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碧海藍天一日晴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形成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
,這種關係包含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法律對其人身關係不予保護,但對基於此基礎形成的財產關係予以保護。因為戀愛期間,特別是婚約期間的財物送往,看上去是贈與,其實與民法上的贈與有一定的區別,往往不是出於當事人的真心,其真實意圖是為了締結婚姻關係。在男女雙方戀愛期間,購買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值很小,在不能證明係為結婚而特意購買等情況下,應認定為一般的贈與。
而對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而贈送的貴重財物,應當認定為不當得利。在贈送財物的過程中,雖然財產權利已轉移,但是如果產生財產轉移的原因未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結婚目的未能達到,那麼受贈人就缺乏佔有財物的合法原因。如果符合以結婚為目的的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當結婚目的未能達成時,這種贈與的解除條件即已經實現。
當接受贈與的一方拒不返還贈與財產時,則構成不當得利,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接受贈與的一方應當返還該筆鉅額財產。
總而言之,看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可以要求返還。祝你好運。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贈與當然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是出於結婚需要為對方購買的,則應適當返還
4樓:電影擺渡人
如果對方要就返還,不要的話可以不返還,看自己把
分手時要分手費法律上會支援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調整的範圍,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自願向另外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財產作為補償時,法律是不禁止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但就這個訴求,一般不支援,特定條件另外討論
戀愛期間以結婚為目的財產贈與,分手後能要求返還嗎
7樓:螢火之森
還是要有憑證的,無憑無據不好要
戀愛期間贈與對方的房產能請求返還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贈與對方的房產,後來對方不肯結婚了,那看具體情況,是有可能可以要回來的。
9樓:newer柿子
你好,婚前婚後,贈予對方的財產,在法律上好像不能強制對方返還。比如: 王寶強和馬蓉
戀愛期間送的錢分手後還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轉賬的錢,屬於自願贈與的,對方有權不予退還。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在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物交付之前,贈與人得基於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銷贈與的權利,但已經贈與的費特殊情況不得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11樓:可心舞
相愛期間都是自願付出,這個法律是不受理的,除非是人家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你要一些精神損失,如果是定親的話,不成了禮金還是可以退的~~~這個自願的付出就不要想著收回了,愛一個人都是無私的,你不可能養一個孩子長大瞭然後他不孝順就讓他把養育的錢還給你~~~這就是愛的屬性---無私!
12樓:北京劉輝律師
按照屬於贈與,數額不大就不能要回來,如果屬於彩禮性質,應該可以要求返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了吧,這個屬於贈與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有多少錢了,錢多的話,先協商解決。彆著急用法律。錢少的話,就當送她的了。畢竟這卡是你送她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數額不是很大,要不回來。
16樓:足球愛好者天蠍
呵呵,給她刷卡時你自願的,就是贈送的。追不回來了。大氣點,把卡收回來就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關係不屬於法律管轄範疇,應該是要不回來的
18樓:英才張明學
送和借是兩個概念。如果有借條,事情就好辦。最好是和她協商和平解決。
19樓:親親寶貝麼麼麼
這個算是贈予,屬於雙方自願的,很難要回,除非你要對方出具借條或者憑證。
戀愛期間的花費,有轉賬記錄.分手後要返還嗎
20樓:great貝貝
你心甘情願給人家花的,那就花了吧,人走了,讓所有都走吧,別要了,沒必要的。
21樓:威
想還就還,不想還也是可以的
22樓:我乃孫大聖是也
不是【借款】是【花費】就不需要。
離婚後仍然同居,再說分手時財產怎麼分
離婚時夫妻之間對財產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處分,如果沒有約定的,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
戀愛期間的贈與究竟怎麼算,如何認定情侶戀愛期間的贈與行為
贈與都是自願的,不存在算賬。戀愛期間你都要記賬 算賬,這麼沒出息,你還是獨身算了。如何認定情侶戀愛期間的贈與行為 對於贈與行為,只要當事人自願贈與的,其贈與之後,其贈與的物品屬於受贈人所有。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事的 戀愛期間的贈予是否需要歸還 是否應該返還,看是否辦理過戶登記。根據合同法關於贈與的...
談戀愛時送給女朋友的禮物,如金戒指等,分手時就向對方要回來
這麼小氣的人和此人送的東西不要也罷!只要你還有 他要你就還給他 現在這種人多地是 還有的男人還記帳呢 分手時好讓你還他 什麼人沒有啊,感情都不在了外在的物質還給他不是更好嗎!如果問對方要回來,我覺得給人感覺很小氣,畢竟在一起甜蜜的時候送的戒子 分手了又要回來,很可笑吧?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