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入手傷人,傷人者未被拘留,天理何在?

2025-01-29 11:45:27 字數 1615 閱讀 8232

1樓:何必怨江湖

這是個講關係的社會,首先你需要利用一切能用的上的關係,如果實在找不到關係,就天天到當地公安局門口去喊冤,記住是公安局不是派出所,適當的耍些無賴、撒點潑是很有必要的,不行就檢察院、法院、人大等。。總之要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和方法給辦案人施壓,以達到把**關押的目的。如果你講的屬實,那麼放心,主動權是掌握在你手裡的,如果對方是個有些條件的人,他的家屬絕對會通過中間人或直接找你調解,要知道此時**正在看守所裡度日如年,正是你提條件的好機會。

還有司法鑑定需要重視,傷未好之前是最好的,雖然法醫說三個月後鑑定。但是沒關係,手的恢復的程度與你自身的鍛鍊有很大很直接的關係,那玩意兒太好裝了,還有,法醫也並不一定就公安機關的法醫說了算,你當時住院的診斷資料是很重要的參考,並且檢察院、法院都有法醫,他們隨時都有可能推翻之前的鑑定。耍些無賴撒點潑的人最好是60歲以上的老人,如你奶奶、外婆等;另外,你要賠償費不能表現的太急切,砍你的人正以比你數十倍急切的心情渴望著自由,他自會催促他的家人。

還有一點需瞭解,現在公檢法以及很多**機關每年調解的案件都有指標任務的,好像重傷調解也有指標(這點不能完全肯定)。以上所說還太不完全,需要你隨時應變各種情況。最後要相信這世界上還是有好的公務員的,說不定就會給你碰上。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你所描述的情形:

1.你進行的還擊應該屬於正當防衛,應該不符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正當防衛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2.對方入室傷人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犯罪的構成要件分析,1.是否傷害了你的身體(此傷害是法律意義上的傷害)?

2.是否非法?3.

是否為一般主體?(即是否達到法定年齡?)4.

是否故意?如果都是肯定的,那就構成了犯罪,(至於入室,只是量刑考慮的因素)是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是需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提交到檢察院提起訴訟的,如果不能構成犯罪,則需要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3.至於你受傷後的經濟損失,是附帶的民事法律關係,這就需要你們的協商處理,如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對其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賠償的標準,由於經濟水平的不均衡,每個省市都有不同的標準,這個需要等到傷殘鑑定報告,如果有傷殘等級,相應級別都會對應不同的賠償金額,另外比如誤工費、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鑑定費等等都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的。

至於你提到的對方沒有錢,勝訴後必要的時候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其合法財產。我的建議是如果有條件,可以具體的諮詢律師,如果經濟困難的話,看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對於我的,不知是否能幫到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得饒人出且饒人、如果他那邊願意和解不在打擾你的生活、叫他賠點費用放他一馬、何樂而不為。

4樓:額鵝鵝鵝1諤諤

你就上警察局找給說法 憑什麼啊。

5樓:網友

有沒有法醫鑑定,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報案警察必須立案及偵查。

如果沒有法醫鑑定趕緊申請法醫鑑定。

如果是手腕需等待癒合情況鑑定,也得等。

可以跟對方接觸,協商讓他先賠錢或墊付醫療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去找法律諮詢公司問問。

打架傷人者是否必須傳喚?

打人致輕微傷怎麼處罰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 只有行政責任 治安處罰 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 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天以下行政拘留。 拘留或罰款 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你 提出 不提出的問題。 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

1 如何改掉出口傷人的習慣2 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加成熟

1 出口傷人是一種生活習慣的表現,並不是什麼疾病,關鍵還是要靠你自己來克服,平時多看一些健康有益的書籍 電視等節目,多跟朋友交流,學會換位思考,話語出來前先想想會不會傷害到別人。一點點改正自己的毛病。2 講到心理成熟的問題,我認為,一個成熟的人在思想 感情 行動 經濟上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對別人的依賴...

害人之心,傷人之意耳聽未為真,眼見都三分假是什麼意思

這話的意思是 好人和壞人 有時候並不能單單聽別人的閒話或者只看見一些事情的一面 就判定這個人是好是壞 人不能主觀臆斷去評判一個人的品性如何 希望採納 眼見未為真上一句是什麼 沒有上句,只有下句,眼看未為真,耳聽三分假是與成語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的意思類對應,著重看哲學含義形容 不要輕信傳聞,看到的才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