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員分析了根據我的工作買什麼險種,簽上字先定上不交錢,我簽了。如果我不要了,有沒有法律效益

2021-05-27 19:30:09 字數 5552 閱讀 2535

1樓:冬日暖陽

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保險合同的訂立過程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環節。要約即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投保申請的過程,而承諾則是保險公司經過風險稽核,做出同意承保決定的過程。這兩個環節缺一不可。

你在保險公司業務人員介紹下簽字確認的應該是投保單,也就是向保險公司提出了投保要約。

而在承諾過程中,也就是第二步的保險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由於保險合同的訂立必須要以投保人繳納保費為前提,即使保險公司同意承保,但你沒有繳納保險費,保險合同也就無法簽定。因此說,因簽訂了投保單,如果此時反悔不想參加這一保險了,也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也沒有任何法律後果。因為保險合同並未正式成立啊!

2樓:小警論道

已經簽字合同就產生效力。至於沒交錢的事無非有兩種情況:一是保險員把正式合同文字交給你時讓你付款,二是保險員先墊資以後你把錢交給保險員,後一種情況相當普遍,保險員為了拉業務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措施。

這個問題最好馬上找保險員諮詢,如果他沒有交錢就告訴他你不要這份保險了,如果已經交錢了,那就不好說了。

3樓:叄重羅生門

你應在保險公司承諾對你進行保險之前拒絕,否則保險合同即產生效力。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以正式的文字而定的,簽署投保單,不簽署正式合同,最終投保是不成立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我在平安保險買了一份保險 但是保險合同不是我本人籤的字 是業務員給代簽的字 這對以後保險理賠有說法嗎?

5樓:之何勿思

如果個人知曉保險合同內容,並有意授權業務員代簽的話,這種情況保險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業務員給代簽字的話,保險合同時無效的。

作為保險銷售人員,在展業過程中不得為客戶代簽字。業務人員為客戶代簽字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如果不經客戶同意私下簽字的話,就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但是隻要客戶認同,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追究,畢竟是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6樓:匿名使用者

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與保險合同發生間接關係的人,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險合同關係人。被保險人是指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並且在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權利,不用承擔繳付保險費的義務。

保險合同可以為第三人利益訂立,投保人也可以將自身或者他人的財產作為保險標的,所以保險合同有關係人。

被保險人俗稱「保戶」受保險合同保障並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被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徵:

(1)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險事故的發生而遭受直接損失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其它權利人;

(2)被保險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3)被保險人的資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險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險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險中,只有父母才可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7樓:紅色的鬥牛士

有說法,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表示,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資料顯示,保險公司業務員代簽行為是造成保險糾紛尤其是人身保險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法官認為,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單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投保人作為保險合同主體之一,應根據合同約定在承擔相應義務的同時享受相應權利。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才能成立。如果投保單中沒有投保人的親筆簽名,或未經投保人授權而由他人代簽的,造成的後果只能是保險合同無效。無效的合同自然沒有法律效力,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該返還。

我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對於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擴充套件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影響理賠的,有時間的話去做個簽名變更就行了,其實不去變更影響也不大的,如果過了10天猶豫期退保肯定是有損失的,如果你證明是業務員代簽名還是可以全額退款的,但是這樣保險公司會追究業務員的責任。

自己權衡吧,如果產品合適的話不建議退保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對於需要要簽字確認的事情有影響。(理賠還沒有核對筆跡,辦理其他業務會對比筆跡)

正常情況是需要本人簽字。

辦理業務一般都是投保人辦理。

有時間再去櫃面辦理補籤簽名比較好。

代簽是不合法的,因此抽點時間帶上身份證去櫃面補籤簽名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這位朋友!代簽字在法律上市比承認的因此建議您馬上帶著您的合同書,身份證聯絡您的業務員去公司改一下您的簽名!

這樣才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沒有業務員直接去公司也可以!希望我的建議可以幫助您!

11樓:風和日麗

合同下來有10天猶豫期,可以退的,過後也可以退,只是錢就沒那麼多了,等於你已產生消費,人家給你保險了嘛,這樣的業務就算險種再好也是要退的,還有就是你讓他籤的,還是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他籤的,後著的話,就是乍保,投訴他的,不道德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代簽名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是以後發生理賠的時候得不到賠償就慘了!您可以申請自己保單簽名,這也是為了您自身的利益。

13樓:匿名使用者

投保人不是本人簽名肯定可以全額退款,因為合同是無效的。

如果還想繼續要,去補籤簽名也可以。。

平安保險我也不怎麼了解,朋友的親戚介紹總來讓我交,沒辦法我籤保單了,我說沒錢,她說他給我先拿,

14樓:金石

不會的,收到合同你簽完回執才開始計算猶豫期。猶豫期是10天,完全可以全額退。除非是業務員代你簽了回執,業務員這麼做是違規的。

6號投保,稽核需要3.5天,現在還沒有過猶豫期,完全可以退。不過,還是確定一下是不是適合你再定,如果適合你就不要退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這個業務員極其不合格,為了能簽到客戶的單不擇手段。這樣如果我是客戶我都不會選擇這樣的業務員,即使她是朋友或者親戚,或者死纏爛打! 其次,他說謊了,保單17號送過去的,你在合同上簽字後還有10天的猶豫期呢,總共2500的保費而她卻說要扣2300,真是無理取鬧,自你簽收保險合同之日起算有10天的猶豫期,10退保最多就扣除你10元工本費,其他全額退還給你。

如果她不幫你辦理,你可以直接到當地平安保險公司前臺自己辦理。這樣的業務員也不靠譜!! 一份保單是一輩子的事,需要選擇專業且人品好的業務人員!

16樓:匿名使用者

真真正正的人情單,夠難為您的!保險合同有十天的猶豫期,在您接到保單回執的十日內,可以選擇退保,本金不會有損失。保險是家庭生活品質的保護傘,選擇合適的保險可以有效解決人生風險,選擇值得信任的**人就好,祝您平安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買保險就是保障最重要,他可以幫你解決部分風險,留著也很好哦。要退保隨時都可以,要看合同過了10天猶豫期沒有,如果超過了,退保會有損失的,請慎重考慮

1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的保單應該還在猶豫期內,可以退保的。具體您可以打95511轉9諮詢。

1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收到正式的合同後會在一張回執上簽字,還有簽字時間,從簽字時間算起(含當天)有10天的考慮期,您可以撥打客服95511詳細詢問您的保險責任,建議您認真考慮後再做決定,如還想退保,10天內拿著保單和身份證去櫃面辦理即可,只扣除10元的工本費,保費全額退。如果回執不是您簽收的,是別人代簽的,那麼沒有法律效力,您也可以要求全額退保。

給您提個醒,這樣的事情還是避免為好,會牽扯很多事情。。。祝您健康!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首先我想告訴你的是保險投保自願,退保也是自願。17號業務員把保單送過來,自你簽收保單回執10日內可以100%的撤保,保險公司不會扣除任何費用,只扣除10元的保單工本費。

 那個業務員這麼和你說,就是在忽悠你,在10天之內是100%的退錢的!業務員越是這樣說我有點懷疑這個業務員的動機了。在忽悠你,這樣的業務員是不負責任的,你可以帶好保險單和身份證以及銀行卡去公司櫃面辦理撤保手續。

 還有,按照保監會的規定,這個業務員已經違規了,保險法規定業務員是不能為客戶墊付保險費讓客戶投保的。 我建議你週一的時候去辦理手續,因為這樣的業務員太不負責任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哎!人情單害死人啊!害人害己還損害公司名譽,希望他沒有給你代簽回執,不然退保可就麻煩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辦保險不能做人情,要看是否合適。她送合同你簽字後還有10天猶豫期,在這期間退是不收費用的。像這種業務員是合格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真覺得你好難為情啊! 買保險不是是否給人情的問題,是自己需需不需要和是否適合的問題。

簽單也得了解一下再籤啊,這樣才是對自己負責!像你這樣啥都不看現在又想退,不是對人對己都是更多事嗎? 最好了解清楚是否真的不適合你再決定吧!

買保險也不是什麼壞事!如果真不適合,那就在你簽收合同10日(你今天拿到合同時籤的日期是否為8月17)內去退吧,10日內退是沒啥損失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在收到正式合同並且簽收回執的10日內,為猶豫期。一定要詳細理解合同的條款,保險**人有義務為您講清楚。如果感覺不滿意,或不適合,在猶豫期內是可以退保的。

保險公司僅收10元左右的保單製作費。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有10天的猶豫期,你17號籤的字,26號前可以選擇退保,不會扣錢,10天以後才會扣錢,這10天你仔細看一下你的合同,考慮清楚再說

26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在猶豫期內,可以退保。

2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下來後,需要你籤一個回執,以確定你收到了這份保單,回執簽收後有十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退保,無任何損失的,如果你真的是不願意購買這份保險了,可以拒籤回執,選擇退保,或者已經簽了,也可以讓業務員或者去櫃檯辦理退保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親,保單收到後10天內是猶豫期,可以退保的,現在應該還來得及。這段時間你完全可以仔細的瞭解清楚,看看險種是否適合你。

找一個本地專業的保險顧問諮詢下。希望能幫到你。祝你一切順利!

根據我國《保險法》中有關保險合同的條款,分析保險合同解釋原則中同情弱者的解釋原則是否合理

同情弱bai者是咱們的理解,因為du咱們覺得跟保zhi險公司比個人肯定是dao弱者。但 保險法中不是這內麼陳述的,因為保險合容同是格式合同,所以保險法做了如下規定 第三十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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