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經濟法的是公司法合同法價格法保險法

2021-04-11 02:25:26 字數 5374 閱讀 4060

1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從嚴格的法律區分來說,物權法、

合同法、

公司法、**法、保險法、破產法回

這些法律屬答於民商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產品質量法、財稅法、**銀行法、**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屬於經濟法。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屬於經濟法的是( )?a公司法?b合同法?c**法

2樓:滿譽律師事務所

a公司法和c**法都是經濟法,合同法是民商法

合同法,公司法到底屬於什麼法?屬於經濟法嗎?

3樓:華律網

合同法是民法的範疇。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民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法在學術上有兩種觀點,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我國現行立法採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觀點,認為《民法通則》是民法這個法律部門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屬於大民法的範疇。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屬於民法門類中的債權一類,公司法屬於商法。而經濟法則是對在經濟活動中需要適用的法律一個統稱而已。

5樓:高勇律師團

你好,屬於民商法,公司法屬於商法的內容。

商法和經濟法的區別

6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1)二者基礎理論不同。經濟法的基礎理論是社會整體本位,即著重於國民經濟的全域性,而商法是建立在商事主體利益本位之上的。

(2)調整物件不同。經濟法調整國家在對國民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係。商法則調整的是商主體在商事活動中形成的商事關係。

(3)法律性質不同。經濟法屬於公法,商法雖有公法性但本質是私法。因此經濟法以國家利益為本位,而商法是以商主體的利益為本位。

(4)調整的機制不同。商法著重採取自律性的非權力性的機制,而經濟法多采用他律性的權力性的調節方法。

(5)從適用範圍上,經濟法的目標性較強,而商法的國際性較強。

7樓:雪人晒太陽

1.法律性質不同。經濟法屬於公

法,商法雖有公法性但本質是私法。因此經濟法以國家利益為本位,而商法是以商主體的利益為本位,經濟法的目標性較強,而商法的國際性較強。

2.二者基礎理論不同。經濟法的基礎理論是社會整體本位,即著重於國民經濟的全域性,而商法是建立在商事主體利益本位之上的。

3.調整物件不同。經濟法調整國家在對國民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係。商法則調整的是商主體在商事活動中形成的商事關係。

4.調整的機制不同。商法著重採取自律性的非權力性的機制,而經濟法多采用他律性的權力性的調節方法。

商法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所形成的法律關係,即商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的調整物件是商事關係。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

8樓:wxy123456穎

區別如下:

1、二者基礎理論不同。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

義商品經濟關係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而商法是建立在商事主體利益本位之上的。

2、調整物件不同。

經濟法調整國家在對國民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係。商法則調整的是商主體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巨集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在商事活動中形成的商事關係。

3、法律性質不同。

經濟法屬於公法,商法雖有公法性但本質是私法。因此經濟法以國家利益為本位,而商法是以商主體的利益為本位。

4、調整的機制不同。

商法著重採取自律性的非權力性的機制,而經濟法多采用他律性的權力性的調節方法。

9樓:小弈網路科技

商法和經濟法的區別如下:

1、宗旨、原則均不同

經濟法的宗旨是保護社會中的公共利益,並以此為己任。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證經濟的公平。同時在經濟法中對國家的經濟干預進行為強調,這裡說的干預不是指以行政行為進行直接干預。

經濟法會對私人的經濟進行相應的限制與調控。

商法的宗旨是促進營利,其基本原則則是商事自治。我們不難發現,經濟法中的側重點是經濟公平,商法中的側重點則是商事自治。在傳統的商法主要是用來保護商人的利益不受到損害,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的商法中出來保證商人的利益之外,還將商事的安全與公平列入其中。

不管是傳統的商法,還是現代的商法其重要的側重點還是商事自治。

2、法律屬性有區別

經濟法屬於公法,主要用來干預國家經濟;商法屬於私法,主要用來調節商事交易。經濟法的主體有兩部分,一部分主體是國家,另外一部分主體是經濟組織、個人,經濟法主要是通過國家的巨集觀調控來發揮自身的作用。

主要運用的方法是經濟槓桿,例如稅收政策、貨幣政策、財政等,雖然不是國家直接干預經濟 ,但這些行為都是由國家來實行。

商法的主體是商事企業,主要是用來調控商事交易行為,私法的屬性表漏無疑。現代商法中已經新增了商事公平與保護,因此商法中不斷增加強制性的規範,再加上行政部門也開始對商事進行監督管理,導致商法越來越公法化。

3、中心內容和體系不同

經濟法中的核心內容就死競爭法,其中包含了財政法、物價法、廣告法、**銀行法、稅收法、消費者權益保**等。商法的核心內容有商行為法與商主體兩部,其中包含了合夥企業法、海商法、保險法、公司法以及票據法等。

經濟法中的主要內容可以劃分成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市場規制法,另外一部分是巨集觀調控法;商法的抓喲內容也是包含了部分,分別是商行為法與商主體。通過分析,我們明顯可以看出商法與經濟法的內容與體系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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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的三大基本原則:.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首先,「平衡和諧」充分體現了經濟法治條件下經濟環境應有的狀態,強調的是不同主體的配合而不是對抗,又在哲學範疇「度」的問題上強調適當,而不能「過火」或「不及」。有學者認為平衡有均等的意思,因而不主張將其納入經濟法的理念,但我們認為這裡的平衡不是均等的意思,而是「不失調」之意,例如人們常說「生態平衡」。

其次,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不是靜止的而是動態的,不是一種中庸理念的體現而是建立在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應然的狀態。在這樣一種經濟環境下,能夠實現自由與秩序、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和諧,現實利益與未來利益的平衡和諧,國家、社會與個體之間的平衡和諧。

最後,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並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由於社會經濟體系是動態向前發展的,這就要求經濟法制不斷地「與時俱進」,具有前瞻性、規劃性地從立法、司法和執法等方面來建立和維持這種環境。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之所以要提「合理」分配,有兩方面的意思:首先是令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價值規律由對經濟個體的決策和行為之微觀作用實現對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巨集觀調節和配置,順利完成經濟資源的初次分配,市場規制法在其中發揮著保障作用。

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後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於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巨集觀調控法在其中居於核心地位。「合理分配資源」不僅包括國家與市場如何協調資源優化配置問題,還有進一步防止貧富兩極分化的問題。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發端於20世紀80年代,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在中國上升到一種治國方略的高度。可持續發展的提出是人類認識論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義的突破,這一思想強調的不僅僅是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更是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這一思想的提出也是社會本位理念的進一步深化:不僅僅以人類社會橫向的當代利益和諧為出發點,更以人類社會縱向的代際利益和諧為出發點。這種發展不強調盲目的快速,而強調連續與穩定下的高速發展。

因此可持續發展就是在穩定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穩定的辯證的邏輯統一。

10樓:dream李大雨

1、宗旨、原則均不同

經濟法的宗旨是保護社會中的公共利益,並以此為己任。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證經濟的公平。同時在經濟法中對國家的經濟干預進行為強調,這裡說的干預不是指以行政行為進行直接干預。

經濟法會對私人的經濟進行相應的限制與調控。

商法的宗旨是促進營利,其基本原則則是商事自治。我們不難發現,經濟法中的側重點是經濟公平,商法中的側重點則是商事自治。在傳統的商法主要是用來保護商人的利益不受到損害,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的商法中出來保證商人的利益之外,還將商事的安全與公平列入其中。

2、法律屬性有區別

經濟法屬於公法,主要用來干預國家經濟;商法屬於私法,主要用來調節商事交易。經濟法的主體有兩部分,一部分主體是國家,另外一部分主體是經濟組織、個人,經濟法主要是通過國家的巨集觀調控來發揮自身的作用。

3、中心內容和體系不同

經濟法中的核心內容就死競爭法,其中包含了財政法、物價法、廣告法、**銀行法、稅收法、消費者權益保**等。商法的核心內容有商行為法與商主體兩部,其中包含了合夥企業法、海商法、保險法、公司法以及票據法等。

經濟法中的主要內容可以劃分成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市場規制法,另外一部分是巨集觀調控法;商法的抓喲內容也是包含了部分,分別是商行為法與商主體。通過分析,我們明顯可以看出商法與經濟法的內容與體系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4、商法是法學學科之一,經濟法是法律部門。

5、經濟法包括: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拍賣法、商業銀行法、**法、環境保**等。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票據法、保險法、海商法等。

經濟法包括哪些法律?

11樓:小俊七七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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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的特點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係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係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係。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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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為什麼是經濟法,它與合同法之類的有何區別

因為經抄濟法是國家從整體 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而消費者權益保 是國家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的一部法律。民商法 合同法的特點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費者權益保 不是調整平等主體之...

公司法和勞動法的問題

1 這個要看你所在的公司是子公司還是份公司,還是實際上就是那個大公司下面的一各部門或者辦事機構,簡單的說就是這個公司是否由法人資格。2 只要沒證據證明,那在法律上是不認為其違法的。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有時是有出入的。3 這個也涉及到我第一個問題相關的內容,要看你所在的這個公司的性質,如果只是各部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