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式違法,主體錯誤,是徇私枉法,誣告,我要反訴可以嗎

2022-03-13 05:40:08 字數 2377 閱讀 5991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仲裁存在徇私枉法,有證據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律兜諮詢1號

仲裁庭在將爭議事實調查清楚、宣佈閉庭後,應進行仲裁庭評議,並按照評議中的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則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在裁決階段,雙方當事人享有以下幾項權利:

1)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仲裁庭就事實已經清楚的部分先行裁決。

2)在收到裁決書後的三十日內,當事人有權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遺漏的事項申請仲裁庭補正。

雙方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後,應當自覺履行仲裁裁決。

3樓:

可以,要找高一級的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不服勞動仲裁,將我列為被告上訴到法院,我提出反訴可以嗎? 10

4樓:中顧法律網

法官說的是合理的。因為現在單位起訴你是不服勞動仲裁。你雖然為被告,但不代表你會輸。單位這樣的做法是為了拖延時間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理這些人,你可以提出反訴,高院已經有明確的審判意見,針對這類情況當事人提出反訴法院應當受理。

6樓:博愛傑傑

當然可以提起反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的解釋是合法的,你收到的裁決書上應該是註明了,若是不服仲裁裁決,應該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你超過15天沒有起訴,裁決書對你已經生效,你現在應該針對公司的起訴,做好應訴準備。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好好應對吧,法律程式是這樣的,勞動糾紛走仲裁是比較好的方式,有一方不服都可以走法律的途徑解決。超過15天是不可以提出反訴的,只要你是有確實證據的走法律途徑也會是你贏,訴訟費是誰敗訴誰付,律師費就得自己出,當然,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的。一審不服在判決生效後15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會有二審的。

9樓:

當然可以提起反訴了。

10樓:暖暖的窗扉

你好,同問,請問怎麼解決的?

勞動仲裁裁決後公司起訴了,我可以反訴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勞動裁決後公司提起訴訟,可以肯定是裁決結果對公司方不利,你沒有必要反訴,就等應訴就行了。如果法院審理認為勞動仲裁合法合理,依舊會做出維持仲裁結果的判決。公司就得執行勞動仲裁結果,如果公司不執行,在法定履行期過後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審理判決結果有改變,變為審判結果對你不利,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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