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蓋普希金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當事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當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肥豬我是瘦子
勞動合同,能證明你勞動的相關證明
3樓:時間的印記
去找勞動監察大隊,或申請勞動仲裁,不懂可以請律師
我在我們公司上班四個月,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4樓: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月至滿一年內的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如果金額大的話就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7樓:微風
勞動者在公司上班四個月,公司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公司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即3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若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公司所在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上班四個月,單位沒有跟我簽訂合同,最後一個月工資少發了1000塊。我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應該申訴什麼? 10
8樓:蒼洱白子
你應該按勞動法規定來申請,單位拖欠工資,就違反勞動法規定,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
我在個人公司上班,沒有合動,但四個月沒發工資了,我辭職己兩個月了
9樓:彬子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回你的工資或者到勞動監察局進行投訴,公司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障費的,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無須是先通知公司,勞動者隨時隨地都可以終止勞動關係,希望你進快通過勞動仲裁,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四個月沒發工資,我該如何討要?
10樓:lucky1234射手
走仲裁吧,都半年了,仲裁可以幫你,只要單位還要開都行,而且仲裁不用收我們的錢
11樓:遼陽小樂樂
非常理解您的心情。
您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舉報就可以了。他們不僅會討回您的工資,還會給企業一定處罰。目前還沒有必要進行仲裁。只有責任無法確定或有工資額度產生糾紛時才進行仲裁。
希望採納我的回答,祝您順利!
12樓:蓋普希金
用人單位拖欠四個月工資,違法,當事人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監察大隊協調無效,當事人可以申請應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對仲裁決定拒不執行的,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在廣西南寧的一家公司上班三個月的工資都沒發,而且拖了好久,我該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去勞動部門。
13樓:蓋普希金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當事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當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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