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到期後能買賣嗎,房屋產權到期後能買賣嗎?

2022-02-24 21:10:26 字數 3443 閱讀 8917

1樓:皆有可能

買房,是人生中一大事。很多人不瞭解房屋所謂的70年產權和40年產權的區別,甚至有些人誤認為40年房子是小產權的房子,其實並不是這樣,土地性質大致上分為以下四種:

1、 70年住宅用地;(正常住宅用地)

2、50年工業倉儲用地;(工廠、醫院、學院等)

3、40年商住、商服、商業用地;(商場,商住公寓等)

4、集體用地;(常說的小產權房,像農村的宅基地都屬於這種性質)

瞭解了土地性質,有人又問了,那產權到期後國家會收回房子嗎?

首先宣告:你買的是房子,房子永遠是屬於你的。產權到期指的是土地到期了,而土地上的建築,永遠是你的。

2023年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了,這就意味著我們的房產產權不用糾結於40年、50年、70年了,關於如何補年限,《物權法》中已經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

其次,就是房屋產權到期後,名下的房子到底該怎麼辦?依據我國《物權法》第149條的規定,住房建設用地使用期滿後,將會自動續期。

所以不論是70年50年還是40年,隨著此次政策生效,現在所有用地屆滿自動續期,等於間接削弱了年限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70年住宅和40年公寓都是有個人產權證的,可以正常在個人間買賣;而那些50年工業土地上建造的所謂住宅是沒有個人產權證的,也不能用於買賣,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

而對於自動續期是否會收費,目前依據《物權漢》第149條的規定:住房建設用地使用期滿後,將會自動續期。將按照「兩不一正常」的辦法進行。

那就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因為早年法規不完善,有些土地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據《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依據以上法則,續期需要再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補的費用最高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方米。

通過以上我們得知:土地是國家的,而土地上的建築,永遠是你的。所以購房者和有房者大可放心,就算土地要家另有用途續期申請沒有通過,你的房子拆遷國家也會補償的。

土地續期通過的:

土地續期沒有通過的:

還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產權年限是以開發商拿地開始計算的,不是以交房開始計算的,所以買房時看土地開始年限很重要。

很多人認為,買房只能買70年,而花的錢比租房要貴多了,還是租房合適。看完這文章,應該心裡清楚怎麼回事了。所以說,有能力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是儘早買房比較合適,總比拿錢給別人供月供要好。

2樓:中華房買賣

中華房買賣交易房屋的產權是屬於自己的,但是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就像我們購買的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為70年,如果有不懂的可以看看《物權法》中是如何規定的。

3樓:王元頁

房產產權沒期限,土地使用權有期限

土地使用權到期不影響房產買賣

如果土地是住宅性質,到期自動續期,如果是其他性質,到期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樓:茶比酒濃

我國《物權法》規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但國家尚未出臺具體續期辦法。在目前的實際操作中,有過渡性辦法(免費自動續期)和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續期兩種方式。

1、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2、也可以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拓展內容:

查詢房屋土地使用權方式:

1、首次轉讓的二手住宅,購房人可以通過檢視賣方的原購房合同,上面通常會記載房屋土地使用權是多少年,從何時起算。

2、首次轉讓和多次轉讓的二手住宅,買賣雙方可以帶著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進行查詢。

3、購房人也可以到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官方**,查詢房屋所在土地的交易情況,進一步確定土地使用權。

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5樓:華律網

房子的年限是根據土地使用性質來看的,房子是沒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後會有有關部門來檢視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繼續使用的話建築物的使用人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麼會賠償建築物的產權人然後**土地。

6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7樓:二姐聊保險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8樓:沐沐生活小技能

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9樓:鑽誠投資擔保****

房屋產權到期後需繳費續期,同時也可以選擇不續期

基層國土部門只能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根據單位地價或折算出樓面地價, 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已經通過出讓的方式讓渡給開發商,開發商又轉讓給業主,也就是說**已經設定過一次權利。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不是說70年到期權利就作廢,需要重新設定權利,而是到期後自動延期,這意味著權利依然有效,不能重新設定,只需要續期而已,因此續期收費的標準不能按照重新設定權利的標準來收取,而且續期的收費應該比權利設定的收費低很多才合理。

續費方案:

1、無需繳納土地使用費,但房屋自然損毀或者使用壽命終結,則終止續期。此種情況可以加強危房監管,以建築法明確危房處理機制。

2、房屋所有權人需一次性繳納下一個期限土地使用費,在新期限內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按照原有範圍和標準改造或者重建房屋。

3、房屋屋所有權人需繳納土地使用年金。也就是說,將一次性土地使用費轉為按年支付年金,相當於地產稅,也類似於租金,以土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按照特定標準計算。年金滯納不交者,依據土地規劃用途產生不同的失權效果。

4、無需繳費,回到類似2023年以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權狀態。此種情形實質上就是城市住房用地重新私有化,其不足之處在於長時間多方面因素導致的社會資源分配不豐富,會使得富人和窮人差別很大,因而是偏向有房者的私有化。

10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自你買下,繳納稅費辦理完畢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

有期限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房40年。

到期後,依照物權法規定,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房屋產權年限是什麼房屋產權到期應該怎麼辦

中bai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 du一百四十八條 zhi建設用地dao 使用權期間屆內滿前,因公共利益需容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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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由於工作和照顧老人等原因,應當允許把戶籍遷回原籍,戶口性質不變,仍為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後就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可能就不能在農村享有集體土地建房,但法律規定可以以繼承的方式取得父母的房產。以上為個人看法,希望得到專家指教,我也在這兒等待學習。1.老家不接受戶口,你就沒辦...

房屋產權的年限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房屋產權70年是哪部法律規定的

1 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2 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3 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房地產公司買地的時間開始的,購房合同上會寫明,比如該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 2067年,一共70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