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房產證為男方名字,這個房產就是女方的;內女友要求結婚登記時財產填寫為容共有,但房產證沒有加女友的名字,等於沒有改變性質,還是男方的,離婚不能分割;
房子內裝修費用及家電費用全部是男方支付,女友不可以分割房產資金;
離婚時只能分割結婚後形成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其他不能分割。
2樓:喜歡美女
結婚登復記本身是沒有填制寫財產是否共有這項內bai容的,如果要公證財產問du題,需要另行辦zhi理。
如果你們已dao經做財產公證為共有,那離婚時女方當然有權分割房產。
至於你所提到的房子內裝修費用及家電費用全部是男方支付,如果是結婚前,女方一般無權分割,如果婚後支付,那一般女方是可以分割的,因為婚姻法規定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
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這屬於贈與協議的一種,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可撤銷的,因此可以將該房產視為共有進行分割。
婚前男方買房,房產證是男方名字,現加上女方名字,問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配
4樓:農村土地流轉
婚前房產,要看住房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登記人是否兩人姓名。是的話,住房屬於婚前共有,沒有約定份額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記人是一方姓名,那麼,住房產權屬於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屬於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無關!
但是另一方有出資憑證,那麼他對住房登記人就擁有債權,可以主張!
婚後,不管兩人誰來還貸,所用錢款,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家一半權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也是一家一半。
根據2023年新婚姻法的規定,要是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
5樓:浙江佐釗律師事務所
根據物權公示原則,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推定房屋歸誰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資購房可以看做為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到了婚後,這個房子若男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並非是贈與給女方的,或者是有其它特殊情況和原因,依然屬於男方所有。
6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房屋產權的確定以產權登記為準,如果是婚內取得的財產即使登記一方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且登記在一方名下了,如果沒有其它證據證明系男方投資或部門投資的,則推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什麼新婚姻法
2\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如果沒有其他可證明約定
單純的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
意味著此房為女的婚前財產
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參與分配
8樓:尐樹
你好,分幾種情況。通常來講,房屋產權已產權登記為準。在女方主張所有權且不承認男方出資購買的前提下,如果沒有證據證實男方確實出資,歸女方所有。
如果證實由男方出資,無明確表示贈予的意思,通常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證實男方出資,且出資目的在於規避限購政策或其他隱名買房的情形,可以認定為男方單獨所有。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過結婚證後買的房子,不管寫的是誰
的名字,也不管是誰以後還貸款,房子都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各佔50%的產權。但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父母付的70%的房款,離婚時只要男方能提供證據證明,那在分割房產時會傾向男方一點。
10樓:蠟筆小白瞎
只要男方有證據證明錢全是他出的。房子就是他的。寫名字也沒用。
11樓:潘增飛
婚姻法不干涉物權法的實施,即婚姻法適用範圍內不要提物權法。女方沒有按照現實中法律允許的方式方法得到房子,那麼現在房子就還是買房子的男方的。特別注意婚姻法裡面也提到了家庭,人民群眾最好尊重家庭的存在,不要忽略不計,否則有可能拒絕其使用婚姻法,機不可失失不再來,不給當事人以後再提的機會,對於離婚來說就是這個東西不能再提了
12樓:whw一
婚前房產婚後仍歸房產主單獨所有,如果婚前有約定並對該房產分割內容公證的,夫妻婚後可以按比例分割。
13樓:曹曉靜律師
婚前購房,原則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就屬於哪一方的財產,但是您所述情況,男方全款購房登記在女方名下的目的是以結婚為前提,若雙方沒有結婚或者結婚後短時間離婚,男方可以主張撤銷贈與,主張對方返還房產。
14樓:蟲二
這個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離婚分割範圍。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女方婚前其丈夫對女方的贈予。是女方的。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婚後辦理房產證,寫的我和物件的名字,離婚的話,房子怎麼分配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割 一 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結婚前女方要求男方買房子,並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下兩人的名字,如果是你會同意嗎
這個屬於個人偏好或者取捨吧,不涉及法律,主要看雙方感情和意願。房產證加名字,屬於出自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尤其是婚前購房加名字,房子按照當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屬於購房者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加上對方名字,則視為共同財產,一旦無法結婚的情況下是存在財務風險的。而且房子對於普通人來說是一筆重要的財產,這個需...
婚前購房房產證是男方名字,離婚協議寫明房產產權歸女方所有且買賣後所得全部歸女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該協議是你們離異時候法院的判決,或是你們自行協議後,兩人拿著協議到公證處做了公證,那麼,該協議合法有效,就要按照協議執行!如果是你倆私自協議,呵呵 沒啥法律效力,男方隨時可以終止這份不平等協議。該協議需經民政部門通過後才可生效,但須還清貸款 辦理產權變更後產權才能轉移 不需要辦公證,再說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