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人名字和寫夫妻兩人的名字有什麼區別

2022-03-15 07:44:44 字數 6152 閱讀 6443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兩個人名字,是否有區別,婚姻法規定是,看兩位是否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

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兩個人名字是一樣的,。都是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如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就依照書面約定判定產權歸屬。

《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老王老師**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兩個人名字是一樣的。都是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如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就依照書面約定判定產權歸屬。

《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3樓:生活達人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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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加不加名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證(房屋許可證)購買者通過交易獲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並可合法行使擁有,使用,獲利和處置購買房屋的權利。也就是說,「建築物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房主的代金券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地產許可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地產許可證是房屋所有權證書的縮寫,是房地產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書面證明。

根據中國目前的住房所有權登記制度,住房登記是城市住房權歸屬的法定宣傳方式。 2023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名稱增加了一半的房價稅。 2023年4月,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表示,為了防止**假房等,為確保房屋交易安全,未來北京買家獲得的房產證將能夠免費設定密碼。

如果房屋需要轉讓,更改或抵押在註冊企業時,需要密碼才能申請。預計將於2023年下半年實施。

法律顧問的意見:如果一方購買房屋並在結婚前購買帶有個人財產的抵押,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夫妻雙方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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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笑俠

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表示單獨所有,在二手房買賣時有單獨處置權。但對於婚後購買房產,即使只寫一個名字,在法律上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在買賣時應徵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關承諾書。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表示房屋為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買賣時也要共同去申請登記。

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行。

5樓:愛紅紅火火

可以看下新婚煙法,上面有明確的說明,婚前全款買房即使加了對方的名字房子也沒他份,婚後全款買房的錢是哪方出的。貸款房每月的還貸是從誰的銀行卡上還的,這還貸的錢是一方出的還是兩方共同出的,出錢多的一方擁有房子的概率大些,不過要補給另一方一些錢。

6樓:匿名使用者

在夫妻關係續存期間買的房怎麼寫是沒關係的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和夫妻2個人的名字的區別

7樓:匿名使用者

寫一個人名字:如果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名字,並不代表房子完全就屬於產權人自己,其中還要分很多種情形,最重要的看房產的出資人。所以買房後要留好付款票據。

寫兩個人名字:如果房產證寫了兩個人名字,那麼夫妻雙方也是本著公平、平等的心態過日子的。其實這樣好處多多,比如銀行批貸額度高、審批快,銀行更願意把錢借給你們。

婚後房產證寫一個人和二個人區別:

1、依婚姻法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你們這個房子應屬於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行。

2、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對你們雙方權利的明確,利於以後此財產的處理(比如買賣)。發生法律糾紛時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3、如果被一方私下處置的話(理論上需要你出委託書,否則不能過戶。)你可以像法院申請撤銷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的合約,當然善意第三人除外(這個善意的認定是個技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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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 [1]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定。

第一:法律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婚姻法》解釋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以上幾種情形基本上歸納了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但是現實生活是豐富多變的,不可能全部歸納在上述五種情形,具體的情形還需要仔細的分析歸類。

8樓:一零啞劇

婚後房產證寫一個人和二個人區別:

1、依婚姻法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你們這個房子應屬於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行。

2、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對你們雙方權利的明確,利於以後此財產的處理(比如買賣)。發生法律糾紛時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3、如果被一方私下處置的話(理論上需要你出委託書,否則不能過戶。)你可以像法院申請撤銷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的合約,當然善意第三人除外(這個善意的認定是個技術活。)

9樓:嘉睿商行

一,依婚姻法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你們這個房子應屬於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行。

二,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對你們雙方權利的明確,利於以後此財產的處理(比如買賣)。發生法律糾紛時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如果被你老公私下處置的話(理論上需要你出委託書,否則不能過戶。)你可以像法院申請撤銷你丈夫與第三人之間的合約,當然善意第三人除外(這個善意的認定是個技術活。)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1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區別不大。婚後所置辦的所有財產都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果婚前登記那就有區別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1.房子只能是你老公

2.房產證上寫誰房子就是誰的,如果到時候起了糾紛,只能要求他給你償還你為房子的支付

3.法律上來說,他自己就能解決,房產證辦理過戶、抵押,應該說與你沒有關係

13樓:董濤

房子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結婚後買房子房產證上寫夫妻兩人名字和寫一個人名字有區別嗎?

14樓:河北石家莊律師樑保東

你好,房產寫夫妻兩人名字為夫妻共有,處分時需要夫妻簽字同意。如果只寫一個人名字,一般沒有特別約定的也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登記的人可以一個人處分(如**,贈與等),對於相對人(購買人,受贈人)一般要求看房產登記就可以,不需要去審查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的。

房產證上寫夫妻一方的名字和兩個人的名字都寫有什麼區別

15樓:華電闖天涯

只要是已婚身份,處置住房,需要夫妻倆一起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一起簽字辦理手續,才可以 。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兩個人名字是一樣的。都是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如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就依照書面約定判定

《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寫一個人的名字,房產就是屬於一個人的,夫妻名字都寫上,就是屬於是夫妻共同財產。

17樓:檸檬很萌很萌

您好。婚後購置的房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都寫上名字,則會有兩本房產證,雙方都是共有人。

如將來房產轉讓,雙方都必須來簽訂買賣合同,否則該合同無效,第三人買不走房子。但如果沒有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則只出一本房產證,再次轉讓時房產證上沒有署名的一方不來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樣可以把房子買走,買賣合同有效。

房產證名字寫一人和兩人名字有什麼區別?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房產證名字寫一人和兩人名字的區別,一個人的名字說明此房子一個人獨有產權,可以完全處置這所房屋。而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時,處置房屋時,就需要兩個人進行商議。

二、房產證有你母親的名字,並且你母親也出資買房子錢了,那你母親對這房子也是有產權的,那麼,當你母親過世時,這房子一般產權也是你母親的遺產,你哥哥對這房子是有繼承權的。

三、出現這樣情況時,可以這樣應對:

1、讓你母親寫好書面證明,這所房子是給你買的,並且你以後把你母親出的首付錢還給你母親。切記,證明要公證處公證。

2、讓你的母親早早的寫下遺囑,明確說明這房子時給你的遺產。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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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的條件: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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