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創昆妮老師
尊敬的領導: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申請。
來到公司也已經快兩年了,在這近兩年裡,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這裡我有過歡笑,也有過淚水,更有過收穫。公司平等的人際關係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裡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
或許這真是對的,由此我開始了思索,認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覺到自己不適合做這份工作,同時也想換一下環境。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於公司於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公司新的專案的啟動,所有的後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後在這個專案安排的合理性,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儘快熟悉工作。
能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會把好自己最後一班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盡力讓專案做到平衡過渡。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捨不得,捨不得領導們的尊尊教誨,捨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在短短的兩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願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此致敬禮
辭職人:……
20 年 月 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家裡有事啊 需要很長時間 為了不影響工作 然後向您提出辭職。
3樓:橘子不如橙子
辭職申請只要書面提交即可,無需特意想說辭,只要合法的離職流程,用人單位不得拒絕。
解除勞動合同方法:
1、協商解除,只需要雙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別的理由;
2、預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別的理由;
3、即時辭職,需要特別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或者拖欠工資或者不付加班費等諸種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
感覺擔子太重,自覺能力不夠,怕辜負眾望,決定出去歷練一番,待學成歸來,再挑重擔。
5樓:西蕙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我在一傢俬人超市幹了一個月零兩天,之後辭職了,老闆說只幹一個月的
我在超市上班,非常想辭職,今天店長給我們開會叫我們說出心裡話,我把我要辭職的想法講了,是否欠妥? 50
6樓:痴狂
既然想辭職,終歸是要辭的,就迅速辭職,何必免強自己呢?再說,騎驢找馬不是辦法。休息一段時間,想好自己適合幹什麼再行動,盲目會讓你再次辭職
7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實話實說,你很誠實,沒有不妥。但是,吃飯要緊,累點有拿也值。對於超市業績,不是靠營業員的長相賣錢。
而是要靠貨真價實,適銷對路,消費者需要,又買得起的閭品,贏得顧容光顧的。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勞動局的領導你們好,我在一家超市上班,前一段時間店裡被偷了五
非常同情這位朋友。如果沒有對於掉貨賠償等培訓記錄和學習記錄,那麼被盜就無需你賠償。但如果能確定是被偷盜 比如有撬窗 撬門等痕跡,也有報警 上報等事實 那麼被盜貨 款 就不應該由你們來賠。但如果是超市沒有安裝相應的技防裝置,或者說人手配備不合理 人少 看不過來 的話,那就是企業方為省錢而少設了人員。那...
男人知道我在超市上班,明明不想看到我看到我就氣,不是我的班時你不會在去,一旦去了碰見那不是更氣
他是知道你在那上班才去的,其實他心裡還是喜歡你的,放不下你唄,如果你不想看他,就拿他當空氣,做你的事情,不要去管他,千萬不要生氣走自己的路,你再聰明,也不可能事事都能看透 你再智慧,也不可能人人都能看懂 你再豁達,也不可能沒有生活煩惱 你再淡泊,也不可能沒有人生慾望。人生,哪能事事如意,生活,哪能樣...
我在一家小工廠上班,不想幹了老闆不給辭職也不給請假,怎麼辦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工廠應當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工廠沒有回與你籤的,你答可以要求工廠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工廠還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