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冰清玉潔
她就是看不起你呀!嫌和你在一起丟她身份。
2樓:小豬
呵呵~那就離遠些嘛!真是瞧不起人呀!
我有個同事,每次我們倆都是一起出去吃飯的,然後每次都是我付錢,而且有時候出去逛街她要是沒錢都是我幫 30
3樓:淡若清風舞
天下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不過,你為何還要和她做朋友,是因為抬頭不見低頭見,抹不開面子?那也不必深交,她對你有一點朋友情面嗎,這種人早就該絕對才對,光罵她都對不住自己?
4樓:灝忓績鐪煎効鉁
她賤,你呢?你是**嗎?理她幹嘛?那種人有多遠離她多遠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明瞭的說,你根本不用給這種人面子
6樓:五月
一個巴掌,既不用說話,又解決問題
7樓:手機使用者
這樣的人,不要和她做朋友了
有男同事,在公司的職級比我大,我有點喜歡他,我感覺他好像也有點喜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理解錯了)
首先呢,這個問題,你得問問你自己的主觀感覺,你是感覺到她喜歡你了呢,還是他做了什麼事讓你有這種感覺了呢,聽你語氣,他貌似還沒表白吧,那麼我告訴你,他如果看上你了,一定會直接出擊,因為不論男人什麼性格,對於自己心動的女孩子,他內心的獵豔以及好勝心都會蠢蠢欲動,主動出擊,所以我建議你,按兵不動,等待時機...
在公司,我跟異性同事走的比較進,公司領導就問我們是什麼關係,請假有時碰巧一起了,第二天上班,領
除非你離職不幹,找他算算賬,還能怎樣?我是試用期員工在分公司學習,今天回總部。碰巧公司兩個老總也要從分公司回總部。一個小領導跟他們說把我 又沒關係,車票退了好了,一路上機靈點,給領導留個好印象 正好套套關係 搞個好職位 領導說什麼就是什麼,別抬扛 沒關係的,是領導要帶你的 我是一名學生,暑假碰巧找到...
我在物流公司開叉車,在工作的時候把同事裝成腰部粉碎性骨折,公
你同事的情況只屬於工傷,不存在雙賠,你也是在履行工作職責。當然應當注意的是 勞動者職務行為造成第三人損害,由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追償權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勞動者本人有過失 2 勞動合同對此種情況應當有約定,如果勞動合同中對此沒有約定,則用人單位無權要求追償。綜合來說,你的行為屬於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