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法上的「從隨主」原則,(詳細~是論述題啊~~)
1樓:網友
是 主物和從物的關係 還是主權利和從權利的關係。
論述題:民法的基本原則【解釋每個】
2樓:李
一。公平原則是民法的首要原則,它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外一方。
二。自願原則,它是指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意志與利益從事民事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三。公平原則,它是指民事立法,司法,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該體現公平正義。
四。誠實信用原則,它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該講誠實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義務,不規避法律和合同。
五。公序良俗原則,它是指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3樓:紐軲轆芋頭
1.平等原則。所謂平等原則是指權利主體在法律上的地位平等,其合法權益受法律平等保護。
2.意思自治原則。所謂意思自治指權利主體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行為自由,通過自己的意思產生、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係。
3.公平原則。指權利主體之間應並著公平的理念進行民事行為,司法機關應用公平的理念解決民事糾紛。
4.符合法律、公序良俗原則。是指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序是指生活秩序和公共秩序,良俗是指社會公共道德。
5.誠實守信原則。具有補充法律漏洞的功能。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應誠實、恪守信用,依據善意的方式進行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6.綠色原則。民事活動中應遵循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有效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論民法上的無限連帶責任?(論述題)專業人員,最好是法律教師或律師
4樓:蒼鷹獨狼
我是一名律師,因為民法體系龐雜,包括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智財權法等等,規定了很多無限連帶責任,你具體縮小乙個方面。
所謂無限責任指的是責任的外延超出某個限制範圍,比如當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即該獨資企業財產以外的)予以清償。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並由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係的一種民事責任,強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牽連關係。當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利要求合夥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債務,且不以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所佔有的份額為限;對於某合夥人超出其份額的支付,該合夥人有權利向相關的其他合夥人追償。
由此可以看出,在企業及其投資人的無限連帶責任中,無限責任是發生連帶責任的前提。與此相對,有限責任原則下的債務清償則相對簡單。在我國,債務責任的範圍與企業的法律地位是相對應的,法人企業擁有獨立的人格,因而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該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如果企業不具有法人地位,其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法人企業與非法人企業最本質的區別在於他們承擔經濟責任的能力不同。
為什麼意思自治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
5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自治原則在現行法律上的根據,首先是民法通則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其次是合同法第四條: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再次,在民通與各民事基本法中,法律對於意思自治原則也從不同之角度進行為規定,進而形成了民法的這一基本理念與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的存在與實現,以平等原則的存在和實現為前提,並由此派生出新的民法的基本原則。在民法原則的體系中,最為首要的是私權神聖原則,正因為每乙個民事主體的私權神聖,才致使他們在交往過程中具有平等主體地位。而正是由於主體地位平等,才有不同民事主體在意志上的獨立,任何一方當事人才不受他方意志支配,才能實現意思自治。
隨著私權神聖和意思自治的超度發展,給社會結構與體系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由此人們以交易行為中的誠實信用,合乎公序良俗與禁止權利濫用之新型民法原則對私權神聖與意思自治加以限制。從而使整個民法原則之體系內部達到了一種權利制衡之理想狀態,共同支撐與構建民法理論之龐雜體系。
6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本身就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之間沒有國家強制力,民法主體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意思自治是最大限度的體現相互間平等地位。
論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就是不誠實的表現,**還是自己寫,才有寫誠實信用**的靈感。
8樓:解憂咖啡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2、什麼是民法,怎樣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9樓:南霸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中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立法、民事行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準則,是體現民法精神、指導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
中國的民事立法上,確立了以下幾項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意思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10樓:寫乙個就行
簡單來說一種指出什麼是民法,民法的調整範圍; 另一種指出民法應當體現和遵循什麼規則和精神。原則是1、 平等原則2、自願原則3、誠實信用原則4、禁止權利濫用原則5、公平原則6、公序良俗原則。
什麼是民法上的物,商標是民法上的物嗎?
民法上的物抄,是指自然人身體襲之外,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 物質需要或精神需要 並且能夠被人力所控制 支配的物質實體。物是民事法律關係最主要 最普遍的客體,涉及一切財產關係,具有以下特性 一 存在於人的身體之外 二 佔有一定空間並具有一定形體 三 能夠為人力所實際控制 四 能夠滿足人們的生產或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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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疾病是否屬於不可抗拒的事由
不可抗bai力是指不能預見 不能避du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zhi,既dao包括自然現象也包括版 某些社會現象。最 權常見的有政治因素,戰爭,自然災害等。而在司法實踐中,疾病通常是做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個因素,而不屬於不可抗拒的事由。重大疾病,不治之症算。水災 旱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的法律定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