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應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決水、**、投毒以外的並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財產的安全。
本案中,往西瓜裡注射毒藥,其受害範圍是廣泛的,並不僅僅限於某一人,所以是不特定多數人。
2、意外事件。瓜農已經標註了「此瓜有毒」,可見瓜農的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過失,小偷不信而吞食致死,可見小偷是識字的,是知道西瓜有毒這一前提的,其過於自信而吞食致死,對於瓜農而言屬意外事件。(聯絡市**在街頭草叢中投放鼠藥更容易理解)
3、題目條件不明。如果瓜農沒有標明西瓜有毒,小偷將瓜偷走賣給他人致人死亡,瓜農應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偷無罪。(一個西瓜不夠盜竊罪的起刑點);如果瓜農立牌標明西瓜有毒,小偷不信有毒而將瓜賣給他人致人死亡,則瓜農無責,小偷屬於過失致人死亡;如果瓜農標明西瓜有毒,小偷明知(確信,因為你說條件同上,所以出現這麼多分支,累死我也......
)西瓜有毒而賣出致人死亡,則屬於故意殺人。
2樓:匿名使用者
1、故意殺人罪。
2、同上。
3、小偷如果知道瓜有毒,小偷是故意殺人罪。不知瓜有毒小偷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3樓:道芳馨漆路
如果前科也是故意犯罪,並且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徒刑,在五年內又故意犯罪德爾屬於累犯,屬於加重情節
請教大家刑法分則通常是如何學習的
4樓:很冷的家鄉
刑法要拿高分的話,分則必須學紮實。我也正在背考,學習分則我建議用列表的方式,把重要的如第四第五章的罪名的構成要件以及罪狀,涉及定性的司法解釋列出來,做到每個罪名有一個知識框架。這樣就一目瞭然,記憶就比較方便。
現在都快開考了,不過的下次繼續準備!我不贊成死記硬背
請教大家一個法律方面的問題看詳解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報警,但不會有結果(警察不會為了700元錢去查的)。另你黑車沒到手,不存在什麼問題。
6樓:知圖知止
你好,可以報案的。但是要明確的是一你是不知道對方的電動車可能贓物而去購買,或者你的錄音中沒體現出你瞭解到車可能是贓物的資訊。畢竟就怕遇到較真的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7樓:是非銘銘
可以報案,但是你要確定你們的交談錄音中沒有提及這車是「贓物」,因為如果明知是贓物還購買,就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假如你確定沒有提過這車是贓物的事,你就去當地的派出所報案,把你手裡的這些證據複製一份,交給警察。因為受騙的應該不光你自己,只要你報了警,警察那裡有了記錄,一是對偵破案件有幫助,二是一旦將來犯罪嫌疑人被抓獲,繳獲的贓款贓物裡面可能會有你的700塊哦,到時候這錢就會退給你。
因為他們觸犯的刑法,數額夠了的話就是詐騙罪的。警察會立案偵查的。
要是在趕集網上這樣被騙了,其實趕集網這個**也是有責任的,《侵權責任法》的就有明確的規定。也就是數額小,要不然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趕集網,讓他承擔侵權責任。
8樓:127度的誤差
購買黑車這個行為不違法,更何況你是購買未遂,挺多被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口頭批評教育一下。很多詐騙都是仗著受害人因自己理虧不敢報案的心理而愈演愈烈,十分大膽。你要堅決和犯罪行為做鬥爭!!!
9樓:林律
可以報案,打110即可。
刑法方面的問題
10樓:神羅★天徵
不正確,區分罪與非罪和區分此罪和彼罪的標準是看犯罪構成。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甲存在故意,並且是非法佔有的目的。
客觀方面實施了盜竊行為。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完全符合盜竊罪構成。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正確,甲只存在一行為,盜取行為,不可能構成數罪,另外,甲的行為更符合盜竊罪的犯罪特徵,應定性為盜竊罪。
請教刑法、刑罰相關問題
請問刑法分則是什麼?急!!!!
新手,一些稅務方面的問題向大家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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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問題,請教大家1個問題
郵票一般都有點收藏價值,還是好好收藏吧。估計你這張百十來塊還是有的。這是一張小copy型張,是紀念達bai.伽馬首航東方500週年,方du面應該高於zhi 面值,也不是很值錢。1498年5月 dao20日,達 伽馬在馬林迪僱用了當地舵手,遠航到了印度西南部的卡里卡特。卡里卡特也就是今日印度西部港市 ...
請教大家問題,請教大家1個問題
詐騙的追訴時效為5年,2o00元以上為數額較大,和你逃多遠無關。據你所說,時效期己過,法院肯定不能立案。這次雖然僥倖逃過,但多行不義必自斃,總有逃不過的時候。請自愛。這個人詐騙了1800元人民幣,犯案人又逃到了1500公里以外的地方,事隔又六年之久,這個案件你只要是證據確鑿,而且確定其人具體位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