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5年棚改拆遷,土地證是去世公公的,房產證是是老公的名字,如果也加上我的名字,我有使用權嗎

2021-05-31 13:13:32 字數 1048 閱讀 2715

1樓:冰潔說情感

你好,如果你再婚,不是現在棚改的老公,則你寫上名字也沒有用,沒有使用權。不過各地區也有變通地方,就是女方出嫁或離婚,再婚,男方無房,可以給女方房屋居住只有使用權。如果再婚是棚改現老公,加上你的名字還有產權。

2樓:

不加你的名字也有使用權,因為房產證名字是你老公的,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郭瑞承律師

如果加上你的名字,你不光是有使用權,還有所有權的一部分。

拆遷指標房產是應該如何分配,法律中哪條有相關規定。

4樓:佘向前

如果你是二兒子,提供如下諮詢意見:

1你母親過世後,對房屋沒有遺囑,那麼按照繼承法,應該以法定繼承方式處理遺產。

2建議你們三姊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建議將房屋按照市價評估後確定分割價值。

3由於該拆遷房由你(二兒子)投資購買,那麼在成本價內的財產首先應該析產出來交給你,溢價部分,由你們三姊妹繼承,當然誰做的貢獻多,贍養母親多,適當要多分。如果你的姐姐(或妹妹)放棄繼承或將自己所繼承份額贈送給你,另當考慮具體情況。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樓:趙律師辦公室

1、房屋拆遷安置的原意是安置需要房屋居住的被拆遷人,故母親的指標是為了安置母親居住的實際需求。在此指標下購買的房屋應當是以母親的名義購買,而不應該是二兒子,回遷房也應當在母親名下。相應地,房屋屬於母親個人所有,母親去世後,應當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關於出資問題,如果購買房屋的資金是二兒子所出,應當作為母親的借款,償還給二兒子。

2、關於購買時間,不知道是在母親去世後購買,還是母親去世前購買,應當對房屋的所有權產生影響。

6樓:匿名使用者

二兒子通過這個指標自己購買了一套一居回遷房,也就是說該房產的所有人是二兒子,那麼,他人就無權要求分割。

7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母親遺產,由子女共同繼承!

至於二兒子出的資金,可以作為借款要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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