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了,但是工資要下個月發薪日發怎麼辦

2022-03-18 12:22:02 字數 3121 閱讀 7601

1樓:fia我娶妳

只能等到下個月發工資了,這種一般不會拖欠,工資不會少,就是心裡隔應!

2樓:匿名使用者

被公司辭退

一般單位都是在下個月發工資時才會給結清工資。

3樓:欺日無窮

這沒有辦法,大多數單位的薪酬制度都是這樣的,耐心等一個月吧,錢是不會少的。

4樓:有沛容

合法,因為每個公司都是這個流程,其實不用單心那點工資不發給你,這個是公司原則上的問題,不可能你被辭退馬上就給你算帳拿錢。

5樓:風雨無阻

辭退了就趕緊再找別的工作。工資下月發就下月發了。找新的工作室唯一。

6樓:

不合法,法律依據:1、《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基於上述規定,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您可以應當要求單位一次性付清工資。

如果單位拖欠工資,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責令單位支付您的工資。

7樓:淡人似悠失季

一般都會是這樣的 所以還是找機會去做別的工作吧

發薪日從5日改為20日,這半個月時間的工資一直未補發。等員工合同到期後,單位辭退員工是否需要賠償 5

8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一次性結清工資,合法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一、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同意的條件,勞動者提出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拒絕不予訂立的,屬於違法終止合同。按《勞動合同法》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同意的條件,是否續簽是雙方自主權。但是,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

七、九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23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獎金等貨幣性收入。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 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 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是人事經理看我不順藉機辭退我的,當時是他說兩個月工資一起發的,今天是最後一天發薪日,因為沒有收到到

9樓:小ma創業

直接去公司問財務,然後領了工資自己創業吧!自己做老闆

因員工在試用期工作能力不行主動辭退員工,那這位員工工資是當月3天后發還是和平時一樣,以及這樣對她的

10樓:鬥比小美

有的試用期是3~7天,這幾天走掉是沒有工資的,超過以後這幾天就算在工資裡。如果試用期是按月算的那就是一般上幾天結幾天

11樓:我住隔壁我姓王

按勞動合同算,上多少天班算多少工資。工資一般在半個月內或者次月該公司發薪日發

我離職了,公司不給接工資,說下個月發,我去問勞動辦了,他說三天之內結工資不然就仲裁,然後公司那邊說

檸檬心理 覺得既然已經問過勞動辦了,他們給了建議,現在財務那邊沒結,就仲裁,或者打個 就說今天不到賬明天就申請仲裁,到時候公司也不好看。當然可以,在兩個工作日之內必須要結清,否則就可以去仲裁。可以 按照法律法規來 不行就起訴他 讓法院強制執行 並附帶賠償你損失 現在的公司都是上個月的工資下個月發,如...

辭職了,公司要下個月才給付清工資,我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離職當天要求結清工資嗎

如果雙方已經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立即支付剩餘工資,但是勞動者辭職應當依據合法途徑離職,否則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

我被公司辭退了,但是工作一年零月我應該得到幾個月的賠償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或辭退 開除你 分三種情況,你對照下屬於哪種,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