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罪犯怎麼也不承認罪行怎麼辦?能判刑麼

2021-06-12 13:16:28 字數 4371 閱讀 7170

1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可見,從法律規定上來看,被告人的口供不是定罪量刑的關鍵,關鍵是證據,但司法實踐中,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式的作法還是普遍存在的,這還有待我們執法人員素質的進一步提高。

2樓:阿笨

一、只要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他有犯罪事實,即使零口供,也可以依法作出有罪判決;

二、在零口供的情況下,有無其他證據證明他有犯罪事實,就不能指控他有罪。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證據確實充分原則是"零口供"定罪的應有之義。定案證據"確實充分",也是中國現行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具體內容。

中國現行刑事訴訟依然採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該標準不僅提出刑事訴訟證據質的要求"確實",也要求證據在量上須達到"充分"的標準,二者缺一不可。

具體而言,對"零口供"定罪的訴訟證據,一是要求據以定罪的證據均已查證屬實,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以合理排除,且根據已認證的證據對案件作出的判定結論具有唯一性;二是案件的每一節事實都需要有充分的證據予以證實和固定,沒有證據的事實不能認定。

3樓:北京杜律師

只要證據確實充分,就可以定罪量刑。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證據充分,形成證據鏈,法官就可以判。

5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就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是必要的條件。

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犯罪如何判刑

6樓:華律網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殘疾人犯罪與正常人犯罪是一樣的,不構成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法定理由。肢體殘疾的殘疾人犯罪與正常人負同樣的刑事責任,智力有殘疾的人犯罪要視其智力情況決定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

《刑法》第十九條規定了聽說、視覺機能對責任能力的影響: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樓:

可能判處監外執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無論誰觸犯了法律都是要受到制裁的,不能一味他是殘疾人就有例外。法律對於這種也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情況做出相應的判決。

8樓:李宗習律師

比照正常人從輕或減輕處罰。至於是否要收監羈押,要看具體的身體條件及監獄部門的意見。

9樓:王元頁

和正常人一樣判刑 ,只是可能執行的時候在監獄醫院或者獄外執行

如果罪犯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公安局會採取什麼措施

10樓:匿名使用者

搜尋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嫌疑人不供,只要公安局有證據,照樣可以提請檢察機關起訴。

11樓:我愛胖胖嘉

從法律上來說,判決犯罪嫌疑人有罪要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也就是說如果公安機關能夠搜查到充分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屬實,儘管他自己否認,也是可以給他定罪的。反過來說,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就沒辦法判罪。不過現在實務當中多數都存在xin xun bi gong,公安機關為了提高破案率的手段,所以常常會有冤假錯案的發生。

12樓:雪莉魅影

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案件的證據確實、充分了,如果罪犯還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也沒用了,直接去起訴就行了。當然犯罪嫌疑人可以上訴

13樓:

只能調查取證,沒有證據就不能怎麼樣。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安局沒有任何證據的話,他們也沒辦法,不過現在的公安經常刑訊逼供啊,網上有很多事例

尿毒症犯罪會坐牢嗎

15樓:我就是我

一、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二、依據

1、《刑法》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顛覆人民民主**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2、《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

第二條 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一)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刑期(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第三條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一)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二)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三)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第四條 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第五條 對需要保外就醫的罪犯,由所在監獄、**隊、少管所中隊隊務會討論通過,報單位獄政科討論並邀請駐**機關的檢察院(組)人員列席參加,初審同意後,進行病殘鑑定。

第六條 保外就醫的病殘鑑定由監獄、**隊、少管所醫院進行,未設醫院的,可送**局中心醫院或者就近的縣級以上醫院檢查鑑定。鑑定結論應經醫院業務院長簽字,加蓋公章,並附化驗單、**等有關病歷檔案。

第十三條 罪犯保外就醫期間的生活和醫療費用,由其負有扶養義務的親屬負擔;個別確有困難的,經當地公安機關證明,監獄、**隊、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補助。

16樓:小港渡者在旅途

一樣的要坐的,但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尿毒症不能成為免罪的條件。

從司法上來說,對尿毒症病人定罪判刑並不難,難的是羈押、執行和**問題,其中還有不少病人不聽傳喚、拒絕出庭,就算被判處監外執行也常常出現拒絕提供擔保人和繳納擔保金的情況,使司法程式很難進行”東營區院公訴科科長周金鍇分析,對於尿毒症患者,要採取多種措施綜合治理。如果不從根源上防止他們犯罪,尿毒症只會成為他們的免罪金牌,使其犯罪更加有恃無恐。

17樓:法律見解

如果有生命危險不會坐牢

犯人拒不認罪怎麼辦

18樓:律問問

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據犯罪事實決定的。不會因為拒不認罪,態度惡劣就版加重情節。坦白可權

以從輕減輕,拒不認罪並不會加重,因為法官審案講究證據,當事人的口供,陳述並不決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積極認罪想去吃牢飯,可犯罪並不是你,證據不指向你,那麼就不能定罪判刑。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

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拒不認罪,從重處罰”的觀點和做法是建國初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在審判領域的應用,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有其合理性。

為了貫徹《憲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定,司法人員應從程式的價值和人權保障等角度審慎對待被告人“不認罪”的訴訟行為,不宜再將被告人的辯護行為視為“拒不認罪”,進而“從重處罰”。

19樓:匿名使用者

嫌疑人拒不認罪是指

犯罪嫌疑人辯解或沉默。

根據刑事訴訟法律法規,回犯罪嫌疑人有拒答

絕自證其罪的權利。

但是刑事訴訟懲罰犯罪的依據是事實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沒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

20樓:白菜葉

公安機關辦案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如果對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行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也就是說,所犯罪行事實清楚,證據屬實,同樣可以認定其犯罪,同樣可以判罪量刑。

21樓:幸運的楓陽

證據確鑿,法律一樣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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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就會繼續偵查 符合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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