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商仁澤老師
打工**都可以做,千萬別在自己親人**做,工資少還永遠被哦看不起。直接走好了,你糾結什麼呢?何況你叔叔已經名言了,說明他根本就沒有看的起你。
老闆不讓辭職,說想幹就幹不想幹自離,怎麼辦
2樓:樂觀的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你只要遞交辭職報告到人力資源部門,三十天後你就可以請求辦理離職手續。
3樓:度娘我們分手吧
意思是你要辭職就不給你沒結算完的工資吧?可以問問工資結算的問題,如果他是這個意思。那就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我不想幹了,可老闆說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4樓:戚廣利
如果你想
離職解決辦法:
1、應當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到期就可以走人。
2、如果到期不發工資,就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別再幹了。這種說話不算數的人,你幹到年底,只會給他再幫兩個月的忙。要是他立刻同你籤一份用工合同,你就留到年底。呵呵
6樓:蓋普希金
勞動者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如果到了30天,即使公司不批准勞動者離職,當事人也可以離職。如果公司拖欠工資或者拒絕發放工資,那麼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7樓:匿名使用者
和他商量,少發點也可以啊,隨便說個理由說你需要錢,他要是不幹,就翻臉。跟他說在不給就去告他。
8樓:i瑋
這樣的親戚 氣人啊 如果他真不給 就不算什麼親戚了 贊成上面說的實在不行就告他好了
領導,第二次說,想幹就好好幹,不幹走人。誰能告訴我什麼意思嗎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企業找一個好員工很難,一個員工找一個好企業也不易,拋開一切不談,人生不同階段,不同經歷,都會給自己留下可以回味,值得驕傲的東西,嚴於律己,等自己做到優秀,你想走的時候,你的領導就會放下架子做你的思想工作,挽留你,到那時你是不是對企業很重要啊!不要在一句話上糾結!鍛鍊自己!
10樓:匿名使用者
意識就是說你的領導不喜歡你的工作態度,又或者是其他 的原因,自悟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時間和同事鬧著玩 確實不對 上班時間以工作為中心 把工作幹好 把業績搞上去 這才是你的職責所在 領導說出這樣的話 我感覺這位領導 脾氣不是太好 素質不是太高 我感覺不是真的想攆你走 也許是生氣時的口頭禪吧 如果真的想攆你走 我想他會更直接的說出來的 有些事情先從自身找找原因會更好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注意點啦。老闆的意思很明顯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碰到這樣領導只能當他是垃圾人沒素質我們這領導也是這樣
我不想幹現在的工作怎麼和老闆說我要辭職
一 如果決心要走,就一定要寫一份辭職申請交給領導。內容就寫 本人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現在的工作,請批准為盼。另起一行 在公司的這段時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感謝各級領導對我的培養和幫助,我會珍惜這段寶貴的人生經歷。二 遞交申請書一個月後無 司是否批准都可以走人了。三 工資應該發到你離開公司那一天。四 現如...
老闆叫我要幹就好好幹,不幹就早點說,是什麼意思
意思有兩個,第一你工作不認真,他不滿意 第二,他有沒有你無所謂,他能找到比你更好的人 意思是說你上班不認真 敷衍了事 意思是說你上班不認真 敷衍了事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領導,第二次說,想幹就好好幹,不幹走人。誰能告訴我什麼意思嗎 現在企業找一個好員工很難,一個員工找一個好企業也不易,拋開一切不談,...
領導說幹不了就走人,我該怎麼回答
能幹這活我能幹好,等他回答,基本他會說那就好好幹吧,然後你說我不 愛 好好幹吧,來個瀟灑的轉身,要有屁最好大聲的放出來 領導說不想在這幹就走吧如何回答 1,你可以說你回家發展。2,你可以說自己跟朋友幹。3,你可以說回家結婚。4,你可以說回家繼承父業。5,你可以說回家處理家事。4和5,說出來都不會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