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份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有利息?

2023-03-02 12:20:05 字數 4643 閱讀 8605

1樓:醉臥欲倚樓

基本有效。民事仲裁,應該是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另外,對於利息,如果你不想給,那是不行的,「償還款項和利息」,鬧到最後頂多以銀行利息結算……

2樓:南京律師李正

公民之間的借款是實踐性合同,以借款的交付未合同生效時間;

手寫擔保也有效,如果是真實的;

公民直接的借款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沒有利息;

擔保人的意思表示針對債權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擔保合同的當事人是擔保人和債權人。

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利息的約定發生在債權人和債務之間,既然此二者沒有約定利息,認定未沒有利息比較合理。

請問這樣的合同利息高嘛?

3樓:永不再見

利息不算高。注意!利隨本清!

不划算,貸來的款還沒怎麼用就要每月連本帶息還你還貸什麼款。朋友啊貸款還是要到正規渠道!你這合同不合理也不正規!

本金雖然不多,可是套路深啊!到時候要你還幾十萬都有可能。建議你堅決放棄此貸款!!!

此合同是否有效

4樓:金星百合

是無效的,但是很關鍵的一點是:如果對方起訴你,你能提出什麼證據證明這只是個玩笑?不過他所謂的要求在某一年還他錢,如果離這個日子已滿2年的話,你大可以放心,否則你就把那份東西拿回來或是籤另一份協議吧,或是偷偷錄音也是可以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無效。

借款合同不代表借據,你要出示對方收到你錢的借據,或則是你有這麼一筆錢給他的證據。比如說銀行的存款單。

6樓:趙歡慶律師

此合同有效,法律只對協議上約定的內容進行保護和認定,除非有相反的證據表明協議上的內容無效。只有在訴訟期內,對方必須履行其償還義務。

7樓:問號

有效。因為那張紙條具備借據的一切條件。不過有一點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起訴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如果在兩年內他向你問過,那麼你必須還錢,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他在兩年內從沒有向你要過,那就不必還了。

當然,還也不違法。

8樓:匿名使用者

簽過字按過手印就有效,哪一方毀約另一放就能起訴。

有漏洞的合同是否有效

9樓:匿名使用者

1、依照本案情況,你不能撤銷合同。因為沒有合同法54條規定的情形。房屋漲價是情勢變更,在你們訂立合同時並不存在顯示公平。

2、你的合同屬於附停止條件的合同,條件就是房子到手賣給對方。現在條件成就,應當履行合同。

3、你說房屋已經交付,但此為不動產,是以過戶為完成物權變更公示要件。你是否將房產證的所有權人的名稱變為對方沒有寫明?!如果已經變更,發生所有權的轉移。

你無法拿回房屋。如果沒有變更,你可以將房屋再賣給其他人,但要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不過即使這樣你也值)。

4、沒有違約責任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司法實踐中遲延履行的按照最高法院規定的遲延履行利息計算(遲延利率為每日萬分之二點一,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5、你不能因為他遲延而沒收他的定金,因為他不是根本違約。

6、本案調解是必經程式,但不是先行調解,而是法庭調解。至於是否提起訴訟你自己判斷,訴訟時效為2年,從他違約之日起計算。

7、律師費多少是市場調節價,沒有完全統一的標準,律師的水平也不同。大體範圍是這爭議標的金額的5%到8% 。

10樓:刺身金魚

有漏洞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都是基於最基本的合作關係,但在簽訂當時有很多情況不一定能夠完全預見。因此在合同的實際履行時很有可能會出現各種預想不到的情況阻礙合同雙方的合作,當出現上述情況時可以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

所謂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是指當事人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通過協商的辦法訂立補充協議,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並與原合同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合同,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於我國《合同法》第61條所規定的「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二)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原則。

約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紛爭時,首先應當適用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其次,當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應按我國《合同法》第61條後段「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

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結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因為合同是一個整體,當事人就某一具體條款明確規定,但在其他條款中涉及這一問題時,就可以按照該條款加以確定。

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就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內容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按照人們在同樣的交易中通常採用的合同內容加以確定,使合同具體化和明確化:無論在國內交易中,還是在國際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許多交易習慣:這些交易習慣可以用來補充當事人合同的內容。

(三)法定補充原則。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在適用當事人協商補充原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原則、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原則仍不能確定時,就應當適用法定補充原則。所謂法定補充原則,又稱合同的補缺規則,是指法律規定的,適用主要條款欠缺或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但並不影響其效力的合同,以彌補當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確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內容合理、確定,便於履行的法律條款。

11樓:胡野

首先,由漏洞的合同僅僅是從事實或者邏輯方面分析不周延而已,其能夠真實表達合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的部分當然有效。

其二,如果我沒有看錯,你們所交易的房產尚沒有過戶,根據《物權法》,你們的不動產交易沒有完成,在這一前提下,由於對方違反合同約定,你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返還其房款,以有效維護你的合法權利。

12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返還其房款。

13樓:賈松昊

以對方沒有交納約定餘款違約為由,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之訴;也可以以拒絕協助對方辦理房產證,讓對方向你起訴,你來應訴解決這個問題。律師費大概是標的的5%左右。因為你的資訊有限,只能回答到這一步,如果需要更詳細的解答,可以同我聯絡:

86621031,賈律師。

請問這樣的借款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14樓:監理師

這個合同有問題。

1. 沒有借款日期;無證明甲方給一方借了款;

2. 沒有還款日期;沒法要求一方給甲方還款;

3.借款期限:2023年1月1日,什麼意思?

因此,從這個合同沒法追到借款。向法院起訴,很難贏得。

另外,借款是要有借款人的收據作為附屬證據的。

我建議你們自己協商解決吧。

15樓:戚廣利

這個借款合同只要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方違約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支援你的;

利息不超過銀行同期存貸款利率的四倍,違約金不超過借款的20%就受法律保護。

如果擔保人簽字就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具體說就是借款人不能還款,擔保人應當還款。

16樓:匿名使用者

1,借款合同有效,乙方違約時甲方可以起訴,法院會受理;2,起訴時同時起訴擔保人,法院會判決擔保人對借款負連帶責任;3,違約金不超過日萬分之二點一,法院會保護的。如果起訴需要乙方收到借款的收條,證據充分就會贏。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舉證困難。

借款合同口頭約定利息是否有效

18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債權問題特點是什麼:口頭協議。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合同法,民法。

其它含義:約定利息。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有效。

請問這份借款合同還有什麼地方需要修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9樓:

1全部。

一、指代稱謂要一致,出借人和借款人是甲、乙雙方,條款中又是借款方、貸款方,合同表述要嚴謹。

二、月利息3%是高利貸,超過同期貸款利息四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三、房屋作為不動產,在未經抵押登記的情況抵押不生效,無法的到法律保護;

四、車輛抵押可以不做登記,建議去車輛所在車輛管理所做備案;

五、抵押權的實現走法律程式。

六、訴訟方便原則,建議約定管轄法院,可節約訴訟成本或順利執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保證條款規定錯誤,首先,抵押是你享有抵押權而不佔有抵押物,如果佔有物品,那麼應當是屬於質押。第二,房屋作為不動產,在未經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無法形成抵押權,你也無法在違約後進行處置;第三,車輛抵押可以不做登記,但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四,不可以直接處置抵押物的,必須要走法定程式。

借款利息如果是不足一個月或時間不太長的話,建議按日計算,但不要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爭議條款中的第三人調解完全沒有必要,直接寫成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就可以了。

建議確定對你有利的管轄法院,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21樓:正牌成長

合同條款清楚,要點明確。關於不動產的抵押,應當到不動產管理部門辦理不動產抵押手續,否則如果乙方將不動產轉給第三人,法律上是承認其效力的,結果又是乙方多欠了你一筆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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