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秦朝的「軍功爵」制度在漢之後銷聲匿跡

2021-08-13 15:08:27 字數 3002 閱讀 8000

1樓:夏目歷史君

1、殘忍

因為軍功爵制度的存在,士兵們開始變得逐利。

在每場戰爭結束之後,大家會發現戰敗方的老幼婦孺全部都被**殆盡。

因為在士兵眼中,這些沒有戰鬥能力的人也代表著軍功。當士兵們被利益衝昏了頭腦的時候,他們腦海當中存在的東西只有殺戮,會將人倫禮法全部都被拋之腦後,最終導致為了爭奪首級而自相殘殺的事情頻頻發生。

到了西漢的時候,董仲舒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之後的朝代當中,儒家在思想領域也是佔據著主流的地位。

儒學崇尚的是熱愛,因此信奉儒學的人內心對偏於野蠻的軍功爵制度非常排斥。可以說,儒學的發展史,也是軍功爵制度的滅亡史。想要判斷一個制度是否消亡,看的不是統治者將他革除,而是看人民是否對其排斥。

2、連坐

有句話說得好,叫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軍功爵制度可以給予人們很多特權,但在享受這些特權的同時,他們也有可能隨時被降罪。

軍功爵制度規定:「其戰也,五人來簿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則復。」

這句話什麼意思呢?意思是在作戰的時候,會將五個人組成小組,一個小組當中若是有人死亡,那麼其他四個人都要接受懲罰,除非剩下的幾個人都殺死敵軍,否則他們無法被免罪。

要知道,古代戰爭當中**率是非常可怕的,想要保證小組當中沒有人死去非常難。

如果被降罪,懲罰雖然不會立即執行,但是身上揹著罪名戰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需要絞盡腦汁去思考到底如何將敵人置於死地,以此來免除自己的罪行。

而由於殘忍和連坐這兩個特點,甚至導致百姓對這個制度恨的程度更佔上風。

3、對君主也不利

如果軍功爵制度的核心只是坑害百姓,君主不會受到影響,那麼這項制度或許也不會那麼快消亡,可問題在於這項制度不僅會影響百姓,還會影響君主的統治。

在實行軍功爵制度之後,想要給人定罪實在是太簡單了。正因如此,很多將領都擔心皇帝有可能會因為曾經的過失將他們殺死。為此,他們在被逼無奈之下也會鋌而走險,一起商討謀反的相關事宜。

如果說一項制度同時讓百姓和君主不高興,那麼這項制度真的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了。

4、爵位氾濫

規定爵位可以買賣,應該是壓死軍功爵制度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爵位可以通過擊殺敵人獲取的時候,爵位雖然有膨脹的趨勢,但依然被控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當中,可是在規定爵位可以買賣之後,即:「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爵位已經有氾濫的趨勢了。

雖然低階爵位幾乎享受不到什麼俸祿,但是基本都享有一個特權,那就是免除徭役,正因如此,漢武帝時期徵兵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漢武帝只能提高購買爵位的**,降低爵位能享受到的特權。

而從這時候開始,軍功爵制度也逐漸變得無人問津。

總結綜上所述,總的來講軍功爵制度之所以消失,是因為它不適應時代,在弊端越來越突出的時候也沒有人站出來加以改進,這使得它只好泯滅於歷史長河之中,軍功爵制度的消亡其實也再次印證了世界上從來沒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適合的制度這句話。

2樓:混分de小胖

因為「軍功爵」制度已經不適合漢朝的社會背景了,漢朝君主分封原則是考慮自己親近的人,導致後來這個制度干擾到了統治者的決策,由此消亡

3樓:萌新小百科

因為漢朝和秦朝的時代背景不一樣,軍功爵制度並不適合漢朝的發展,也不利於統治者的集權,因此逐漸消亡了。

秦朝的郡縣制和軍功爵制

4樓:匿名使用者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是獎勵軍功、鼓勵殺敵求勝的軍功爵祿制度,它是新興的地主階級為提高軍隊戰鬥力而採取一項措施,同時也是調整當時社會關係的途徑之一。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級,分別為: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秦國,秦武公十年(前688年),秦武公越過隴山,鋒鏑直指佔據今甘谷的冀戎,平定後,以族名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縣級行政管理機構——冀縣。這是中華縣制之肇始。而秦代為中國歷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縣制」的朝代。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曾出現過應否置郡的爭論。當時不少大臣,特別是李斯的上司王綰,認為原楚國、燕國、齊國等地的領土都遠離秦國,主張實行分封,授各地貴族予世襲的諸侯名份,惟身為廷尉的李斯認為分封制是周朝諸侯混戰的根源,他大膽地反駁道,周制訂的這個政策已經證明是一個政治災難。周王室的親戚一旦取得了他們的土地,立刻互相疏遠和進行戰爭,而天子則無力阻止他們,所以結論是「置諸侯不便」。

[1] 他力排眾議建議實行郡縣制,並得到秦始皇的採納。在郡縣制底下,共設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當於省長)、尉(相當於防區司令)和監(相當於監察專員)各一。郡下轄縣;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任命。

至漢代仍承襲這個制度,形成州郡縣**行政管理,自此成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礎,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的目的

5樓:仙劍小蠻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變法中由商鞅設立,目的在於提高秦軍的戰鬥力。

為獎勵軍功,商鞅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禁止私鬥。商鞅認為,在戰場上士兵 為國家而戰奮勇殺敵,是應當的;鄉里打鬥,為私而鬥於國無力。禁止私鬥,違反規定者將受到十分嚴厲的處罰。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製作用在於使秦軍的作戰能力大為提高,建立了一支所向無敵、橫行天下的虎狼之師。作為榮譽,軍功爵位基本具備現代軍銜的特點。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的產生背景

6樓:拜辭先森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統一中國,結束了春秋戰國幾百年**的局面。秦滅六國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秦孝公商鞅變法。變法之後,秦國在政治、經濟、軍事、社會制度等各個方面適應了歷史發展的需要,國力大增,成為戰國中後期中華大地上實力最強的國家。

強大的軍事實力,讓秦國在統一戰爭中橫掃六合。

秦軍戰鬥力主要**秦國一套先進的管理制度——據有秦國特色的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其在鼓勵秦軍士氣、提高軍隊戰鬥力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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