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的車在女方名下錢是男方出的男方能要回去嗎

2021-05-18 20:26:32 字數 4365 閱讀 4907

1樓:大龍小龍的

男方不能

要回來bai

了。1、該車應du屬於女方zhi

的婚前dao個人財產,離婚不回能分割。

2、婚前男方全款買答

車寫女方的名字,應認定為男方於婚前對女方的贈與。因車輛所有權以登記為準,這樣,既然車輛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該車應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既然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在離婚時當然就不能分割了。

2樓:騎著五菱追大奔

最好是兩方協商,不然的話,肯定要對簿公堂了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能分房子嗎?

3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可以。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本來屬於男方個人,但是婚後加上女方姓名後就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了,倘若離婚,則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司法解釋對於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方婚前

買的房子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是能分房子的。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並且無房貸的話,應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時加上女方的名字,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此女方擁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權。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名就是共有財戶,離婚能分到一半

6樓:小鐵皮

當然可以了,因為上邊是你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了,不分婚前婚後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六年以上,有孩子的話可以分。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了結婚證,離婚必須財產分割

9樓:匿名使用者

能,婚後買的兩個都能分,如果婚前買的不管產權上加了誰的名字那個人都有權利分

10樓:有啥說啥

那要看購房時女方出錢沒。結婚多長時間。你有啥書面保證沒?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就是不寫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婚姻法新規定!!那都屬於婚後財產!

12樓:噠噠噠哦哈

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誰就能分到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自己血汗錢買的,為什麼要加她。愛他疼她不一定要上面有她名字。

14樓:kxb的煜煜

能,只要是結婚前五年之內買的東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有女方的名字,肯定能分給女方一部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們共同財產 應該可以分的

16樓:潤琦

要是沒有女方名字她就分不到

17樓:人間白首

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如果買房子女方沒支付一分一毫,不能分到房子

18樓:水瓶蘇唯

現在分房不是要出示票據麼?

1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的。主要原因是婚前贈送形式贈送給女方的,屬於共同財產。

結婚前男方借女方的錢,結婚後要離婚,男方應該還女方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欠錢還債天經地義,如果你是這個男的,還問這樣的問題,可見素質問題,如果你是女方理應索回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相關的借款證據,應該是可以要求償還的。通過法律援助貼吧,去問問律師的說法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有白紙黑字嗎,如果沒有那不好說

23樓:胡淼喵

法律上講,婚前借的錢是男方個人債務,結婚之後,就變成共同債務了,債務人還是結婚物件,婚後只能分離共同財產

24樓:阿笠博士

應該 婚前借的錢 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戀愛期間男方出資給女方購買的汽車,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懷孕後男方堅持分手,並要求歸還汽車

25樓:煙臺小葫哥

你好,這樣做來不好吧,女方懷孕了,源男方要求取回給bai女方的汽車,汽

du車是戀愛時送zhi給女方dao的禮物,分手又把禮物往回要。這和結婚彩禮是兩回事,如果是結婚以彩禮的形式給的,最後結婚沒結成,可以把彩禮要回。戀愛期間相互送的禮物,不能要回。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情況都copy是在戀愛期間發生的事,可是女方懷孕後男方卻堅持分手,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意思,玩弄女性嗎?我看了半天也沒發現你說結過婚,反而要以結婚為目的來撤銷贈與,我又一個不理解,既然要結婚成為一家人了,這輛汽車在女方名下又有何不妥。到這時我才明白,原來是你要以結婚再離婚這個理由,來按贈與而追回汽車,你還真臉皮厚!

最後,我看到買車和平時她的所有網購都是用她姐姐名字的支付寶付款,啊!你還真是個人才!拿人家姐姐的錢給她買車,你還想撈一筆,你等著犯法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經過法律程式來決定,

關鍵在於女方已懷孕。

28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之

bai前男方送的不管是金du錢還是物品,都zhi屬於贈送,dao在法律上贈與的物品內是誰容的就是誰的,不存在說可以換回去的說法,如果女方願意還,那是女方主觀意願的,不在法律範圍內,即使結婚了,結婚之前贈與的也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當然,從道德角度出發,男方婚前送的價值較大,如果女方一點不還,可能會在家鄉的名聲可能會有所影響,但這不是強制的

況且是男方主動提出的分手,且女方懷孕了,男方不佔理,更沒有理由歸還了啊

29樓:琉璃憶香

這要看男方送汽車時有沒有附加條件,沒有的話,或者男方無法證明的話,就不可以要求對方歸還

結婚前女方買了一輛車做陪嫁,車主寫的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了男方會有分到女方車的權利麼

3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購置財產各自所有,離婚時男方分不到「車的權利」。

至於「購置稅,保險等專費用男方付的」:屬如果是男方婚前付的,可以給男方補償(數額小或不計較的話,也可以不補償)。如果是婚後支付購置稅,保險等費用,算是雙方共同支付,車輛也往往是共用的,離婚時可以補償也可以不補償。

31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婚前購置的車輛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候不能要求分割。

32樓:寒城攻略

前幾天聽說過這方面的問題,新婚姻法說婚前的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防止二內奶小三,騙婚的爭奪容

財產!不過你這個車子的名 寫你妻子的名字就有點不理智了,因為如果你們很相愛,你妻子又如何那麼在意寫誰的名字那!你就直接寫你自己的名字,你妻子也不會說什麼的!

33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34樓:匿名使用者

人才啊,你要想離婚就別結嗎,這樣就不會存在分車的問題,還是向律師事務所瞭解一下吧,

為了結婚男方在結婚前借了錢婚後女方提出了離婚怎麼辦

婚前債務不是雙方債務,女方可以拒絕償還,離婚協商不成功可以起訴法院進行離婚,但是債務一般還是男方的。女方知道借了錢後怕跟著還錢?結婚前男方借女方的錢,結婚後要離婚,男方應該還女方嗎 欠錢還債天經地義,如果你是這個男的,還問這樣的問題,可見素質問題,如果你是女方理應索回 有相關的借款證據,應該是可以要...

婚前買房,如果房子在女方名下沒有寫男方的名字。婚後能將男方的外地集體戶口落戶嗎

可以的,不過,得先將女方的戶口遷入房產處,然後再以 夫妻投靠 為由將男方的戶口遷入房產處。流程 女方的戶口遷入房產處後,帶雙方身份證 結婚證 女方的戶口本 男方戶籍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帶 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男方的戶口本到男方戶籍地派出所申請 戶口准予遷出...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女方有沒有分,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女方有沒有分

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前購買的房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