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暴走少女
1、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法律首先是指一種行為規範,所以規範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規範性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法律同時還具有概括性,它是人們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一種行為模式,它的物件是一般的人,是反覆適用多次的。
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
這是法律**上的一個重要特徵。所謂國家制定和認可是指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國家認可形成的通常是習慣法。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
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係,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
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是由專門的國家機關以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國家的強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
5、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行為規範
因為社會是指以物質生產為基礎而結成的人們的總體,法律的調整是指向人們的行為,是對人們行為所設立的標準,即調整一定的社會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法律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二、矯正作用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三、預防作用
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四、最終作用
1、法律的最終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說,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涉及的物件主要是指本人的行為。
3、法的評價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說,法的評價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對他人的行為的評價,這是區別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為)和評價作用(涉他人的行為)的關鍵所在。
2樓:__促
多看幾遍就理解了
法有五大特徵:①法是社會規範的一種;②法是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範;③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規範;④法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範;⑤法是由國家強制力為後盾的社會規範。(應該著重掌握每一個特徵背後的深層含義)
法是一種社會規範。①所謂規範是指對普遍的人、普遍的事情有約束力的規則,不同於「對每一件事情對每一個人均有約束力」的說法,掌握此點,即可以將法與具體的某個決定、某個判決書等區別開。②法不僅是一種規範,還是一種社會規範。
需要將社會規範與技術規範區別開,技術規範調整人和自然、人和工具之間的關係,而社會規範是調整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技術規範與法律規範之間是可以轉化的,技術法律規範是技術規範轉化為法律規範的一種表現。
法是由國家的公共機構制定或認可的。其他的規範如道德、習慣等,均是在社會生活中自發地形成的,還有如現代社會出現的道德規範、紀律規範等。(黨章也是一種紀律規範)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會規範——近幾年的教材對於法的普遍性的認識的闡述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有了更多的提法。以往的觀點對「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是指法對一些普遍的人和普遍的事具有約束力。而現代關於「法的普遍性」的理解包含了三層含義:
首先,法在其效力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能夠約束廣泛的人和廣泛的事情;其次,現代的法律規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之上形成的;最後,近代以來的法律,雖然還不能完全地反映全體社會成員的要求,但是越來越能夠反映出廣泛的人民的意見和要求。
法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範。權利和義務在其他的社會規範中也有規定,但是法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與其他的社會規範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有一定的區別,如在道德規範中,其所體現的往往是人民對義務的要求,而法律不僅規定公民的義務,還要規定公民的權利。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法越來越要求權利和義務的一致。
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來保證其施行的。這是一種程式保障,而其他的社會規範不能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後盾。法律強制是一種國家強制,是以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暴力機器為後盾的強制,是所有的強制中最具強制力的強制。
社會越發展,法律程式性的規範越多,即越來越重視程式法律規範。在所有的社會規範中,法律對程式性的要求也是最明顯的。
如何認識法律的特徵
3樓:我就是我
法是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狹義的法是指具體的法律規範,包括憲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基本特徵:
(一)、法是調控人的行為、社會關係的社會規範(二)法是出自國家的社會規範,具有國家性、國家意志性的特點(三) 法是規定人們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範
(四) 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社會規範
如何理解法的概念與基本特徵
4樓:雨說情感
法是由copy國家制定或認可,以權利義務為主要內容,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行為規範及其相應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法有以下四個特徵:
1、法是經過國家制定或者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範,所以法具有國家意志性。
2、法是憑藉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循的效力,所以法具有強制性。
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所以法具有規範性。
4、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範,所以法具有明確的公開性和普遍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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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是一般的規範,而是一種行為規範,它調整的是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的互動行為。它規定了人們的一般行為模式,即人們可以怎樣行為、人們應該怎樣行為、人們不應該怎樣行為等,從而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了一個標準或方向。
比如,刑法主要規定人們不應該做什麼,如果你做了,就會受到行法制裁。應當注意,這裡講的「人們」是指法律相關的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國家機關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
5樓:燦燦
法的概念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並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回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答,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社會秩序和社會發展目標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法的形式特徵
所謂特徵是固有的、穩定的,只是人們認識的能力和角度不同,得到的結論也不同。
法的形式特徵是法律本質的外化,是別於他事物和現象的標誌。
如何理解法律的本質和特徵?
6樓:戚廣利
1、法律的本質:法律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系統。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系統。
2、法律基本特徵:
第一,具有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規範性是指法律規範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具體事或具體人,而是為人們規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覆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所及的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第二,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都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部分組成;不同規範之間有緊密的聯絡,不同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構成緊密聯絡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等級的規範檔案之間有嚴格的效力從屬關係。
如何理解法的價值的特性
7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bai
沒有找到原話,以下是個人理du解:概zhi括性,對應具體dao性,法律原則相對
專於法律規則具有概括
性,並屬不具體闡述規則。價值性,法律原則是有價值的。穩定性,法律規則的穩定性體現在沒有像法律規則那樣經常修改變動。
靈活性體現在法律規則能夠靈活應用在各種情況下,法律規則則是隻有滿足規則之後才能應用。對照法律規則來看法律原則的這些特點,更容易把握一些
如何認識法律的特徵?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具有強制性、權威性、嚴肅性、穩定性、規範性和防範性的特徵。法律基本特徵:
1、具有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規範性是指法律規範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具體事或具體人,而是為人們規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覆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所及的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2、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都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部分組成;不同規範之間有緊密的聯絡,不同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構成緊密聯絡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等級的規範檔案之間有嚴格的效力從屬關係。
法的特徵中關於可訴性應該怎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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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法優於任意法。對於某一事項,既有強行性規範又有任意性規範時,當然得優先適用強行性規範 強行法 jus cogens,peremptory norms 又稱強制法,或稱絕對法,含義為必須絕對服從和執行的法律規範。如果從法律的強制性這一角度來看,所有羅馬法規則可以分為兩大主要部分 一是強行法或稱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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