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需要出資嗎

2022-02-14 03:20:50 字數 5374 閱讀 5152

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出資。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規定: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出資,合夥人義務無從體現。

2樓:普林說保險

需要出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第六十四條,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該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該企業提供擔保。

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可以不出資嗎

3樓:保險解讀官

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不可以不出資。以下是對該問題的具體分析

1、 普通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認捐財產份額的,必須取得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質押。

2、 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實施「先分後稅」的原則。具體應納稅的所得額的計算按照《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前款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3、 《合夥企業法》僅在總則中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進行了規定:「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即有限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1、 在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時,不對外代表組織,只按合夥協議比例享受利潤分配,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不同於普通合夥人的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對企業承擔著主要的投資任務,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七十四條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 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3、 當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作為合夥人必須出資。

合夥企業法 第十六條規定: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所以,合夥人必須出資。

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的權利和普通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有區別嗎?

5樓:佘向前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在法律規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區分:

(1)對企業債務的責任承擔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可以看出,普通合夥人對企業債務的承擔範圍要大於有限合夥人。

(2)與本企業交易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而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因此,在關聯交易方面,法律允許有限合夥人與本企業進行交易。

(3)在競業禁止方面

根據規定,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許有限合夥人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4)在財產份額出質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5)在財產份額轉讓方面

根據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可以看出,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夥人轉讓時,僅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通知」。

(6)在出資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6樓:跑馬小姐

有很大的不同。

就你的例子回答如下:

1.自我交易與競業禁止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

在普通合夥企業中,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競業禁止)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自我交易)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

在有限合夥中 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財產份額的轉讓:

在普通合夥中,

第二十二條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有限合夥中,

第七十三條 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最重要的是,在普通合夥中只由普通合夥人組成,而有限合夥中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其他由有限合夥人組成。在普通合夥中,所有的普通合夥人都可以執行合夥事務,而在有限合夥中,只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有限合夥公司一定要由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組成嗎?

7樓:智障班班長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其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作價出資,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條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第四條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第七條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這裡要注意是「有限合夥企業」是「企業」不是「公司」。

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其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作價出資,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無論是普通合夥企業,還是有限合夥企業,其合夥人都可以以勞務出資

9樓:陽光的寧娜

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有限合夥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夥人與一名以上有限合夥人所組成的合夥。雖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體程式與做法上,它是介於合夥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一種企業形式,但必須強調的是,在本質上它是合夥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普通合夥企業,是指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依照《合夥企業法》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種合夥企業。根據新修訂的《合夥企業法》,除了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外,對於普通合夥企業,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其合夥人也可能承擔有限責任。

解析 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區別

一分鐘讓你徹底搞清楚,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的區別如下 1 對企業債務的責任承擔方面 根據 合夥企業法 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可以看出,普通合...

如何管理合夥人,怎樣管理合夥企業

心理學上有一個理論叫 互惠原則 什麼是 互惠 就是給對方利益自己也會獲得利益。有些人給了一點小便宜他會對你更好。在平時,儘量地幫助她們,討好她們。到關係好了,再定製一些規定,難也不難了。難道,你對她好,她反而不順你的意?還有,對員工也一樣。平時多對員工好,不批評員工。比如,一位員工下班要去治牙,你讓...

公司合夥人掙錢需要給另人分嘛,公司合夥人一個掙錢需要給另一個人分嘛?

這個肯定是要分的嘛。什麼是公司合夥人?就是說公司是兩個人或者幾個人合夥開的,那這樣的話就說明了大家都有出資,公司虧損是所有人承擔的,如果賺了錢的話那肯定是要分的。至於是怎麼分,那就要看你們各自的出資額了。有的人出的資金比較高,佔公司的份額大,那他就多分,其他出資少的就少分。沒道理大家一起出錢成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