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人賺錢和出家人接受信徒供養的區別在哪裡呢

2022-05-14 03:41:42 字數 5714 閱讀 7346

1樓:紅苕藥

區別在於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不過一般到德情操很高的人。

不會接受別人的供養。只有在外面弘法的時候。沒有帶錢。

沒有飯吃。才會託缽乞食。畢竟出家人。

是不可以太享受生活的。

在家人可以接受出家人的佈施嗎

2樓:海印放光

可以佛經中記載,佛祖曾經割肉喂鷹,把自己身體上的肉割下來,佈施給一個鷹。那麼,出家人佈施給在家人,也是可以的。

不過,出家人,一般都是採用「法佈施」,也就是向在家人講授佛法和戒律。而且,法佈施的功德比錢財的佈施更加殊勝。出家之人,戒律規定,不能儲蓄金錢,生活用品和單銀,基本都是香客們供養的,所以出家人一般不會有多餘的錢財佈施給在家人,出家人即使有錢,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也不採用這種佈施方式。

和尚到底能不能接受施主的供養錢

3樓:aaa**王

出家人可以接受來

供養錢 可以採源購任何所需物品 佛教非常bai大的好處是提倡是du本土化、現

zhi代化

印度原本不是這樣

出家dao人接受供養只限四種形式: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法施,法佈施的利益。佛確確實實做出很好的榜樣給我們看,他對於名聞利養邊都不沾。

接受大眾對他的供養,只限於四樁事情:第一個飲食,出家人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日中一食是到外面託缽,到城市裡、到村莊裡面去託缽去;在家人對出家人的供養,除供養飲食之外,供養衣服,他的衣服破爛了,不能穿了,供養他一件;第三臥具,臥具實在講就是一塊布,晚上鋪在地下睡覺的;再一個就是生病的時候接受醫藥。就這四樣,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其他的統統不接受。

4樓:引經據典正法

「五者,飯食沙門」。這就是供養出家人,見到出家人託缽一定要佈施。在古印度它成了一個習慣,每家吃飯他都會多煮一點,為什麼?

有出家人來託缽,供養他們一缽飯。他們什麼都不要,每天需要的就是一缽飯而已。在中國,把飯食沙門現在都用金錢來代替了,中國人供養紅包,就是代替飯食沙門。

也是幫助他們在物質上不至於缺乏,讓他們能夠安居,所謂是心安則道隆,他才能夠安心辦道。但是供養一定要有分寸,供養太多了,讓他起了貪心,你把他送到地獄去了,這個供養不但沒有福,你造的是罪業。本來他是個好出家人,現在讓他起了貪瞋痴慢,他墮落了,你要負責任。

供養固然是修福,福也會變成禍,你看中國福跟禍二個字的寫法好像,一不小心福就變成禍,這就是這個意思。所以中國文字,智慧的符號。一不小心,本來是種福的,以後變成禍害。

所以古人,古時候好,古時候建立寺廟,寺廟的經濟**靠什麼?有這些信徒佈施土地、田地,這些田地他可以租給農民種植,向農民收租。農民種那個地收的糧食分一點給寺廟,寺廟的經濟**就固定。

它不要化緣,它也不要做佛事,也不要做經懺,它不需要,生活穩定。所以他天天在研經,研究經教,認真修行。不像現在,現在寺廟裡頭沒有經濟**,經濟**靠什麼?

完全靠信徒的供養,這個不得了,流弊就發生了。變成出家人不能不攀緣,不攀緣信徒不來了,寺廟經濟就斷絕了。我們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今天建道場,如果環境許可的話,多有一點土地好,種植,自己不能種植,請農民種植。

5樓:匿名使用者

接受施主供養,需抄要通過寺襲

院,不能個人收取。

bai宗教管理條例

第二du十條 宗教zhi活dao動場所可以按照宗教習慣接受公民的捐獻,但不得強迫或者攤派。

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啊,不是化緣嗎?

請問,在家人如果接管(接手)出家人原本一直弘法的佛教道場,出家人是否背因果?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佛教道場分寺廟和居士林。如果是居士林,誰接管都是一樣的。寺廟是出家人的道場,在家居士是不能接手的。

還有,大家沒事最好不要去討論出家人背不背因果之類的事。佛曾說過,說僧過惡犯大重罪,大家一定要注意。

8樓:養生美容顧問

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是因果。

你所擔心的無非是你會不會遭到惡報。是否惡報,看你是否有能力接管,以及接管道場後做了什麼。如果你自己明心見性了,你接管道場後廣度有緣,那麼你會有惡報嗎?

功德都數不過來。反之,如果你自己並未得度,也未深入經藏,理也好,心也好,你都未得,那麼接管道場勢必錯誤百出,那麼各種因果自然有你的份。

在家人即使接管道場也不能用於斂財,也不能做住持,住持還是需要請一位有修行的法師。

9樓:海印放光

背因果的首先是接管的俗家人。除了居士林和居士唸佛堂之外,其他佛教道場應該由出家人住持。

第一,宗教法規是這樣規定。

第二,佛教儀軌和戒律規定,寺院必須出家人住持。

第三,沒有出家人,就不屬於三寶之地。如果有出家人,而居士來管出家人,這顯然違背佛教的規定。因此在家人修行再好,也不能管理寺院。

10樓:如道居士

如果確實沒有出家人住寺,在家人可以代管,但不能把出家人趕走,或者凌駕於出家人之上

11樓:青竹遺風

如果是有正規合法手續的道場,怎麼可能被在家人接管呢?如果你沒有合法手續,道場就不是你所屬,別人插手是很自然的事,你撤出來另想辦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背道德的都不屬於背因果,再說接管道場也沒啥用,只有自己修行圓滿了才適合進廟裡,修行圓滿的人還不願意去廟裡,所以道場現在是是非之地,不粘手的好,現在是紅塵世緣法門,**清淨那就是自己的道場

13樓:無上覺的海角

出家人應該在寺院或者居士林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此事,先要問自己,你在哪幹什麼

如果是法師傳給你的,而你又是以純正心對待

沒幹違法事,又維護正法地就是佛眾

如果你用此為了達某個目的,或貪人供養,你將有惡果

15樓:美景良辰

在家人如果接管(接手)出家人原本一直弘法的佛教道場,是不行的,任何人都逃不開因果,

首先,在家人管理出家人寺院尤為佛教戒律,白衣上座是滅法;

第二,在家人接管宗教場所,違法我國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16樓:釋妙香**

國家有規定:居士林不可以讓僧人掛單、常住

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有什麼不同?

17樓:徭尋

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不同在那裡?---《學佛群疑》聖嚴法師著

居士能夠說皈依嗎?居士可以講經嗎?居士可以化緣嗎?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嗎?居士能為信徒唸經拜懺超度嗎?居士能夠參與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

以上六個問題常有人問起。照理說,那些都是出家僧眾的分內事,非居士所當做,萬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學佛的立場;否則應現出家相,不該一方面捨不得離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權利,這不是在家學佛的本意。在家學佛是為了獲得佛法的利益而學佛修行,護持三寶,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歸命佛法僧三寶,其是以僧寶來說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說三皈,皈依僧寶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

我曾寫過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寶〉,收在《明日的佛教》一書中,其中對三皈物件的僧寶,就有很詳細的說明。

總之,居士雖不可越俎代庖,自稱皈依師,但他們可以在無人說法處及無人說法的時地,代替僧寶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師說三皈。不過,對一般眾生,如種種動物,其不論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隨時為之說三皈,使眾生普種善根,作為未來得度之因。

至於講經說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說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長者居士代佛為僧眾講授法義。如大乘經中,就有維摩詰居士說法,勝蔓夫人也有說法的記載,因此,居士說法應該沒有問題。依古來慣例,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用,是因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謀生方式,不靠講經說法維生。

但是,目前這個時代一切講求專業,弘法也須專業化。如果居士以弘揚佛法為專業,應該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活口的生活之資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講經說法為謀財手段,大受供養,漫無限制,那就不是學佛的居士應有的心態了。

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專業性的服務,也應該接受適量的待遇以維持家計。

至於化緣,其本意是讓沒有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佛法的機會,所以比丘要沿門托缽乞化善緣,原來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聯想到向人要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當然,透過乞化而使在家人佈施,雙方都得實益,不過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給人佛法而目的在於要錢。

現今化緣多半是為建築寺院,很少是為了個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團體和寺院乃至個人,為了舉辦、保成某一種文化教育慈善事業而產生,比如印經、辦學校、建醫院、孤兒院、老人院等,面對此等活動,出家人應該做,居士們當然也應該做。

中國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訓,就是以要飯來辦學,這是值得鼓勵的。因此,居士化緣,但問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問題。若為擁護三寶,當然可以;若為社會福利,同樣可以;但若為購買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來營個人私利、圖個人享受,那就是違背因果的。

寺院,《法華經》稱之為塔廟,原本是用來供佛的舍利,後來才作為珍藏佛的法寶。在有佛有法之處,一定有僧人照顧,所以在塔廟的旁邊有僧房,這就完成了住持三寶的形象。俗人親近三寶,若住於寺院,稱為近在,其目的是學習出家的威儀及修行的生活,並且為僧伽大眾服勞役,稱為耕種福田。

佛典中尚無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來,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為中心,他們住於寺院,生兒育女,代代相傳,是職業的宗教師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楊仁山、歐陽漸、韓清淨,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業的。

他們都有道場,但不以寺院稱之,比如只園精舍、金陵刻經處、支那內學院、三時學會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類道場的例子,都是用精舍、學會、學院、蓮社、居士林、居士會等等名稱,不曾用過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廟祝,而不是住持。因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寶,居士既非三寶之一的僧寶,怎能當住持?

名實不副,是違背佛教倫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應該唸經拜懺。佛教既然鼓勵生前結社共修,死後也當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當然可以替人助念,為人超度。

不過,問題在於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懺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就有這種情形。他們平時不敬僧寶,一旦有人過世需要超度,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且學僧尼常用的經懺佛事到處趕場。他們既是職業性的誦經團、拜懺隊,當然就不免論工計酬,然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的。

也有人問,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唸?這應該不是問題,只要是用來誦經拜懺、修行佛教儀軌,而不是作為賺錢謀生的途徑,就沒什麼不可。問題是,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唸之後,很可能被人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懺佛事當成專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

在家居士的謀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也不會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趕經懺?

至於出家人的事務,所謂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參與,更不可干涉;這就好比你不是某團體的成員而去幹涉該團體的事務一樣,參與已屬不可,何況干涉?所謂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以及僧眾之間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過問,就像自己不是軍人身分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

出家人本為一體,因為是凡夫,所以他們之間可能有矛盾。但是僧無隔宿之怨,更無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轉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來處理僧眾的瑣事。如果居士插足進去,反而使得事情擴大,而且口舌更多。

所以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幫一個說一個,談論是非,製造糾紛。常言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為信佛、學佛、護持三寶而親近寺院,故不要因為見到你所不順眼的僧眾現象而生譏嫌,自尋煩惱。

請問,在家人如果接管 接手 出家人原本一直弘法的佛教道場,出家人是否背因果

這個佛教道場分寺廟和居士林。如果是居士林,誰接管都是一樣的。寺廟是出家人的道場,在家居士是不能接手的。還有,大家沒事最好不要去討論出家人背不背因果之類的事。佛曾說過,說僧過惡犯大重罪,大家一定要注意。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是因果。你所擔心的無非是你會不會遭到惡報。是否惡報,看你是否有能力接管,以及接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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