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打工和老闆說做月。現在做了半月不做了。發工資老闆才給月的,扣半個月不想讓我走,怎麼辦

2021-05-29 16:24:40 字數 1213 閱讀 4425

1樓:流離失所致流年

不奇怪啊,不只你一個人,很多人很多工作都是這樣的

2樓:正義網友

沒辦法,說做三

個月,只做一個半月

你不守約在先,也就

只好拿一個月工資

告不了,,老闆會有

多種理由拒付那

半月工資,,行了

有那工夫乾的別的

打官司浪費精力

浪費錢..

3樓:我就是健康哥

沒合同,而且是你先違反口頭約定,所以只能算你交半個月的學費了。

我現在乾的活來的時候老闆說一個月,一結工資,現在幹了快三個月了還不給錢。怎麼辦?

4樓:錢多票多

這就要給老闆好好談一談,如果老闆還是這樣拖欠下去,我覺得你可以給他說,你就可以不幹了,他可以不給你錢,你也可以給他撂挑子

5樓:咪吧

找老闆結工資,老闆還是不結,那就保留自己在公司證明員工卡,工資條,考勤記錄,最好有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如果沒給你籤合同,老闆還要給你雙倍工資。

6樓:

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可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法律規定的社保補償和工資補償及應得工資。

7樓:xll豬豬俠

是否籤協議或者合同之類的啊,沒有的話要留有其他可以證明你們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作**等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

8樓:手機使用者

拖欠工資超過一萬。要坐牢

在一個工廠上班規定做滿三個月才能辭職,但我只做了一個月就不想做了不曉得老闆會不會發工資給我

9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不允許扣發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

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回三答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10樓:sc樑先文

工資會發給你的,可能要扣押一點,與老闆好好溝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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