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被宣告法律死亡之後,其財產應如何處理

2022-03-12 09:15:27 字數 2606 閱讀 4400

1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發生類似於自然死亡的法律後果,即同自然死亡一樣宣告死亡人的民事主體資格喪失,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終止,其所參加的民事法律關係消滅,婚姻關係自然解除、財產作為遺產開始繼承。但宣告死亡又不同於自然死亡,它只是對失蹤自然人的一種推定。有可能在事實上該自然人還在某地生存,還可能仍在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民法通則》第24條,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仍然有效。

被宣告死亡人仍有生還和被撤銷死亡宣告的可能。因此,宣告死亡所引起的自然人民事主體資格的消滅不像自然死亡那樣絕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36條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一起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一年期的民事法律行為後果相牴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

2樓:匿名使用者

出了賠償剩下的有應該是上繳國庫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繼承法的繼承規定進行繼承。債務用被宣告死亡人的財產償還。

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銷後,圍繞其產生的民事法律關係該如何處理?

4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銷後,其產生的法律關係立即生效,並強制執行

5樓:忽然變成分水龍

評語:去法院諮詢一下

宣告失蹤死亡後財產如何處理

6樓:淮安浙江人

一、公民被宣告失蹤的,則對其財產有代管的問題;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則對其財產依法進行繼承。

二、我國《民法通則》第21條規定: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或者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即失蹤人的財產由他人代為保管,並只能為失蹤人的利益而妥善處理(如清償債務等),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如果被宣告死亡,在法律上等同於自然死亡,依法對其財產,則作為遺產開始繼承。

依據《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如果遺囑有效,則按遺囑繼承。否則開始法定繼承,繼承法第10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的區別

宣告失蹤的法律效力,因為僅涉及財產關係,所以相對簡單一些。宣告失蹤判決基於該公民依然生存的推定。從我國立法上看,一個公民在被宣告失蹤後仍然適用關於生存人的規定,並未喪失其民法上的主體資格。

因此只對他的財產設定代管人,並以其財產清償失蹤人的債務。較少涉及人身關係上的變動。

而宣告死亡的法律後果則複雜的多,既包括財產關係,也包括人身關係的變動。宣告死亡判決以推定該公民死亡為根據,發生與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後果,即被宣告者喪失民事主體資格,其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終止。原先參加的民事法律關係歸於變更和消滅,婚姻關係自然解體,個人合法財產按繼承處理,債權人有權向其繼承人請求清償債務。

7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宣告死亡後,就相當於自然死亡了,他的財產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由他的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被宣告失蹤和被宣告死亡後的財產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

法院在判決宣告人口失蹤時,會將被宣告失蹤人的財產一併判決由某人或某單位代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處分;

法院在判決宣告人口死亡時,會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將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個人合法財產由繼承人繼承。

被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怎麼辦?

9樓:手機使用者

1.作出新bai判決,撤銷原判決。du人民法院zhi經查明確系本人重新出現,應dao

當作出新判

版決。新判決的內容是撤銷權原判決和其他必要的事項。

2.關於財產的處理。新判決作出後,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財產代管人應當向被宣告失蹤又重新出現的人返還財產。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現的人如果要求返還被繼承的財產,繼承人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在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發生爭議的,另外起訴,由人民法院按民事案件審判。

3.關於婚姻關係。在宣告失蹤後,被宣告失蹤人的配偶已辦理離婚尚未再婚的,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的,應當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雙方自願結婚的可以再辦結婚登記;不自願結婚的,不能強迫辦理結婚登記;配偶離婚後已婚的,原來的婚姻關係不能自然恢復。在宣告失蹤後配偶。

未辦理離婚,在宣告死亡後配偶未再婚,則婚姻關係自然存續。在宣告死亡後配偶已婚的,原婚姻關係不能自然恢復。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講如何起訴和審理?

宣告死亡的法律後果

10樓:春樹說法

我被宣告死亡,我的老婆和孩子怎麼辦?請律師幫忙解答

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條件和法律後果是什麼?

宣告公民失蹤案件如何起訴和審理,宣告公民失蹤案件怎樣審理

宣告公民失蹤案件,由利害關係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具體審理程式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節 宣告失蹤 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 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的辨別,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區別

宣告失蹤,是指法院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自然人為失蹤人,以確定其財產關係的一種制度。宣告死亡,又稱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蹤達到一定期限後,由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以便結束以其生前住所地為中心的民事法律關係的制度。二者的區別 首先,二者設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的區別

故宣告死亡重在保護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蹤則重在保護失蹤人的利益。宣告失蹤 只是說不知這個人在哪,他的財產暫時由他人代為管理 宣告死亡 在法律上他就死亡了,繼承人就可以繼承他的財產,夫妻關係也就不存在了,其配偶就屬於喪偶就可以再婚 宣告失蹤,主要針對財產關係,需要確定財產代管人,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