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有利於子女的成長,是離婚時子女歸誰(父母一方)撫養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且子女在10歲以上,還應該徵求子女本人意見。
按照常理,父母雖然離婚,但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在撫養問題上不應該過於斤斤計較。顯然你的父親是過於斤斤計較了。從你敘述的情況看,判決你歸父親撫養,明顯對你的成長不利。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讀書,那麼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要到子女能夠獨立生活時為止(在校讀書,過了18歲也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所以,如果不改變撫養人,不但現在讀書、而且將來考上大學也有一定的困擾。
在家庭成員的關係問題上,有的問題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有的問題法律規定不一定很明確。但是,婚姻家庭的法律規定,基礎在於家庭成員之間所要遵守的家庭倫理道德。處理家庭成員關係,可以用法律說話,也可以用道德道理說話,或者根據實際情況說話,即「法、理、情」三方面,法院判決時都要考慮。
你所說的情況,是重新起訴支援變更撫養權的充足的事實和理由。
你母親重新起訴時,起訴的主要請求:一是變更撫養權,你歸母親撫養。主要事實和理由就是你所敘述的不利自己成長的事實,以及婚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常理等。
二是撫養費,包括門市歸誰經營等,原來離婚判決如果有案可查的話更好,沒有的話也關係不大。畢竟你歸誰撫養,誰的經濟負擔就大一些,另一方就需要給予補償。
2樓:深圳law律師
1、重新撫養權,必須重新起訴變更。
2、小孩10歲以上,要求跟另一方,且另一方有撫養能力的。可以變更。
3、至於門市及撫養費,具體還要看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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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要看你現在有多少夫妻共有資產.你的妻子只能和你分你們之間的共同資產.一般是平分 其次,如果你們有孩子的話,孩子歸誰,那麼另一方就要付相應的孩子撫養費.再次,要有足夠的理由支援你們的婚姻感情確以破裂,以此起訴.且在六個月不能兩次起訴.六個月後再起訴,即可,一般就能成功離婚了 問題是你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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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調解離婚時,對婚姻存續期限間的財產已經作了分割的。你丈夫提過這筆欠款麼?看你的述說應當是沒說過,就是說你夫妻都不知道有這欠款。2 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即便真有這事,兩年內,他沒有主張權利,至今你也沒承認有這事,七年了,依法他也自動放棄了要你還錢的權利。3 你說的是實,司法鑑定又證明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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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親不要的話肯定要承擔違約責任,將會面臨被起訴的危險,而且2萬元信譽保證金肯定也不會退還。不知道你父親當初參與拍賣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他有自己的打算的話作為家人一定要聽一下你父親的最初想法,看有沒有實施的可能性。如果有的話,即使存在風險也要和父親一起把風險化為最小,而不是單單要求父親放棄,塞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