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說好50塊錢**,並且拆運玻璃的事全部由玻璃店負責
這樣的約定表明你們之間的權利義務是明確的,你爸對玻璃的拆卸不負有義務而是由玻璃店負責,這個是處理問題的關鍵前提
2.現在事情過去好幾個月了
時間的發生點也很關鍵,如果是在2023年7月1日前發生則適用最高法院人損解釋的規定,在後發生則適用侵權責任法
請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點
3.現在說當時他沒叫我爸幫忙,所以不願意再出錢
如果是7月1日前發生,則適用人損解釋14條: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因此結論是對方除非明確拒絕否則要賠償
如果是7月1日後發生,則適用新侵權法35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結論是對方有過錯才賠,而本案中是由於雙方配合不默契所致所以雙方都存在一定過錯,具體責任分攤可以協商,協商不下可以訴訟解決
因此就本案而言,關鍵還在區分發生的時間點以便適用不同的法律,進而根據法律依***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2樓:
屬於民法通則無因管理的範疇,可以要求玻璃店老闆承擔損失,包括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 具體賠償費用雙發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至法院,你可以對各項損失進行主張,但是能不能判定給予賠償,需要法官來裁量。
3樓:宋健律師
起訴玻璃店是夠嗆。
不過可以起訴那個**玻璃的老闆,還有希望。
因為,如果你說的是事實,你爸爸手受傷是因為老闆一下子抬高了玻璃,那他有過失,應該負有責任。這應該是侵權責任。這樣的話他應該賠償。
還有就是,法官可能認為你爸爸是義務幫他的,是法律上所說的義務幫工人。根據我國法律關於義務幫工的規定,你爸爸因為幫他而受到損害,他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他當場拒絕你爸爸幫他。雖然他沒有喊你爸爸幫他,但他也沒有拒絕。
所以應該賠償。
法條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總之,如果你說的是事實,而且有證據,被法院採信了,那個老闆就得賠償損失。當然,你要注意蒐集證據。現在打官司,證據為王。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5樓:完美飄絮
這種情況是可以的,因為當時你父親幫忙雖然是自己願意的,當時玻璃店的老闆既然同意了,那麼在幫忙的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情,老闆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所以是可以要求一併賠償的。
關於法律上的債權問題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好嗎?謝謝了很急
證明人不是擔保人。幫你找了一個案例。你好,首先你要確定你寫的是證明人,其次你要確定上面沒有要求證明人在借款人無法償還的時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上述兩點確認了,那麼根據你對案情的描述,我對你這個案件勝訴還是有信心的。給一些建議,要積極應訴,不要逃避,不要害怕,你可以自己打這場官司,但如果你認為你還不...
高分懸賞!請法律專業人士解答這樣的協議有效麼?萬分感謝
1 房屋產權落戶在他大哥名下 那麼這房從法律上說是他大哥的財產了,他父母提出 待他們倆百年後,該房屋平分3份,每個兒子佔一份即兩層 到時很難實現的,原因很簡單 這房登記為他大哥的產權,他父母無權處分他大哥的財產,別說口頭遺囑無效,就是符合 繼承法 的遺囑形式的其他遺囑 自書遺囑 代書遺囑等 也無效 ...
有點關於法律的問題希望專業人士指導一下
建議儘快賠償對方醫藥費什麼的 這個事和錯誤什麼的沒有關係 你們就是鬥毆 那麼對方的經濟損失確實需要你們賠償 如果不信,你可以繼續實踐下去看 當然了由於你不及時賠償你可能承擔的責任更大 這個請個律師辯護 大家都有責任 貧什麼不讓你上學,老師這是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你可以自己去上學,如果老師強行不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