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案例分析,《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

2021-12-28 03:57:25 字數 2432 閱讀 1179

1樓:匿名使用者

一、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違反了我國《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審判級別管轄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死刑(含死緩)第一審案件由中級或者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故縣人民法院作為基層人民法院無管轄權,所以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違反了級別管轄的規定。

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三人的訊問應當分別進行,不應當一同進行。

三、二審法院的判決有以下違法之處:1、既然本案的一審法院是縣人民法院,那麼二審法院應當是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死刑案件,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進行。

本案屬於死刑案件,但是中級人民法院卻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了此案。2、二審法院的判決明顯違反了上訴不加刑原則。

2樓:匿名使用者

1、縣人民法院不應該受理此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案件,一審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時詢問,應該單獨詢問。

3、二審法院不應該改判邱的死刑立即執行。違反了上訴不加刑原則。

《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

3樓:沿途皆風景

我也想知道,正在完成作業呢

刑事訴訟法 案例分析

一個刑事訴訟的案例分析

4樓:匿名使用者

切,樓上的那也算回答?一個看就是抄襲而來的,真的和那個問題合的上嗎?有點把人當笨蛋了。

一個刑事案件的案例分析 一個刑事案件的案例分析 一個刑事案件的案例分析

5樓:匿名使用者

1、公公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從案例中他具體的行為來看(包括使用的工具、傷害的部位、傷害的持續時間),可構成故意殺人罪。

婆婆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與公公一樣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公婆侵犯的是兒媳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3、公婆的犯罪行為將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兒媳如果要求公婆對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權以被害人身份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兒媳無法得到精神損害的賠償,可以得到醫療賠償。

雖然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訴訟時主要依據的是我國的民法,但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第77條明確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注意,是物質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和2023年的《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中都進一步強調了:「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精神損失而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

對補充的回答:

犯罪行為帶來的後果不嚴重(輕傷)、被告人年事已高都屬於在量刑時可以被法院考慮的酌定情節,只會影響量刑結果,不會影響對犯罪行為的定性。簡單地說一個故意殺人的行為就算沒有給被害人造成任何傷害,故意殺人罪也不可能變成故意傷害罪。

是否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全看法院裁量了。

6樓:沃燁爍

首先,本案中的公公婆婆構成共同犯罪:可能是共同故意殺人或共同故意傷害(這兩個犯罪都是要判刑的);其次,公公婆婆侵犯了兒媳的生命健康權。本案中公公婆婆不但要賠償兒媳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而且還要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7樓:時翠陽

公婆的行為在主觀上都有犯罪的故意,但是不能肯定是故意殺人或者是故意傷害。公婆的行為已經構成共同犯罪,都要承擔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公婆侵犯了媳婦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

應該得到精神賠償和醫療賠償/

刑事訴訟法的案例分析:

8樓:早春愛晚霞

個人認為bai

:這個案件存du在以下問題:1、被告人

zhi宋某系聾啞dao

人,因此不適用簡易回程式處理。2、被告人郭某系未成答年人,在審判階段,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3、郭某系未成年人,不應當公開審理。

4、宋某委託的律師不得同時為郭某和宋二人辯護。不作詳細敘述。

9樓:匿名使用者

委託律師為其**,如需幫助來電諮詢

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

10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 屬於自訴案件中的第3種

(2)有權

(3)自己搜吧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刑事訴訟法三十三條

刑事訴bai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du 犯罪嫌疑zhi人自被dao 偵查機關第一次版訊問或者 採取權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104條免於起訴

第一百零四條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五日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前款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我國有 有罪不起訴制度 嗎 不起訴制度是刑事訴訟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起訴,是 指檢察機關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終止訴訟而不交付法...

求助 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之二

本案是環境汙染導致的侵權糾紛,可以向義烏市法院和衡州市法院提起訴訟。義烏市法院是侵權行為地 侵權結果發生地法院,衡州市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因此兩地法院都有管轄權,均可以受理。東陽市法院沒有管轄權,東陽市法院是分廠,沒有法人資格,不能向東陽市法院提起訴訟。個。北京 侵權行為的實施地 河南 侵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