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共同海損
指海運船舶在運輸過程中遭遇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等危險情況,船長為了解除共同危險,維護船舶繼續航行,有意識地採取合理的救難措施,作出某些特殊犧牲,因而導致船舶、貨物和運費的特殊損失或支出額外的特殊費用,這部分的損失和費用。應由儲存的船、貨和運費三方面共同分攤,稱作共同海損。
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1)危險必須是共同的,而且是真實的或不可避免的,必須是船舶和貨物都面臨實際存在的共同危險,而不是僅憑船長的預料或**。
(2)必須確有犧牲的必要,也就是說作出的犧牲措施必須是合理的,是符合經濟節約的措施,通過犧牲能使陷於危險的船、貨得到拯救。
(3)共同海損的犧牲,必須是有意識的和人為的,其費用必須是額外的。
共同海損通常是利害關係人(包括船方、貨方、運費方)按獲救價值的比例共同分攤。船舶、貨物和運費往往涉及船舶保險,貨物保險和運費保險,而運費有時涉及租船人。因此,共同海損理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國際海運規則和共同海損理算規則辦理。
全部損失
全部損失簡稱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全部遭受損失,全損有實際全損(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之分。實際全損是指貨物全部滅失或全部變質而不再有任何商業價值。推定全損是指貨物遭受風險後受損,儘管未達實際全損的程度,但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和繼續將貨物運抵日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了保險價值。
推定全損需經保險人核查後認定。
根據以上情形,該票貨物的損失屬於共同海損,並且是全部損失中的實際全損。
2樓:孤舟即天涯
屬於全部損失中的實際全損。
因為要是共同海損前提要是部分損失,這個不是部分損失,所以不是共同海損。
關於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第一 這個要看下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裡有特別的約定第二 一般這樣的情況可以問下相關的部門 和相關對方公司 協商約定第三舉例說明 非正常運輸的場所包括一些因為自然災害 緊急避險需要轉移的倉庫 這些都是特殊約定的
第四 網上回答五花八門 只有當地相關部門解答最權威 最準確第五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4樓:馬根土
個人理解:此處的非正常運輸是指中途發生意外之類的,貨物被迫被運至其他場所的情況,即不是按照正常的情況運輸至原定的倉庫。
我國對外**運輸與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辦法?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有哪些風險?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問包括哪些險別嗎? 國際的包括(a)險條款 (b)險條款 (b)險條款
我國的包括安全險 水漬險 一切險 和附加險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6樓:慧擇保險網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對外**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為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陸上運輸貨物保險、航空運輸貨物保險、郵包保險。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包括條款、涉及損失以及程式。
國際**運輸保險程式有時一批貨物的運輸全過程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這時,往往以貨運全過程中主要的運輸工具來確定投保何種國際**運輸保險種類。
貨物從賣方送到買方手中,要通過運輸來完成,在這一過程中如遭遇意外損失,則由保險人進行經濟補償,以保證**的正常進行。各種對外****條件,都需明確保險和運輸由誰辦理。例如國際上通用的離岸**(fob)和成本加運費價(c&f)中不包括保險費,保險由買方自理;而到岸**(cif)中包括保險費,由賣方辦理(見對外****條件)。
保險所以成為國際**所必需,是因為它將運輸過程中不可預料的意外損失,以保險費的形式固定下來,計入貨物成本,可以保證企業的經濟核算和經營的穩定,避免由於意外損失引起買賣雙方和有關利益方面之間的經濟糾紛;可以使保險公司從自己經營成果考慮,注意對承保貨物的防損工作,有利於減少社會財富損失;進出口**的貨物在本國保險,還可以增加國家無形**的外匯收入。
國際貿易問題,國際貿易問題。。
1 一般就是老外發出詢盤,國內的 公司幫助尋找合適的 商。產品確實很繁雜,因為什麼貨都會有需求。看你熟悉的 商,能提供的最優 或者服務,可選擇主打這些有優勢的。2 據說現在外貿不太好做,不是公司飽和,而是你有沒有客戶,而且是固定客戶,而客戶對你足夠信任。3 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是做到高職位,老闆才願意給...
國際貿易地理的幾個問題!急求,關於國際貿易地理的問題
1 教學方法 講授法 分析法。2 教具 世界政區圖 教學內容與要點 4 課時 研究物件 研究地理環境與國際 之間的關係,以及國際 中商品流通的規律和特點的學科。2 課時 全書重點,應在理解基礎上掌握 1 國際 的含義及內容介紹。2 地理環境的含義及內容介紹。3 地理環境與國際 的關係 很密切 1 地...
國際貿易案例分析2,2個關於國際貿易的案例分析題!
其合同的簽訂就有很大的問題!合同規定 成交鐵礦石25000公噸,8 增減,由賣方選擇。這項規定存在很大的問題。按照國際商務法規定,買賣雙方交貨數量增減幅度為正負5 而此合同中註明了正負8 的增減幅度,賣方在此合同中完全處於被動。如果雙方交予仲裁機構仲裁的話,對賣方不利。除非賣方提供買方書面要求貨物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