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此生不變阿森納
商業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票據被承兌銀行或付款銀行拒付的可能性,屆時可能存在兩種情況:
你是持票人,因此你需要向出票人、前手背書人主張追索權,如委託律師的話,產生的律師費可能需要你自己承擔;另外,前手、出票人是否還找得到,是否還有能力償還票據金額及利息是個問題。
你已經把匯票背書出去,其他持票人被拒付:這種情況你可能被持票人追索,你只有償還期票面金額及利息後,獲得該票據,再向你的前手追償。面臨的問題和1是一樣的。
給你建議如下:
取得票據的時候,建議保留好相應憑證,尤其是你獲得票據支付的對價憑證,如買賣合同你是放貨一方,你就要保留放貨憑證及買賣合同原件,以證明你通過支付對價合法取得票據權利;
簽署基礎合同,約定以銀行承兌匯票合同時,加入條款「如此後票據被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你有權要求對方承擔你為實現債權付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有利於你收回律師費的損失;
前往出票銀行查證票據真實性(這點是最重要的),另外嚴格審查票據形式瑕疵,包括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完整,票據背書是否連續完整,蓋章是否騎縫且清晰、公司公章之外是否還有法定代表人蓋章等。
2樓:網友
既然是商業承兌了,就跟欠條一樣,風險總歸是有的了。
企業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做為預付款,自己有風險嗎
3樓:
摘要。您好,這個是有風險的。這個風險點就在於企業,如果在對付這個商業匯票的時候,沒有這麼多現金,這就導致了商業承兌匯票的違約。
企業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做為預付款,自己有風險嗎。
您好,這個是有巧裂風險的。這個風險點就在於企業,如果在對付這個商業匯票的時候,孝渣閉沒梁鍵有這麼多現金,這就導致了商業承兌匯票的違約。
在**過程中,如果我方已開具了商票預付,而**商沒有發貨,卻在銀行融資了,我方有風險嗎?
您好,這個是沒有風險的。因為他不管是在銀行融資還是幹什麼,你開具的這個商票啊,他都是要付給對方的。
所以他融資不融資和你開具這個商票嗯,供貨商沒有給你發貨,你要考慮供貨商這個貨能燃枝不能拿到你手上,這是你要考歷枝慮的風險肢段敏點。
如果我方沒有收到貨物,此商票是作廢還是要收回?
如果你方沒有收到貨物的話,這個商票是不能做會費也不能收回的。
你可以要求對方把商票退回來就可以了。
商業承兌有風險嗎
4樓:小王**
商業承兌匯票有風險。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商業承兌匯票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搏伍虛。
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如下:
1、商票有到期不能承兌的風險;
2、商票不一定能貼現;
3、已貼現的商票到期後有追索風險。
一、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兌現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需要準備好未到期且合法有效的匯票、身份證影印件、貼現業務申請書等檔案材基燃料向銀行提出承兌申請;
2、審批。銀行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相關材料後需要進行稽核;
3、背書轉讓。經銀行審批同意後,申請人需要辦理在商業匯票上背書轉讓等手續;
4、資金使用。銀行在扣除貼現利息後將相應的資金劃轉到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申請人即可使用貼現所得款項。
二、商業承兌匯票逾期未兌付的處理方法如下:
1、行使追索權之前,持票人應確保自己盡到提示付款的義務;
2、當發生商業承兌匯票拒付情況時,持票人應取得相應的拒付證明;
3、持票人取得上述拒付證明後,應及時向其前手或匯票的橘歷所有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
4、持票人完成上述步驟後還是無法獲得償付,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對起訴物件的選擇應有一定的方向性;
5、持票人應提出明確的訴訟請求;
6、持票人應選擇有利於自己訴訟的管轄法院;
7、持票人應提前應對訴訟過程中被告的各種抗辯理由。
總而言之,商業承兌匯票具有一定的風險。商業匯票的承兌是開票方和持票方之間的交易,銀行只是中間機構負責貼現,所以雖然錢是從銀行出,但是這筆錢款並不是銀行支付的,實際是需要開票方進行支付,如果開票方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商業匯票就無法兌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三十三條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商業承兌匯票風險
5樓:張平
法律分析: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如下:
1、森灶商票有到期不能承兌的風險;
2、商票不一定能貼現;
3、已貼現的商票到期後有追索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三條 匯票上記載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項的,應當清楚、明確。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悉悄付款地。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睜春渣出票地。
6樓: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商業匯票有鬥局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防範?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自從國家釋出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非現金支付方式的政策後,有很多老闆呼籲全面取消商業匯票承兌,那麼商業匯票有哪些風險?
又該如何防範呢?下面就跟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商業匯票有何風險?
1、變現難:商業匯票必須等到承兌到期後才能承兌,影響企業的資金流 2、貼現難:商業承兌匯票一般是企業承兌,其貼現難度比銀行承兌匯票大,不容易被接受 3、貼現成本高:
企業在匯票到期之前,將匯票背書後上交銀行貼現,銀行將匯票金額扣除按照貼現利率計算的從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貼現折價)後的餘款作為企業實際得到的金額 4、流轉難:背書轉讓難,下游**商一般很難接受商業匯票,尤其是商業承兌匯票 5、到期不能兌付: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付款,即使付款人銀行存款不足,銀行見票也要無條件支付,銀行不能兌付的風險鄭悄極小;而商業承兌匯票是由企業承兌付款,由於對方企業的信用情況是無法預期的,承兌到期後企業不能兌付的風險較高 如何防範這些風險?
1、稽核出票日和到期日:出票日和到期日的時間差越大,則意味著貼現時所支付的利息越多;而對於商業承兌匯票來說,承兌期時間越長風險也就越大 2、稽核承兌人資訊:收到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要稽核承兌人是銀行、財務公司還是企業 3、稽核票據是否可以背書轉讓:
禁止背書轉讓會限制票據的流轉性 4、稽核背書人資訊:背書人名稱應是與企業空叢讓交易的對方公司,萬一票據到期不能兌付,可以向前手追索 5、票據到期後無法承兌,要及時行使追索權,要注意追索權的時效性。
商業承兌匯票風險 法律問題
7樓:曾光
法律分析: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如下:
1、商票有到期不能承兌的風險;
2、商票不一定能貼現;
3、已貼現的商票到期後有追索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高備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三條 匯票讓悶上記載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項的,應當清楚、明確。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
匯票坦念彎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商業承兌存在什麼風險?
8樓:準分子
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完全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無需向銀行圈存資金。由於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無需經過嚴格的審查,也無嚴格監督管理,僅以企業信用為基礎,存在著極大的風險,企業應特別注意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防範:
1、儘可能只接受有良好商業信用的大型企業的商業譁吵承兌匯票,或是接受關聯企業的商業承兌匯票,不接受商業信用無保障的客戶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
2、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期不能太長,由於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的經營風險無時不在,對客戶未來的商業信用無法預期;
3、要求客戶出具見票即付的商業承兌匯票;
4、對於經過背書的商業承兌匯票,可以先行向票據付款人提示付款並獲得對應款項,然後再向客戶(其票據法上的身份是出票人或者背書人)發貨;
5、對於客戶出具的遠期商業承兌匯票,可在發貨前向開展相關業務的商業銀行進行貼現,貼現的條件是放棄追索權;
6、要求客戶出具由銀行加貼保貼函的商業承兌匯票,可在發貨後再行向出具保貼函的銀行進行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與銀行承兌匯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承兌人不同,其次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信用也是不同,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相比而言,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難度大。 許多企業利用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融資,解決了許多資金週轉困難,其到期承兌使其社會信用得到有效提高,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相當於從銀行獲得變相貸款額度。
商業承兌匯票風險較大,是基於基於企業雙方的良好信用的基礎之上進行交易。而票據法規不盡完善,使內控制度不嚴密,企業提供擔保流迅蘆寬於形式、重複擔保等方面原因,商業承兌匯票風險得不到有效防控,以致最後承兌無法兌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交易最先注意的是不是有真實的**背景,在當前融資性票據佔據票據市場半壁江山的畝亮時代,其合理認定及適度規模控制是匯票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商業匯票根據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姿高的承兌人為商業銀行,以銀行信用為擔保,安全性高。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纖春單位開具的,以承兌人的信用為擔保,到期後持票人要求承兌人(即付款人)無條件支付票款。
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為商業銀行以外的付款人,多為企業法人。商業承毀冊耐兌匯票有可能出現無法承兌的情況,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期限分為1個月、3個月不等,最長為6個月,電子商業匯票的期限可長達一年。
10樓:次綺露
商票有到期不能承兌的風險;商票不一定能貼現;
合同約定管轄法院不明,究竟該由哪個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約定管 轄法院不明,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法院。管轄協議約定兩專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原...
我和賣主通過中介成交了一套房,合同約定賣主房款必須由中介打到賣主賬戶,可是
你好,既然購房合同中已經註明必須將購房款打給中介,那麼當你按時完成付款後,你的義務和責任就已經完成,之後賣方和中介如果產生糾紛就與你無關了。如果中介捲款而逃也是中介和賣方之間的關係,你是無需擔責的。買方無需承擔責任。這屬於民間借貸糾紛。因房屋買賣,三方合同形成借貸關係。買方通過中介購買房屋,將房款支...
合同中如何約定違約責任合同中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和損害賠償責任嗎
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約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08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109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