訴的,提請上一級檢察院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是的。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關於人民檢察院對同...
當事人提出再審,法院維持原判,人民檢察院能否提出抗訴
不行,絕對不行。檢察院無權這麼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二審,再審判決,裁定不服,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如果說不支援抗訴,是否 如果檢察院提出抗訴,法院判決後,當事人仍然不服,就沒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救濟了。也就是說,所有的法律路子都走完了,沒有路可以再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是什麼機關,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是什麼性質的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