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從公司房頂掉下死亡,公司如何理賠

2025-01-30 16:15:14 字數 4069 閱讀 3890

1樓:理想闌珊

是在工作過程中,從房頂上掉了下來,導致死亡的話,這個是屬於工傷的。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補充一句,如果公司為該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否則,則有該公司自行承擔。

2樓:索隆

屬於工傷,死了的話,估計快一百萬了吧。

企業工人死亡賠償怎樣算

3樓:網友

職工死亡,現在各地的規定不一致,要根據各地的規定執行,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大約發給本人或者社會平均工資的2個月作為喪葬費,另外發給一次性撫卹金為10個月本人或者社會平均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非因工死亡,可以取得15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5樓:網友

1】工人是因公死亡,還是非因公疾病死亡?

工人是哪個省的?各省給付的補償金不一樣的

企業職工意外死亡除保險賠款外公司應如何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保險可能可以得到,但由於是個人醉酒,因此,不符合工傷認定規定。

7樓:小甜一

有非因工死亡的補償的。

職工在工廠內跳樓自殺死亡賠償標準

8樓:大超love雪子

不需要負責。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

另由勞動保險**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9樓:懶懶落花

職工在工廠內跳樓自殺死亡不屬於工傷,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賠償,具體賠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10樓:哈

首先要解決下面的問題:①員工自殺是否構成工傷;②自殺死亡,是否屬於非因工死亡;③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1、自殺不構成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據此,如能確認勞動者屬於自殺的,即不能認定為工傷。

2、自殺是否屬於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是與「因工死亡」相對應的籠統的概念或說法。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員工自身主觀故意因素導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導致的死亡。

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規明確了其家屬可享受相關待遇。

自殺」是指自然人自願或故意採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它與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著本質的區別。

那麼,員工自殺死亡能否歸屬為非因工死亡,其家屬能否享受相關待遇?

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並無直接的規定,如地方有規定的則按地方規定處理。

3、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果地方檔案把自殺死亡納入非因工死亡的範圍,那麼死者家屬可根據國家或地方的規定獲取相關待遇。在廣東地區,主要執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的規定,即: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卹金標準:

6個月工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準發給死亡撫卹待遇。」

請注意,廣東地區的各個城市,如果就上述待遇有特別規定的則執行其規定;

無規定的則按上述廣東省的標準執行。

11樓:彩

因勞動者個人主觀故意導致的死亡,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當然用人單位出於人道主義給予一定的補償,法律不予禁止,補償的數額由單位確定。

12樓:網友

我認為主要是廠裡安全不到位。該廠裡負全責。

13樓:簡簡單單

1、職工在工廠內跳樓自殺,不是工傷,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賠償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3、《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

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

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準發給死亡撫卹待遇。

14樓:梁文峰

職工剛入職第一就發生跳樓身亡、企業要賠償多少錢。

員工在單位自行跳樓死亡是不考慮工傷的,由於各地對於在職人員自願死亡的制度不同,一般情況下遇到職工自願死亡單位應該及時報警處理,由公安部門對該事件進行核查。若確實自願死亡,而且當地沒有相關**檔案提及補償員工死亡撫卹金的情況下,那麼具體補償就需要家人跟單位進行協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這應該要具體分析,如果該員工跳樓與企業無關,那麼企業沒有責任就不用賠償,如果與企業有關則要視企業過錯的大小和員工家屬得要求賠償。

請問企業職工因工死亡的賠償問題

15樓:山野柴胡

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諮詢。

16樓:網友

自己都說是「因為工作突發疾病」就不能判定為工傷了。

五險都有,就按疾病中醫療保險去報銷吧。

請問企業職工死亡賠償問題?

17樓:法邦網專家

6個月在職職工月工資的喪葬費。

48-60個月的死亡賠償金,具體的以你們本省的為準。

如果有被撫養者,可以要求支付中遺屬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問題,員工工傷死亡公司應該如何賠償呢?

18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規定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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