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初瀚文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是共同財產!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如有不明白的可加我好友聊聊!
2樓:cherry_湯
一般來說,如果婚前沒有做過婚前財產登記,那麼婚後的財產都是屬於共同財產,你們現在要離婚,協商解決不成的話,可以找律師事務所幫助你維護你的應有權益。
3樓:想長高
這要看你有沒有證據說明八萬是兩個人一起出的錢,還有車子,也是兩個人出的錢買的了。有證據是可以的
老公之前離婚了才和我在一起的,現在想和他辦理結婚證,可是他戶口還
4樓:奇農嘉嘉普
一個公民,只有一個戶籍,
既然男方和前妻一個戶口本。那麼,他和父母之前的戶口本上,男方戶籍已經被登出了,
所以,不可以拿男方被登出戶籍的戶口本去辦理結婚證,可由男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到戶籍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辦理一本只有男方一人名字戶口本,
或,男方憑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申請開具一份戶籍資訊證明,。加註用於辦理結婚證,加蓋戶籍管理章,一樣作為男方戶口本使用。
5樓:村夫
他已經遷移戶口了!他老爸老媽那裡已作廢!
6樓:羅群賭
離婚了怎麼還會有結婚證。
我老公是二婚在一起五年都不想領結婚證
我知道想要結束不容易,但是如果可以,離開他吧!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八年了,都是二婚,沒領證,現在他讓我盡身出門,我可不可以讓他給我經濟補償 不存在經濟補償。你們是同居關係,不是夫妻,不存在共同財產一說。八年之間,各自獲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出資購買的東西,可以協商分配。八年了,沒有證也是事實婚姻,是可...
我跟老公一起生活七年了,沒有辦結婚證。也沒有懷上小孩,他媽媽也不想我們在一起了今年老公說要跟我分開
還是選擇遠離吧,既然他都把東西都送回來了,估計是已經認真思考過你們之間的問題。放棄吧,你老公都不袒護你,你在他們家根本就沒有地位。你硬要去他們家,他們家都會看不起你的。到時候難過的是你,吃虧的還是你。我和我老公在一起生活10多年了,我年輕的時候為他墮胎3個,我現在也很難懷。我還偷了戶口本跟我老公領證...
我現在和別人拿了結婚證,無法在一起生活,我又回到前夫這裡,這樣算重婚嗎
當然是重婚啦,你跟別人辦了結婚證還沒離,現在又回到前夫身邊,你就範重婚罪啦,勸你先離婚再回到前夫身邊吧 親,你現在只能算非婚同居 與前夫 而既然已經不能與婚夫生活在一起,而且又沒有感情,建議還是把婚離了吧。不會吧,幹嗎回到前夫那裡,你都要和別人結婚了,太哪個了吧 我和我老公拿了結婚證,我不同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