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顆有思想的豆子
還能怎麼辦?這是過年嗎?這就是藉著過年壓榨父母的血汗錢吧。這樣的媳婦兒眼裡只有錢。還是讓他跟錢過去吧。
2樓:叮噹必過
你可以和你的老婆溝通一下隨後把這個錢補上,有可能只是你的父母忘記了。
3樓:影視的小偉
那就看一下自己想不想離婚,其實我覺得你的妻子有一點胡攪蠻纏的。
4樓:霅霅愛朵拉
我覺得那就離了吧,這樣的妻子簡直就是在無理取鬧。
5樓:帳號已登出
離婚就離婚吧,我覺得這樣的女人只看重金錢,想要不停地從男方的父母那裡得到錢財,不看重感情,所以離就離了吧。
6樓:情感大師**
這個時候要和老婆進行及時的溝通。讓老婆能夠理解自己的父母,資金也並不是很充足。希望都能夠換位思考一下。
7樓:抱香蕉睡覺
我覺得可以離婚,太計較金錢的夫妻生活矛盾只會越來越多。
8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認為你應該離婚。這樣的婚姻沒有維持下去的必要。
9樓:lifehy生如夏花
繼續溝通看一看。給孩子壓歲錢多少都是心意,要求數額的話就沒有意思了,而且為這點小事離婚,有點太小氣了。
女兒結婚半年要離婚我作為父母應該怎麼辦?
10樓:仲夏夜的小月亮
如果女兒談戀愛的時間不長就結婚了,那麼可能是由於對男方瞭解不夠,婚後發現了與男方的生活習慣或者三觀不合,實在無法接受才想離婚。
作為父母應該是瞭解自己女兒的,如果覺得女兒是乙個比較理智的人,那她做出這決定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了,可以認真聽聽女兒要離婚的理由,如果女兒的理由有道理,那作為父母也不要過多幹涉子女的婚姻。
如果女兒只是因為衝動要離婚,那父母除了勸導女兒,還應該多給女兒灌輸一些正確的婚姻觀。
11樓:網友
首先你得呃,搞清楚女兒為什麼要離婚,如果是女婿的不對,可以雙方父母在一起,要求女婿改正。如果是女娟犯了一些比較嚴重的錯誤,女兒不想繼續和他過,那就支援女兒的想法。
12樓:巫高潔
哪個當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婚後幸福,但是有時也不會如家長所願。女兒結婚半年就要離婚肯定有其原因,作為父母應該瞭解如果因為小問題就要勸解,化解小矛盾,如果真是原則問題就應該認真考慮,但不能草率行事,為女兒的幸福應該冷靜解決。
13樓:自由行走的靈魂
要以過來人的身份去考核他們的婚姻,看看他們是因為不知道如何磨合相處,要離婚,還是因為當初結婚的決定太匆忙,現在根本就不合適,離婚是為了止損,當家長的幫他們分析好,然後再做決定,如果只是磨合的問題,就需要做通孩子們的工作,畢竟婚姻不是兒戲,但如果真的是三觀不合或者是其他很難更改的因素導致的離婚,那就只能讓他們分開。
14樓:姑蘇老師
要看他是因為什麼原因去選擇離婚,如果原因確實比較嚴重的話,那我覺得你應該支援,如果只是因為一些小的問題的話,那你就勸勸她,兩個人本來就是個體,在一起肯定會有一些矛盾的。
15樓:貓咪小
作為父母肯定是希望女兒好的,可以先問下女兒要求離婚的原因,如果原因真的很難讓女兒接受,那麼還是尊重女兒的選擇。
16樓:浩海書南
什麼原因引起離婚。
不出孩子和老婆生活費可以離婚嗎
17樓:陳琦
法律分析:不可以。男方有照顧家庭義務,可以要求男方補償神芹女方適當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沒瞎物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枯液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了老婆不給小孩生活費怎麼辦啊?
18樓:問法網姜
你好,對於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法律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要看您是協議離婚的還是訴訟離婚的,如果您是協議離婚的,那麼您就必須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離婚協議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扶養義務。
第二,如果您是訴訟離婚的,法院給予判決,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19樓:暱稱不留空白
為什麼要叫你老婆給孩子生活費呢?你就不能給你滿足你孩子的生活費呢?
我老婆要離婚,我花了好幾十萬,還有兒子怎麼判
20樓:網友
現在怎麼這麼多人離婚呢?能不離還是不離的好,畢竟還有孩子。如果真要離,兒子小時話,你們協商,協商不了需要法院判。兒子如果大了,法院應該會考慮孩子的意願。
21樓:ok蘇輓歌
這個只有協商解決了,解決不了只有走法律程式了。我建議不是過不了不要離婚,會影響小孩的。
22樓:一切往前
問問她為啥?孩子幾歲了。
23樓:心安勿忘
錢平分,兒子怎麼判要看兒子的意願。
老婆想離婚,去法院起訴,內容是,小孩判給我,她不拿撫養費,並且離婚後讓我給她5萬元生活費,這可能嗎
24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案例而言,女方的訴訟請求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原因有以下兩點:
第一,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雙方離婚時,如果有共同財產的應該分割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而不是隨便就提出生活費的。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5樓:欲雨欲語
她也太貪了吧,計劃好的離婚吧?堅決不能給。
26樓:大漠孤煙冷酷心
1.除非有財產糾紛,才會去法院判決離婚。
2.一般都是簽署離婚協議。
3.你若不同意那5萬元生活費,自然要經過法院嘍。
27樓:我錯了別追了
那要看你為什麼離婚了。
28樓:三岔口得徘徊
怎麼可能呢!沒有這條法律。
29樓:宮禎
中國不是講男女平等嗎,憑什麼好事都是女的,奇怪。
我結婚3年了。老婆提出離婚,我想要小孩她不給,我該怎麼爭取,離婚的原因是家裡人給哥錢沒給我們
30樓:品北京
你們這事兒肯定要哦法庭判決離婚了,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在法庭調解中,佔有主動權。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另外,其第6條還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老婆還是你的老婆嗎,離!我支援,應該可以吧你具體的找個律師問看。
32樓:被迫偽裝成熟
咱也說不清,建議找專業人士諮詢,其他人大不了不痛不癢地說幾句,不解決問題。
33樓:燴麵兒
夫妻協調不了的話估計就要去法院了,一般法院會判個媽媽,畢竟孩子小。你老婆要是沒工作的話,估計能給你吧。唉,你老婆太不懂事了,從小就讓孩子感覺不到家庭的溫暖,長大後心理會受到影響啊。
34樓:網友
傻小子,我怎麼覺得她根本就不想離婚呢?只是在逼你給她和她家人乙個臺階,難道你想離婚嗎?如果不想離,就給她個好看的臺階吧!男人向女人低頭沒啥!
如果離婚了,小孩不是她想要就要的,法院會根據你們兩個人的撫養能力和成長環境來判的,大部分是會判給男方。
35樓:死了沒埋
他媽的,一定要離,還要打她一頓!
36樓:桂花
這事要拖著辦,太爺們可不行!即使上了法院,法院都沒法斷!你可以反訴你老婆,搞成案中案!
37樓:網友
不建議你離婚 自己想想有沒有和解的辦法?既然走到了一起 忍忍也就過去了 何必呢 她當初跟你走到一起想必也不是為了錢吧。
我想和老婆離婚,孩子我爸媽帶,沒有資產,需要多少手續
38樓:善良
根據《民事訴訟法》審理離婚案可以適應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判決後,夫妻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訴到二審法院。
離婚案二審為終審判決。
如果有生效的不準離婚判決書,六個月以後,還可以向一審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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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十幾萬元錢給朋友開公司,現在我急需用錢,打電話給他不接
你要是想私下解決就去找他跟他說現在的處境。但是他既然不接 估計是不想還。我感覺你最好找律師諮詢準備走法律途徑。畢竟你們那種隱祕的關係外人不好說。法律是相對公平的。何況沒必要為了面子搭上青春不說還損失那麼多錢。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快的方法就是上法院,最好先是問他一下,如果他態度不佳,感覺不想給的話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