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一、董事會決議怎麼寫。
****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第 次。
會議於 年 月 日在 召開。
本公司全體董事出席會議。經研究,全體董事一致同意通過以下決議:
一、同意本公司與 共同出資成立 ****(新)。
二、 ****(新)註冊資金為 萬元,本公司佔其中 %股權,以 形式出資。
三、 ****(新)經營範圍是:
四、宣告:本次會議參加人員已達公司章程規定,所作決議均為有效決議。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事:
蓋公章)年 月 日。
二、《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後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決議需要全體董事簽字嗎
2樓:李薇律師
在做出重大決策時一般通過召開董事會來確定,通過投票形成最終意見,僅需要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不需要全體董事同意,不需要全體董事簽字,只要出席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依據為《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第一百一十二條:
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需要全體董事簽字嗎
3樓:上海法和
【法律分析】:董事會表決為人頭主義。當有董事無法參加董事會會議時,可以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參加和表決。
董事會決議一般為董事會成員過半簽字同意才可以通過。所以,董事會決議的生效,要看董事會成員有幾個,過半通過即為表決通過。
董事會會議監事列席會議,但董事會決議只要全體董事簽字。股東會決議上應由全體股東簽字,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不用籤,監事是股東需要簽字。你的補充問題:
看到你的補充提問,如果不完全一樣,很好區分:董事召開的是董事會,形成董事會決議;股東召開的是股東會,形成股東會決議。如果完全一樣的話,那要看會議決策的事項,一般公司章程中有具體的規定:
什麼事有股東會決議,什麼事有董事會決定。這些知識建議你學習一下《公司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決議董事長必須簽字嗎
4樓:李永健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全體董事出席會議並簽字。主要看公司章程,這個決議的作出是否符合章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會決議怎麼寫
5樓:成都張伯樂律師
寫董事會決議的辦法:應當寫明董事會召開時間、地點、會議通知情況、出席人員等基本情況;應當寫明需要表決事項、表決情況、表決結果等內容;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並沒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係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企業融資是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由股東會決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監事,決定有關董事 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 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決算方案 六 審議批准...
未經董事會決議是否影響合同效力
公司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獨立法人對外所實施的民事行為,不因違反公司內部規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內部程式性規定而無效,至少最高院是這樣認為的!通俗點講就是隻要公司在合同上蓋了章,法定代表人簽了字,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情形,那麼這個合同就是有效的,是要履行的!公司未經股東會同意對外提供擔保 對外投資或者借款...
董事會的人員構成及原因,如何考慮董事會人員的構成
董事會的組成。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 職工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