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水的問題,工作薪資問題?

2025-01-02 20:15:14 字數 2251 閱讀 8790

1樓:網友

很簡單的問題,第。

一、不能夠直接找老闆談。

第。二、一定要找財務談,就說工作發錯了,如果財務說沒發錯,那麼你就告訴他和老闆的約定。讓財務問老闆。

第。三、等財務的結果,如果財務說你的老闆說就是1800,那麼結果就是:

1、你的老闆對你的工作不太滿意。

2、老闆的確,忘記了。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找老闆談。

記住,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方法的。

2樓:網友

和老闆的關係好呢。

就直接說。如果不好呢。

就找個把你當朋友的和老闆關係好的人問下。

問的時候不要太直接了。

3樓:網友

用比較好的方式提醒老闆。

4樓:網友

等下個月看看工資再說,先到財務處問問,瞭解下情況,是比是他們那裡出了什麼漏洞,如果不是幾跟老闆談談啊。有的老闆就是欺負我們這些剛出來的學生,經驗不足,好多時候不好意思啊,算了,沒什麼的時間還長,這樣的心理來榨取我們餓血汗。

5樓:網友

也許老闆對你工作能力不是很肯定所以才。

6樓:牽著小豬看月亮

先放一邊!!

別為了2百而讓公司裡的人對你另眼相看。

等下個月你再看看你的工資有多少。

7樓:網友

先看看吧,看看他下個月給你多少啊?

8樓:網友

再等乙個月,如果下個月還這樣,你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比如老闆心情好的時候或者你在工作上有所成績的時候)你可以和老闆稍微提一下,問一下為什麼會這樣,是不是你做錯了什麼,如果做錯了你一定改,千萬別把辭職掛在嘴邊!!!

工作薪資問題?

9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你好!首先,試用期員工,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即可,單位之所以要求你提前7天應該是他們已經單位一直是這麼操作的,直接和單位人事說法定規定是3天就好了,人事都懂的。

其次,不管員工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在職期間正常支付的勞動付出企業是必須支付員工工資的,所以以不提前7天告知為由不發薪資也是違法的。

最後,你薪資結算以1900元/月,這個你要和單位問清楚,還有你合同裡面是怎麼籤的,是不是寫的就是1900元/月,如果是的話,你只是口頭4000元/月,你這個很難辦,你就做了幾天,就不要花時間精力去弄這個事情了,好好找乙份適合自己的工作,不然你和單位耗時間也耗不起。

員工的薪資問題

10樓:波士商學教育

員工工資一般是人資部定。

1,按照各盡其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制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1樓:銳之意化妝品

既然a b都同意了,發了工資a給b 200 就行了啊。

12樓:微卡聊職場

提問工人去法院起訴了,法院也查了我是無能力償還只能慢慢還,現在說是要找人拘留我,能這樣做嗎?

公安會接手這樣嗎?

一)、接受行政處罰。

1、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

勞動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如果逾期不支付,即會責令公司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2、接受人社部門的處罰。

具體地,根據以下情形接受相應的處理:

1)該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後,會及時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公司,將會作出行政處理或給予行政處罰。

2)對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佈,並記入相關「黑名單」。

3、接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

對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築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築市場等,並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肯定會有人管的。

提問我的意思是法院已經接手了,他再報公安公安會接手嗎?

提問意思是隻要法院接手了,他再去**告最終結果就是都不會再接手這個事了是嗎?

我不是惡意拖欠,是真無能力償還!

您歉多少啊親。

關於工作工資問題?工作薪資問題?

有。按合同月工資除以就是平均日工資,工作了幾天給幾天。工作薪資問題?你好!首先,試用期員工,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即可,單位之所以要求你提前7天應該是他們已經單位一直是這麼操作的,直接和單位人事說法定規定是3天就好了,人事都懂的。其次,不管員工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在職期間正常支付的勞動付出企業是必須支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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