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什麼?可否舉幾個例子?

2021-05-19 22:19:07 字數 5141 閱讀 6646

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範將其和法律後果(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聯絡起來的具體生活情況。法律事實是反映現實生活情況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規範發生作用的槓桿的意義,是把法律規範和具體主體的權利義務聯絡起來的環節。因此,法律事實伴隨法律關係的整個生命過程-產生、變更、消滅。

民事法律事實的種類: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颱風、冰雹、洪水等)和意外事故(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出現可以使合同關係發生變更或解除,也可以使當事人免除侵權責任等。

時間的經過

一定時間的經過可以依法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發生。如根據時效制度的規定,時效期間的屆滿,可以使權利人的權利歸於消滅;根據智慧財產權法的規定,法定保護時間的屆滿,可以使當事人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歸於消滅。

人的出生和死亡

自然人的出生導致該自然人人身權利的產生。自然人的死亡導致繼承關係的產生,也可導致婚姻法律關係的消滅。

其他除上述情形之外,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其他自然現象和客觀事實,也可成為法律事實而引起民事法律後果。

2樓:匿名使用者

d民事法律事實分為民事法律事件和和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又分為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法律行為分為民事法律行為,即合法的行為。

還包括無效行為,效力待定行為。

中國的法律,只有民事法律行為才是合法的行為。

3樓:挎劍斬樓蘭

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是合法的),民事法律事實屬於非表意行為,如發現埋藏物,善意取得,無因管理,收取孳息等,可能合法也可能不合法。故選d

4樓:半巒懸涯

作為民事法律事實的行為( )a

5樓:洛寧慕雲露

一、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

民事法律事實,是法律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如上所述,民事法律關係是因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而在主體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民事法律規範本身並不能在主體之間直接形成民事法律關係,也不能改變或消滅某一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需要具備三個基本的條件:

民事法律規範、民事主體和民事法律事實。其中,民事法律規範和民事主體是民事法律關係產生的抽象條件,而法律事實則是民事法律關係產生的具體條件。只有在一定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民事法律關係才能產生,並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而變更或消滅。

法律事實出現時,產生如下法律後果:

1.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就是民事主體取得要權利或承擔義務的狀態,例如,簽訂了買賣合同,買方有請求賣方交付出賣物的權利和支付價款的義務,賣方有請求買方支付價款的權利和向買方交付出賣物的義務。

正上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才使得民事法律所規定的抽象權利義務,轉化為當事人實際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就是已存在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變化的狀態,包括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變更、內容變更和客體變更。

例如,由於法人的合併和分立,導致債的關係中的主體發生變更。

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實際上形成的新的民事法律關係,因皮,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也可以看做是民事法律關係的相對消滅。

3.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就是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的狀態,也稱為民事法律關係的絕對消滅。

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有兩種情形,一是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某一法律關係的消滅。並且在當事人之間不會因此而產生其他民事法律關係,例如,所有物被消費,所有權關係因此被消滅。二是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導致某一法律關係的消滅,同時在當事人之間因此而產生其他民事法律關係,例如,所有物被他人毀滅,所有權關係消滅,同時原所有權人和侵害人之間產生債的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有時只需要一個法律事實為根據,有時需要以兩個或兩個以下的法律事實的相互結合為根據。例如,遺囑繼承法律關係,就需要立遺囑的行為和遺囑人死亡這兩個法律事實才能夠產生。這種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兩個以上的法律事實的總和,叫做民事法律關係的事實構成。

此時,只有在事實構成具備的情況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二、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主體的意志有關,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事件,又稱為自然事實,是指與主體的意志無關,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客觀現象,例如,人的死亡、物的滅失,都屬於事件,它們一旦發生就能夠引起婚姻關係、所有權關係的消滅等。

行為是指受主體意志支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活動。按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行為可以分為合法行為和不合法行為。

合法行為是指符合或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合法行為又可以分為民事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兩類。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基於意思表示,旨在發生、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其特徵是當事人有意識地要建立或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係,並要通過一定的行為將內心的意思表達出來,它是合法行為,是表示行為的一種,但表示行為還包括不合法的表示行為,即無效的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事實行為是指不符合法律要求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包括違約行為、侵權行為、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等,這些行為一旦發生,就會引起法律的否定反應,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並在行為人和受害人或其他人之間形成民事責任關係。上述不合法的表示行為也是不合法行為,這些行為不僅不能達到當事人的預期效果,而且還可能會引起一定責任關係的產生。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什麼?可否舉幾個例子?

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

6樓:r阿持

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在於: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劃分的「標準時刻」不是行為做出時,而是其效力確定時(只有這時才是穩定狀態)。如果可以產生完全的法律效力,這種表意行為就是民事法律行為,否則就是民事事實行為,不管其中是否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1,定性不同:民事法律事實是根據民法的規定,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而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屬於合法民事行為。

2,內容不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行為,民事主體所進行的生產、創作、發明創造等活動,都是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的民事事實行為。而根據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需要一方還是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可分為:

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根據其是否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等等。

3,法律後果不同: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可以引起不同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即民事權利義務的產生。

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即民事法律關係主體、內容或者客體的變化。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即民事法律關係不復存在。而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沒有法律約束力。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成立要件

1、當事人。即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在單方民事行為中,存在一方當事人即可;在雙方民事行為中,需要有雙方當事人;在共同行為中,需要有兩方以上當事人;在決議行為中,需要有某一組織的成員或內部機構參與表決

2、有意思表示。單方法律行為,當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為既告成立;雙方法律行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時法律行為方告成立。

3、標的須確定並且可能。標的的確定,指關於標的表示須達到能被具體認定的程度。認定標的確定與否的時點,通常為行為成立時。標的可能,指標的在客觀上須具有實現的現實性。

民事法律行為特殊成立要件:特殊成立要件是成立某一具體民事行為除一般條件外的其他特殊事實要素。

1、在有因行為,原因欠缺法律行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別要件。

2、在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7樓:八方**

1、二者含義上的區別

民事法律事實:指民事法律規範所確認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如上述登記結婚、訂立合同、變更協議、轉讓債權、雞蛋孵化成小雞、自然人死亡等均為民事法律事實。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屬於合法民事行為。

2、二者適用範圍的區別

民事法律事實:是反映現實生活情況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規範發生作用的槓桿的意義,是把法律規範和具體主體的權利義務聯絡起來的環節。

民事法律行為:為《民法總則》所採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行為,以適法性為特徵,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為。

3、二者分類上的區別

民事法律事實:根據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可以分為事件與行為。事件分為不可抗力、時間的經過、人的出生和死亡、其他;行為分為事實行為、民事行為、違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成立需要一方還是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分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根據其是否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形式,分為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根據其行為是否需要當事人支付對價(互為對價,但是非為要求等價性)分為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依據其行為生效是否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分為諾成行為和實踐行為;根據其相互間的關係,分為主行為和從行為。從行為依賴於主行為;根據行為人實施行為所要發生法律後果的性質,分為財產行為和人身行為。

8樓:阿離

1、內容不同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所謂民事法律事實,就是指民事法律規範所確認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如上述登記結婚、訂立合同、變更協議、轉讓債權、雞蛋孵化成小雞、自然人死亡等均為民事法律事實。

2、目的不同

法律事實是反映現實生活情況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規範發生作用的槓桿的意義,是把法律規範和具體主體的權利義務聯絡起來的環節。因此,法律事實伴隨法律關係的整個生命過程-產生、變更、消滅。

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屬於合法民事行為。

3、特性不同

民事法律行為為《民法總則》所採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行為,以適法性為特徵,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為。

民事法律規範是確認民事法律事實的依據,民事法律事實是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具體原因,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則是民事法律事實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

答 民事 法律行為的成立著眼於民事行為因符合法律構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視為一種客觀存在。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別要件。一般要件是所有法律行為成立都必須具備的要件。民事法律行 為必須具備一定的實質要件,才能使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成立。該要件即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對意思表示的要求下 ...

「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件」是如何定義的?舉例說明越多越好

根據導致民事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的不同性質,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 一.事件.二.行為.三.民事法律事實構成。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象。能夠成為民事法律事實的事件有 一 不可抗力 二 時間的經過 三 人的出生和死亡。一 不可抗力 二 時間的經過 三 人的出生和死亡 民法...

民事法律行為有哪幾種,民事法律行為包括哪些

分類一 根bai據民事法律行為 du的成立需zhi要一方還是雙方dao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版 分為權 單方行為 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二 根據其是否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 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三 根據其行為是否需要當事人支付對價 互為對價,但是非為要求等價性 民事法律行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