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週記何金水
在大陸的法律法規來體,這個只不過是一份普通的民事協議。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的角度講,這份合同應該是有效的。但有效並不代表有用。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大學生就業是國家計劃的一部分,用人單位無權退回學校。另外,三方協議主要是為了解決戶口和檔案用的,與這個補充協議不太搭調。綜上,我認為這個補充協議沒什麼用處。
3樓:郭浩律師
就業協議目前被視為是民事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該合同的約定並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字,該合同即告成立並生效。
4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如果沒有異議,簽字後生效。
關於 應屆生 簽完三方協議後 籤的 補充協議 有何法律效力
5樓:娜一個秋天
你要想放心找律師資詢
6樓:2536210670賬號
樓主你好!其實,你現在無需煩惱。 我看了一些回答,其實不少人都弄混了一件事,即,無所謂樓主需不需要負違約責任的問題存在。以下分析,娓娓道來:
首先,合同的約束力來自於雙方的約定,體現在協議中就是你們的書面條款。既然合同中並無明確說明取得專八證書是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那麼,只要你一畢業,中行就必須和你簽約。若無基於法律及合同條款的正當理由而拒絕和你簽約,中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樓主提到的所謂「口頭回復」並無法律效力,這點請放心。
退一步講,假如合同中確有約定需取得專八才與樓主簽約,那也只是一張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即這張合同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合同的效力要從你取得專八證書之日起才生效。到時五月底出成績,你沒考過專八,最多合同失效,無所謂說你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問題,因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違約的前提是合同已經成立並生效。
當然,如果樓主慌稱自己已經取得了相關證書,但實際上是虛構的,導致到時無法簽約,那是 締約過失責任,這另當別論,同時也不符合樓主的情況。
即使合同中約定了到時需取得專八才簽約,樓主也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更何況,現在合同中並無約定須取得專八才能簽約。所以,樓主有沒有取得專八都無所謂違約責任的存在,這是個偽命題。
第二,如果樓主已經認為自己是通不過專八的話,並且預計到時 中行 可能違約不籤合同的話。那麼,建議樓主現在先找其他企業,但先找個理由拖著招聘企業,別和他們籤三方協議(其實你現在想籤也無法籤,學校就業中心不可能再多給你領張新的,除非你主動向中行違約)。同時,假如中行違約,你也有理由拿到一萬元的違約金,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至少能解燃眉之急。
以上一些小建議,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其實樓主多慮了,相信中行會和你簽約的。如果覺得可以的話,望採納該答案!
就業協議書補充協議法律效力問題
7樓:苗_魔獸
本補充協議獨立於《就業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具有完全法律效力···這句話的意思就是這個協議和《就業協議書》只在內容上有聯絡,但是在效力上沒有聯絡。按照約定你違約了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違約金過高,法院可以部分不支援。
8樓:sb中的戰鬥機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
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當前,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在即。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精神,進一步做好2011屆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各項就業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針對性地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各高校要抓緊畢業生離校前的時間,持續組織網路招聘和現場招聘活動,努力幫助畢業生儘快落實就業崗位。要對離校時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集中培訓,讓他們瞭解離校後的求職渠道、服務系統和保障政策。
要周到、細緻地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離校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高校畢業生安全文明離校。
二、進一步加強就業規範管理,切實做到「四不準」。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及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切實加強就業各環節管理,加強對用人單位資訊和就業相關材料的稽核,特別要對同時接收多名畢業生的用人單位進行重點稽核,規範簽約行為,務必做到「四不準」: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違規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教育部將在全國高校本科教學評估、就業先進評選等工作中對就業作假、違規者實行「一票否決」。高校要加強對就業工作人員特別是院系專職就業指導教師、班主任、輔導員等的管理與培訓,不斷提高就業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業務素質、職業素養。
就業工作人員要全面、準確地向畢業生宣講就業有關政策,提高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的自覺性和工作能力。
三、認真負責地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和報送工作。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各高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就業狀況統計、報送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就業統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負總責,對高校的各項就業統計資訊進行認真彙總、核查和分析;高校要真實、客觀地統計本校畢業生就業狀況。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統計標準、報**式、資料庫結構,及時準確地報送資料資訊。不得虛報、瞞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四、儘快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各高校要在6、7
月份集中開展就業工作督查、自查。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的就業工作進行評估審查和抽樣檢查;要設立監督**並在**上公佈。各普通高校由「一把手」牽頭,對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和各院系就業工作進行自查。
要把簽約狀況和就業統計工作作為督查自查的重點,採取隨機抽查畢業生、用人單位**回訪等方式進行嚴格核查,確保就業狀況的真實性和就業統計資料的準確性。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9樓:法老住持
從未聽說過就業協議還有補充協議的。既然獨立於就業協議,就是一份與就業協議無關的協議。就業協議如有補充內容,也是簽訂時在空白處打備註的,根本無須另行補充。
學生簽訂就業協議,一般約定違約金也就一個月工資(相當於辭職提前一個月的代通金),再高就不合理了。反過來講,違約金越高,說明單位越在乎,這樣的話你的工資就應該也高。工資不高但違約金高的話,是極不正常的,說白了就是單位挖的一個坑。
因為你未透露部分協議內容,其他方面也就不好建議你了,祝你好運。
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補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信件無法視作協議的,補充協議是需要的是對生效的合同做補充,沒有簽字是無效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 價款或者報酬 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
(離婚)補充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 離婚補充協議書同樣具有法律效力。2 後來的補充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協商簽定的,那麼對夫妻雙方肯定是有約束力的 3 如果補充協議和原協議有不同的地方,應視為對原協議的修改。4 只不過,經過民政部門備案的協議,在效力上確實會比私下達成的效力高。5 但這僅僅體現在對外的效力上,而對內效力,也就是夫妻前...
實習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學校代簽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般來說實習合同 來要學生,單位以及源 學校三方簽訂才有效的,不過現在很多學校都代學生簽訂協議,學生去了實習單位也就是對協議的默示認可了,所以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們去找單位的話單位可以以你們不是合同當事人而拒絕你們的要求,你們可以要求學校出面同單位協商工資的問題,這個還是可以的。多說兩句,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