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和日本刑法有什麼異同,中國的刑法和日本的刑法有什麼區別

2021-03-19 18:20:16 字數 2276 閱讀 7296

1樓:k天地無用

樓上說的挺詳細也蠻專業的,但太過細緻了,原則上中國刑法同日本刑法的不同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立法精神上,日本刑法為個人價值優於集體價值,中國刑法恰恰相反,這是日本刑法近代的重要轉變;第二,犯罪的巨集觀判斷上,中國的定性+定量,即刑法第13條,對犯罪成立還有社會危害性必須達到嚴重程度的量上的規定,這是中國刑法的特色,日本刑法不明顯;第三,犯罪的具體判斷上,犯罪構成理論日本三要件,中國主流仍是四要件,共同犯罪理論日本區分**和共犯,中國區別實行犯、幫助犯。

中國的刑法和日本的刑法有什麼區別

2樓:法律快車

是的。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且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並給予犯罪嫌疑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

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絡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

特別刑法指僅使用於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叫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2023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九)。

修改後的刑法自2023年11月1日開始施行。這也是繼2023年全面修訂刑法後,中國先後通過一個決定和九個修正案,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

中國人在日本觸犯刑法怎麼處理

3樓:華律網

如果行為在日本,日本已經立案偵查,按照日本法律辦理;根據《刑法》第七條屬人管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在日本已經受到刑事處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或減輕處罰。

4樓:四哥有法說

1、中國人在日本觸犯了日本刑法典,日本會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日本刑法規定審判。

2、如果判決服刑五年,就在日本服刑五年。是否驅遂回國,那還要看日本的判決。

3、如果行為人未執行完畢被移至我國,可能需要我國執行餘下刑期,如果執行完畢或者被判決緩刑,則我國將不再追究。

5樓:林東鑫

根據《刑法》第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另外,第十條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對於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回國後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嚴重性。

如果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當然這裡只是規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結果,若造成的影響惡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還有,如要中國公民在國外犯罪,被當地判處刑罰且已執行。其回國後是否還要追究責任,其結果也是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只是如果在國外已經被執行刑罰後,可以相應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你提到的問題涉及到了兩個方面:一是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適用哪國刑法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國刑法第七條規定了屬人管轄原則: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國外犯我國刑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以外的人其他公民在國外犯我國刑法規定之罪的,原則上適用我國刑法,但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根據張明楷的觀點,倘若我國公民在國外實施的行為並沒有觸犯所在地國的刑法,也沒有侵犯我們國家的法益,就不宜適用我國刑法。第二個問題關於我國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承認,我國刑法理論多認為應採用消極承認的方法,這又上升到了另一個層面上了。

結合你對問題的具體描述,中國人在日本打了日本人,侵犯的不是中國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所以中國刑法不予追究。但是行為人可能已經違反了日本的刑法並受到刑事判決,如果行為人未執行完畢被移至我國,可能需要我國執行餘下刑期,如果執行完畢或者被判決緩刑,剛我國將不再追究。

7樓:年年某某

霜充犯罪原則

在國籍國和犯罪國同時觸犯行啊,我國才有可能處罰

對於國外判處的三年以下緩刑,我國一般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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