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老師在上課期小朋友雙方打鬧拿筆刺到眼睛理應怎麼賠償?

2024-12-25 02:25:12 字數 1615 閱讀 8741

1樓:南溪

對於學校是否擔責的問題,我國現行法律確定的是過錯責任原則,即對於事故的發生,學校有過錯的,則應承擔民事責任,且承擔與其過錯大小相適應的責任(有主要過錯的,承擔主要責任,有次要過錯的,則承擔次要責任);學校沒有過錯的,則不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樓:網友

首先肯定是要賠付全部的醫療費用,後續需要協商。

3樓:網友

雙方家長進行協商,學校也避免不了負一定的責任,看護不到位,上學期間未起到相應的監護責任,未保證孩子的安全。

孩子在學校違反課堂紀律,被老師打傷,這事應該怎麼處

4樓:上海陳俊

孩子在學校被人打傷,學校就必須承擔賠償嗎?具體要看以下幾點。

5樓:期待中

去學校找校長,或者報**。

6樓:清酒+夏天+魏娜

找學校,要求賠償道歉。

老師故意傷害學生會受到什麼處罰

7樓:呵呵

依據我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攔閉漏不完成教育教簡爛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態卜。

傷害學生,經傷情鑑定造成輕微傷、輕傷、重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警告、拘留、罰款或刑法第234條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的,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孩孑在學校用筆碰住眼老師復什麼者

8樓:旦生阿

講清楚三個方面:

1. 老師是幫助孩子成才的恩人,不可以不尊重。不尊重老師,與不尊重父母一樣,是忤逆不孝的行為,是錯誤的。不尊重老師,與不尊重父母一樣,會得到前途不好的果報。

2. 孩子處於青春期,個人和性情會受到成長發育期激素水平的影響,偶爾頂撞老師,可能是每個學生都會出現的問題,如果情況不嚴重,也是可以諒解的。不要因此而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事後主動向老師道歉,是比較好的辦法。

3. 乙個人的成長,不單是生理上的發育,更體現在心理上的成熟。乙個健康成長的孩子,需要面對一切成長中的問題,最關鍵的是要正確地處理這些問題。

和老師處理好關係,是將來同同事、領導、朋友、家人處理好關係的乙個實驗性課題,要珍惜這次教訓,把積極的心態建立起來,讓自己在挫折中尋找成長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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