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是法官了,還需要問這個問題?汗哦.可以到企業去做法律顧問什麼的或者社群做法律宣傳什麼的
2樓:刑事案件諮詢
當然可以啦,他有那麼多資源,別浪費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是廣義上的法律工作者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工作者如何定義?
法官退休後可以當律師或者法律顧問嗎
5樓:脫髓鞘工作室
可以當法律顧問,只是對出庭應訴有限制,其他的不受限制。
《法官法》第十七條規定: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單位的法律顧問如果不直接出庭的話,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法院的法官離職或退休後,能從事律師職業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的法官離職或退休後是可以從事律師執業的,但是在其離職或退休的兩年內,是不能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且在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七條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7樓:冰雨夢悠悠
法官離職或退休後具備律師資格條件的可以從事律師職業,但相應法律進行了「競業」限制。
《律師法》、《法官法》對曾從業於法官再從業於律師的從業限定比是明確的, 我國《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定:「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法官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8樓:孟德斯久
如果法律知識足夠 過個考試算什麼
現在的考試越來越容易 越來越簡單 題越來越。。。
如果這麼個小考試過不了 是不是說明基本的法律知識就不夠
那麼又何來法律資源的浪費?
這個年齡段大部分法官部隊轉業的吧?
從和類似的人接觸的過程中到沒體會到什麼法律精神
貪腐 胡作非為 什麼都敢幹的到是見了不少
見過敢把土地所有權判給個人的法官麼
20年的工作經驗? 那與法律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見過庭上不允許當事人說話的法官麼? 見過分不清楚上訴和抗訴區別的檢察官麼?
見過審理勞動案件的法官不知道勞動合同最長可以有多長試用期麼?
見過明明是盜竊 非說是詐騙的前某中院的副院長麼 (我說:你看 有個美女來找你了 你回頭 我偷走了你的東西 這怎麼能成詐騙了) 都是老法官 可能有30年個經驗
20年工作經驗? 拉到吧 在一個成文法國家 需要的是對法律精神以及條文的理解
不會過於需要你的工作經驗和生活常識(彭宇案判決 沒事看看那個法官是怎麼用常理推論的 造成了多麼惡劣的社會影響)
如果真有可能是被浪費的法律資源 那就去考試吧 可以名正言順的繼續發光發熱
如果這麼點法律基礎知識都沒掌握 退就退了吧 享享天倫之樂 旅旅遊 保持身體健康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進行法律服務,做**人。
10樓:易煥之邦律所
可以啊,可以取得法律工作服務者嘛,好多法律服務所不就是這樣嘛,沒有律師證照樣可以從事這一行的,只是不得從事刑事辯護,如果取得律師證,還有就是兩年時間內不得從事刑事辯護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以律師身份從事活動,但是你可以作為民事案件的**人。現在有法律服務所,也是不錯。不少退休的法律界人士都從事這類工作。
司法考試的年齡放寬到 65歲,如有興趣不妨一試。祝你老有所為!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人不一定都是律師啊 。
13樓:小瓶蓋
可以去考律師資格證啊,不過可能有年紀限制。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種社會資源極大浪費,人民法院的上級自命清高,處處為自己單位退休人員設限,然而退休工資才不到五千,不敢受涼不敢感冒,不敢外出旅遊,因為家裡還有妻子、父母要花費啊!是個工作的人都有退休的老的時候麼。
法院院長,退休後能在別的單位當法律顧問嗎
15樓:月下獨行人
可以當法律顧問,只是對出庭應訴有限制,其他的不受限制。
《法官法》第十七條規定: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人或者辯護人。
單位的法律顧問如果不直接出庭的話,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後,審判法官能否繼續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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