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共享經濟
王安石變法是中國歷史上針對北宋當時「積貧積弱」的社會現實,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為原則,從理財入手,頒佈了「農田水利法」、均輸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稱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並推行保甲法和將兵法以強兵。但並未處理好具體實行的問題以及與反對者的關係,於是與反對者間長期反覆地爭鬥,導致處於被批評的局面,但是一些具體措施還是保留了下來,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一、機構改革
制置三司條例司 熙寧元年(2023年)二月,設「制置三司條例司」,是王安石推動變法第一個設立之機構,原本宋朝的財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設立置制三司條例司來作為三司的上級機構,統籌財政,是當時最高的財政機關,此機關除了研究變法的方案、規劃財政改革外,亦制訂國家一年內的收支,並將收入定其為定式。
市易法 熙寧五年(2023年)三月,頒行市易法。由**出資金一百萬貫,在開封設「市易務」(市易司),在平價時收購商販滯銷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的時候再賣出去。同時向商販發放貸款,以財產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納息二分。
用以達到「通有無、權貴賤,以平物價,所以抑兼併也。」市易法增加了財政收入。 保甲法 熙寧三年(2023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
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閒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徵召入伍。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
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並節省軍費。
二、改革稅賦
方田均稅 熙寧四年(2023年)八月由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方田均稅法清出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也減輕了農民負擔,同時卻嚴重損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們強烈反對
均輸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漢桑弘羊時試行,唐代以後各郡置均輸官,達到「斂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寧二年七月,為了**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費,又要避免商人屯積,在淮、浙、江、湖六路設定發運使,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的原則,負責督運各地「上供」物質。意在省勞費、去重斂,減少人民的負擔。
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佈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借貸錢物。
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穀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併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但具體實施中出現強制借貸現象,是王安石變法措施中爭議最大的內容。
募役法 又稱「免役法」,熙寧三年(2023年)十二月,由司農寺擬定,開封府界試行,同年十月頒佈全國實施。免役法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自行出錢僱人應役。僱員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分攤。
原來不用負擔差役的女戶、寺觀,也要繳納半數的役錢,稱為「助役錢」。使得農民從勞役中解脫出來,保證了,勞動時間,促進了生產發展,也增加了**財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規定各地興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當地居民照每戶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興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貸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縣不能勝任的,可聯合若干州縣共同負責。
四、軍隊改革
裁兵法 整頓廂軍及禁軍:
一、 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
二、 測試士兵,禁軍不合格者改為廂軍,廂軍不合格者改為民籍。
將兵法 又叫「置將法」。廢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漸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一人,專門負責操練軍隊,以提高軍隊素質。
保馬法 神宗時,宋朝戰馬只有十五萬餘匹,**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願意養馬的,由**供給馬匹,或**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馬匹,徒增民擾。
不久廢止,改行民牧制度。
軍器監法 熙寧六年(2023年)七月頒行免行法。八月廣設軍器監,負責監督製造**;並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
五、改革科舉
三舍法 希望以學校的平日考核來取代科舉考試,選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禮部試,下等免解」,後來地方官學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級教學的特色。
貢舉法 王安石認為「欲一道德則修學校,欲修學校則貢舉法不可不變」。改革貢舉法,廢明經、存進士,熙寧三年(2023年)三月,進士殿試罷詩、賦、論三題而改試時務策。熙寧四年(2023年),二月,頒新貢舉制,廢明經,專以進士一科取士。
另設「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斷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於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為改革的中堅力量。
1)王安石變法是封建地主階級針對北宋統治危機進行的改革運動,它不可能從根本上擺脫封建統治危機。
2)變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的財政收入,加強了國家的軍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
(3)王安石變法促進了經濟發展,客觀上有利於社會進步。
(4)變法以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為出發點,農民的處境沒有根本的改變,負擔依然沉重。
王安石變法對於增加國家收入,有著積極的作用,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得以緩解,北宋熙寧六年(2023年),在王安石指揮下,宋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王韶率軍進攻吐蕃,收復河(甘肅臨夏)、岷(今甘肅岷縣)等五州的作戰。宋軍收復5州,拓地2000餘里,受撫羌族30萬帳,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
王安石變法的影響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得說明,這是一次失敗的改革,甚至某種意義上不算是改革,純粹是理想主義。
一:變法內容脫離實際;二:具有封建階級侷限性;三:客觀上並未給社會帶來進步
3樓:孫亦磊
1 客觀上推動了社會的進步,所以有他積極的一面.
2 不可能使北宋從根本上擺脫封建統治危機,所以也有侷限性.
3 王安石能針對統治利弊大膽改革,這種堅持改革的精神難能可貴!
4樓:匿名使用者
王安石變法賦予各級**和**過度干預農業、商業、手工業生產和流通領域的權力,對北宋後期經濟衰退有最重要的影響。
5樓:淡妝出席
王安石的變法對鞏固宋王朝的統治、增加國家收入,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也觸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許多朝臣的反對。
6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矛盾沒有緩和,積貧積弱局面沒有改變,改革呼聲高漲
王安石變法的作用和影響
7樓:杰倫式閃耀
一、作用:
1、青苗法
作用:大大增加了**收入;限制了高利貸對農民的剝削,一定程度上緩和了階級矛盾。
2、募役法(又稱免役法)
作用:農民從勞役中解脫出來,保證了勞動時間,促進生產發展;增加了**財政收入。
3、方田均稅法
作用:清丈出大量隱瞞土地,增加了**收入;部分農民免除賦稅,得到實惠。
4、農田水利法
作用:水利工程廣為修建,保證了灌溉;耕地面積增加, 農業生產發展,**稅收增加。
5、市易法
作用:限制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的財政收入。
6、均輸法
作用:降低國家支出,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外負擔,限制了富商大賈對市場的操縱和對民眾的盤剝,便利了市民生活。
7、保甲法
作用:加強對農村的統治,維護農村社會治安; 建立全國性的軍事儲備;節省了大量的訓練費用。
8、裁兵法
作用:提高軍隊士兵素質。
9、將兵法(又叫置將法)
作用:改變了兵將分離的局面加強了軍隊戰鬥力
10、保馬法
作用:馬匹的質量和數量提高;**節省了大量養馬費用。
11、軍器監法
作用:**生產量增加,質量也有所改善。
12、改革科舉制度
作用:把科舉的立足點放在選拔具有經綸濟世之志和真才實學的天平上,擴大考選名額。
13、整頓太學
三舍法:實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進行教學的太學三舍法制度。以學校的平日考核來取代科舉考試,太學生成績優異者不經過科舉考試可直接為官;提舉經義局,修撰儒家經典,編纂《三經新義》;設定武學、醫學、律學專科學校,培養專門人才。
14、惟才用人
作用:重視對中下級**的提拔和任用,使許多低階**和下層士大夫得到發揮才幹的機會。
二、影響:
1、積極方面:
(1)積貧局面的改變
**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宋神宗年間國庫積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財政支出,財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徹底改變了北宋「積貧」的局面。社會經濟發展,人民負擔減輕,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2)積弱局面的改善
改變「積貧積弱」的現象是王安石變法的總方針,富國強兵是變法的總目的。通過「強兵之法」的推行,積弱局面得以緩解,北宋國力有所增強。
保甲法的推行,加強了農村的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農村的社會治安,建立了全國性的軍事儲備,並節省了大量訓練費用;裁兵法提高了
軍隊士兵素質、加強了軍隊戰鬥力;保馬法使馬匹的質量和數量大大提高,同時**節省了大量養馬費用;軍器監法增加了**的生產量,質量也有所改善。
(3)變法的強兵措施扭轉了西北邊防長期以來屢戰屢敗的被動局面。北宋熙寧六年(2023年),在王安石指揮下,宋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王韶率軍進攻吐蕃,收復河、洮、岷等五州,拓地兩千餘里,受撫羌族三十萬帳,這是北宋軍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
2、弊端
在變法的指導思想上,王安石偏重於謀求開闢財源,獲取儘可能多的國家財政稅收。
如均輸法利用國家行政權力強制進行收購、運銷,以此手段來積累國家財富,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變法導致國富民貧,而這於王安石變法的初衷「去重斂、寬農民、國用可足、民財不匱」是大相徑庭的,而且新法實行也過於急進。
變法在當時也引起了擾民、損民的後果。史稱,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連擔水、理髮、茶販之類的小買賣,不交免疫錢都不許經營,稅務向商販索要市利錢,稅額比本錢還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爭。
保甲法推行時,為了逃避供養軍隊的高額賦稅與被抽去當兵的雙重威脅,民間發生了不止
三、兩起自殘事件,嚴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2023年,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的事。
三、王安石是宋朝人,變法不會影響明朝的滅亡。
王安石變法的弊端有哪些,王安石變法的利弊
王安石變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禦,對內彈壓的能力,以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將近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國強兵 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我的答案 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問題,王安石變法的弊端有哪些?
1 宋哲宗即位第bai二年du王安石就去世了。2 好zhi處是整頓了宋積弱dao的亢兵制與糟糕的回財政,某些法如青苗法答和均輸法,減輕了人民負擔,緩和了階級矛盾。其弊端是與現代的法律一樣的,就是所用非人和一些被保守分子利用的漏洞。3 最大的借鑑,一是改革措施再好也要用人得當 二是改革是長期的不間斷的...
求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說說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看是要看兩面 就是有好的 也有壞的 其他靠自己吧 說說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王安石本以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銳行變法,但因性格 運氣 舊黨及富豪反對和用人不當,導致變法失敗,其人亦被舊黨標上 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 所促成的黨爭更加速了北宋亡國。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