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你27,28日兩天不請假不上班,應當屬於曠工。因為,這兩是國家規定的調休日,不屬於休息是。
2、曠工的處罰應當依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這個規章制度應當是你事先知道的),只有領導個人的意見不能處罰你的。
3、如果你自己要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是公司辭退你的話,應當給你經濟補償的。
2樓:己非己
4月27、28屬於正常上班時間,如果你沒請假,擅自沒上班,屬於曠工了!如果你們單位有連續曠工兩天,會被開除的規定,單位辭退你,不違法,應當屬於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如果沒有,單位辭退你,要拿出合法依據來,否則不能開除你!
如果曠工屬實,單位不需要給你任何補償的!
你現在要做的是,證明自己沒有曠工,否則你很難得到支援!
請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情況,結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首先要明確,加班是需要和勞動者進行協商的,所以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跟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所以,你拒絕加班是合法的。其次,關於補償的問題,公司讓你自己辭職就是想不給補償,所以你完全不用辭職,如果公司辭退你,應當支付法定補償,這個網上有,不詳說了。
再次,就是你說你是在化工廠上班,也就是存在職業病的風險,所以在沒有做離職職業病檢查前,公司不得辭退你。所以,現在你需要做的是和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提請勞動仲裁,記住,千萬別打辭職報告。
公司已經辭退我但是還沒辦手續,後來又說我是礦工辭退我 怎麼辦 我要是不去籤曠工的理由行不行?有什麼後果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是否可以提供考勤管理規定?考勤管理規定,你是否簽收?礦工的認定不是單方面的,你可以上訴勞動仲裁委員會。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去拿一份辭退通知書,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
我被公司辭退,辭退單上說我是礦工,但是公司隨便找了一個理由把你辭退了,公司還不給賠償,我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否曠工了呢?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曠工是怎樣規定的,公司是否按規定執行的呢?如果是,就是你有錯在先,不要埋怨公司。
公司只是辭退你,而不是開除,已經網開一面了。開除,什麼補償也沒有,辭退,你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7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8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單位沒有合法理由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9樓:法務郭晨輝
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公司辭退我,不給經濟補償金,我找勞動局投訴,又說開除我,我應該怎麼辦??? 100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的《規章制度》,須在履行合法的制訂程式、且內容合法才有效。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萌心叔叔珊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申請仲裁後,公司已礦工為由辭退我,我該怎麼辦
12樓:大廳鐵礬土
你這個有點小理虧的,單位沒有續簽合同又沒有書面辭退通知的話我覺得就自動轉為長期合同,但是你不去上班的話,說明你認同了單位辭退你的行為,這時候要求補償金一點問題也沒有。
但是單位賴掉了,來補籤合同,那你就有問題了,你有兩個選擇,第一,由於單位錯過了籤合同的時間,所以必須是長期合同,當然了,選擇是否長期的權力在你這裡;第二,你不想籤合同了,就離職好了,單位因為你自己離職,所以不給補償也說得過去。
如果你申請仲裁的話,你就把這個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仲裁,邏輯很簡單,單位錯過了簽訂合同的時間,又申明原來不想辭退你,和後面因為曠工辭退是有點耍滑頭的感覺,但人家畢竟2月至5月的工資沒少給你吧,你現在5月20日不續簽也是有點耍滑頭的嫌疑哦,單位沒有按期籤合同,但並沒有損害你的利益啊,是不是,這個理由辭職是不能支援你拿到補償的。
13樓:呂艾
提問者說:2023年4月30日合同到期,5月17日單位要補籤合同。提問者不想補籤。單位讓辭職。
5月20日沒有去上班。單位要以曠工辭退提問者。
【1】你在2023年5月1日到2023年5月20日沒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單位給你支付20天的2倍工資。
因為在4月30日前的30天,單位要考慮和你續簽還是不續簽勞動合同問題,因此要給你支付20天的2倍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項,
如果單位要和你續簽勞動合同,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情形外,
依照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3】我不知單位要和你續簽的勞動合同具體內容,如果待遇低於以前的水平,你不續簽,你是可以按工齡根據第47條得到補償金的。
否則。單位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4】你和單位已經沒有了勞動合同,單位辭退你,是不正確的。以曠工開除你,更是無稽之談。
14樓:小小魚唄
換個角度維權。
你可以要求,從合同結束到5月17日的二倍工資。
可以要求經濟陪償金,以因主張二倍工資造成的事實勞動關係事實破裂,勞動者無過錯為由,要求經濟補償金。(屬於勞動合同法第38條等四或第六款的適用情形。)
未簽訂勞動合同,哪來的解除勞動關係。
可電詢12348法律援助**,或給俺來137.5795.9072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合同到期而 你本人不想與單位繼續保持勞動關係
那麼單位沒有補償你的義務
DNF我算不算土豪了,dnf我算不算國服第一土豪?
左槽和戒指有紅字嗎?骨戒呢?項鍊用假紫?天空呢?寵物什麼裝備啊?右槽用青龍?屬性高,只是你刷的起,一套野豬,bm,青龍,冰龍?少年,土豪屬性高,但並不是屬性高就是土豪啊。有多少遊戲幣啊?徽章打的是什麼啊?別怪我打擊你。土豪從不炫耀自己,都是別人對著土豪發出驚歎 次奧,土豪!天天說自己有錢的只是爆發戶...
這樣算不算我小氣
現在這種情況只能說明你的佔有慾太強!你應該放寬些,因為愛情不可能只是你生命中的唯一。況且你的她也並沒有做出出格的事不是嘛?你這樣做確實是有些小氣,但是也能說明你很在乎她的,所以以後你這要心放寬些,就好啦!祝lz幸福!你也不算小氣啊,你當時的做法算是正常人反應吧 如果給我,我也會這樣做的。至於她的解釋...
我沒簽勞動合同,臨時工今天工作受傷了,算不算工傷
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勞動事實,那麼你就是屬於他的員工的,是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老闆不承認的話,你可以去勞動部門進行申訴的,老闆是會按照工傷保險的待遇對你支付賠償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